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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福兴:农村改革要村民自治让农民做主

[ 作者:陆福兴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7-22 录入:王惠敏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即将掀起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改革新高潮。对于农村改革,《公报》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作为我国疆域的绝大部分和人口的半边天,历来是国家改革的主战场。这次《公报》把农村改革置于城乡融合改革的宏大议题,把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改革并列统筹推进,单纯 的农村改革只提了三句话:“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简短的三句话,似乎是尽在不言中,但农村改革的蓝图已完美绘就。如何落实全会农村改革精神,推进农村改革掀起新高潮?笔者认为,农村改革要通过村民自治推进,让农民成为农村改革的主体,以村庄为单位自主开展农村改革。只有赋予农民更多的改革话语权和决策权,让农民能够自主决定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改革事务,他们才会更有主动性为农村的发展贡献力量和智慧。

首先,村民自治让农民做主是依法推进农村改革的要求。《公报》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法》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明确规定了村民自治和农民自主的权利。我国村庄是一个自治单位,农民是自治的主体,农村改革就必须以村庄为单位,通过村民自治让农民做主进行农村改革。

其次,村民自治让农民做主是农村改革的现实要求。《公报》指出:改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我国农村的情况千村千样,改革必须依据各个村庄发展的现实基础因地制宜推进而不能“一刀切”。我国北方农村和南方农村差别自不必说,土地资源、气候特征、农作物种类、耕作文化、生活方式、村域特色等各不相同,南北农村一个模式进行改革肯定不能适应;同一区域的城郊农村与普通农村,其发展程度不可比拟,改革的模式和措施也不可完全照搬通用;即使同一区域的相邻村庄,都存在各自不同的村情民情,只有村民自治让农民自己做主,才能因地制宜按照农民愿意推进农村改革。

第三,村民自治让农民做主是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公报》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我国80年代小岗村大包干的成功农村改革,是农民做主推进的农村改革,首创了社会主义联产承包的经营模式,小岗村载入改革史册的不仅仅是其改革后的发展成就,其历史意义是对基层农民改革智慧的尊重。此外,我国村民自治制度起源于广西河池的合寨村,也是基层智慧创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乡村民主治理。当前乡村振兴中的许多乡村治理改革创新模式,一些村庄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成功做法,都是村民自治农民做主的成功经验典型,均是来自老百姓的基层改革创新。相信农民是我国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之一,也将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改革新高潮的原则遵循。

第四,村民自治让农民做主是控制农村改革风险的根本保障。《公报》指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是一场大的变革,从本质上说也是一场革命,事关村庄社会每一个村民的福祉。但任何改革都有风险,成败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如何控制改革风险,一是要把风险降到最低,二是要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村庄是农村社会最小的自治单位,范围不大人口不多,可以让每个老百姓参与改革,即使失败了影响范围也不大,风险可以控制,错了也容易掉头转向。村民自治农民做主的改革是农民自己的改革,即使不成功,也是他们自己心甘情愿的试错。

第五,村民自治让农民做主是激发改革活力的关键。《公报》指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农村改革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激发农村社会的发展活力。因此,要在方向正确、依法依规的情况下,坚持村民自治让农民做主,大胆让农民去改,大胆让农民去试,不要搞“一刀切”的改革标准,不要搞整体推进的改革运动,要让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本村的实际情况自己做主,让不同的村庄因地制宜进行改革,鼓励农民做改革的主人,当改革的能人。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改革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才能让农村改革百花齐放,开花结硕果。

(作者系湖南师大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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