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微信群功能异化的实践逻辑

此次暑假回家发现几乎身边所有人都加入了村微信群,只是群里基本上都是村干部转发不间断转发政策通知、反诈提醒、防汛防火预警或是各类工作提示,大家也通常保持沉默,或是简单地“收到”作回复。很少有真正开展围绕村庄公共事务的集体讨论,更谈不上线上议事、集体协商。乡村微信群本该成为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的媒介,却在实践中退化为了村干部单向输出的“政策大喇叭”。

一、村务微信群的理想图景

《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将“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作为重要任务点之一。数字技术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效能同时,也在乡村社会中为乡村公共性再生产创造了新的公共空间。[]随着数字技术全面渗透乡村社会,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重塑了村民的交往方式和村干部的管理手段。村务微信群被寄予厚望,被视为推动基层治理转型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它打破了时空限制,让外流村民与在村居民实现虚拟的“共同在场”,延续了传统公共空间的社会功能,在熟人社会的网络化迁移中维系着村民的情感认同与集体意识。另一方面拓展了乡村公共交往与治理的边界,成为国家与民众互动的新媒介,也为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提供了便捷的自治场域。

第一,在传统的乡村信息传播格局中,政策通知主要依赖村务公开栏张贴、广播喇叭播放或村干部入户上传下达,耗时费力的同时实效性差,覆盖面也有很大的局限。尤其是对于常年在外务工的流动人口而言,对于村庄公共事务常常是完全隔绝的。村务微信群则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局面。信息发布从原来入户的“点对点”的口头传达,升级为“一对多”的即时推送,在数秒内传达至全体群成员。同时微信群具有数字留痕功能意味着群成员可随时回溯查看过往通知,不用村干部反复讲解传达。政策宣传等信息通过微信群的精准投送,实现了政策宣传“进村入户”的跨越。第二,再造乡村虚拟情感共同体。当前乡村社会逐渐表现出半熟人社会的特征,村民之间缺乏日常的面对面交往。而村务微信群在技术层面则弥补了这一断裂,它将原子化的村民重新聚合在一个共同的虚拟空间,让在外务工的村民可以及时获知村庄动态发展,维系与家乡的情感联结。外流村民虽然逢年过节会返乡,但“候鸟式”的短暂停留难以替代日常交往中积累的社会联结。长期的空间隔离逐渐产生信息不对称和情感疏离,成为双向的认知隔阂。而通过微信群了解村里的变化、参与村庄公共话题的讨论,使得家乡不再因为物理空间的疏离隔绝而成为“回不去的故土”,在数字层面维系着熟人社会的网络结构和情感纽带。第三,村务微信群的出现为村务公开提供了新的技术通道,在多个维度上突破了传统公开方式的局限。传统村务公开栏的物理空间决定了受众只能是站在村委会的村民。在村庄人口外流严重的背景下,这一覆盖范围的局限性更加凸显,大量应当享有知情权的村民实际上被排除在信息公开的对象之外。村务微信群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覆盖的逻辑,让信息延伸到了每一个群成员的手机屏幕上。同时传统村务公开栏的另一局限在于时间的短暂性。一张公示通常张贴七至十五天即被撤下或覆盖,村民若在这段时间内未能留意到,便失去了获取信息的机会。微信群可所有信息均保存在聊天记录之中,村民可以随时回溯查阅,有效拓展了村民行使知情权的时间窗口。并且传统村务公开方式下,要获取信息本身需要一定成本,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残疾人或居住偏远的村民而言,这一成本可能会让他们直接放弃监督。而村务微信群滑动手机屏幕就可查阅全部公开信息,无需专程出门,清除了信息获取这一基础性障碍,推动村务公开从形式化摆设向实质性公开迈出了重要一步。最后,微信群也是村内协商民主的平台化尝试的重要一步。原本召开一次全体村民会议,需要确定时间、场地、议程,需要逐一通知散居各处的村民,组织成本高昂。更关键的是,在人口外流严重的村庄,召开一次过半数村民参加的会议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使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尴尬境地,“村民不在场”问题严重。[]村务微信群则作为线上议事平台,为协商民主的实践开辟了一条低成本的通道,让村庄的公共决策走向“多数人参与”,决策的民意基础和合法性因此得到提升。

二、村务微信群的现实落差

理想图景不等于实践样态。在家乡,村务微信群仅仅是村干部转发宣传政策的平台,本应承载的治理功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家里人说“一开始是讲以后村里大小事,都可以在这个群里讲,只是真做起来又没人愿意讲,干部也没有这个意思看起来”,这点出了村务微信群功能空转的核心在于村民缺乏参与意愿,干部也缺乏执行动力,二者同时出现互为因果。

第一,村务微信群的运作方式深受乡村既有治理传统的塑造。在长期的基层治理实践中,“上传下达”的单向信息流动模式早已定型。微信群虽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技术形态,却未能自动革新基层干部的治理惯习。对多数村干部而言,将微信群理解为“通知群”“转发群”是很自然合理的事情。上级要求转发者转发之,应行通知者在群内发布之。多数干部并不具备在群内发起讨论、主动征集意见的意识与能力,更缺乏直面村民质询的心理准备。并且村干部更加在意村庄社会的舆论评价,会主动选择无视微信群里的排名和批评,[]自然也很少愿意主动在群里提及相关信息。天津某村甚至出台“在群里发言要罚款”的荒唐规定,将村民的正常询问视为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当前以“留痕”的多寡判断“业绩”的高低,这种考核导向使得村干部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表征任务结果的痕迹搜集上。[]微信群转发记录恰好成为“已传达”的便捷证明。过度的痕迹管理可能产生功能异化,使“痕迹”本身成为目的而非手段。二者共同作用使得微信群的功能被窄化为传达而非沟通,信息发布的意义不在于是否被理解、被讨论,而在于留下了“已发”的可追溯证据,实质上是治理能力不足在数字时代的自然延展。

第二,村民在微信群中的普遍沉默,并非简单的政治冷漠,而是熟人社会关系结构中理性计算的结果。传统中国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熟悉不仅包括对彼此基本信息的掌握,更包括对彼此人品、能力、社会关系的深度了解。在社群中,个体的言行举止持续暴露于众人的审视之下,公开表达是嵌入复杂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策略性选择,由此孕育出了一种高度审慎的表达伦理,即“枪打出头鸟”,担心自己的言论引起他人的不满和反对,造成自身利益的更大损害。[]核心逻辑在于在公共场域保持低调,是维系社区和谐、降低人际风险的最优策略。在了解过程中听到邻居讲“村上进群之前私下讲了吧,反正就还是不要随便乱发东西,说要讲正规的、重要的事为主”,所以当行政力量介入,这个微信群就被改造为了村级官方治理群,背后直联式吸纳的逻辑意味着基层会通过甄别、剔除机制规避争议言论,[]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民的讨论发言。

第三是缺乏议题与回应失灵,协商无从启动。要激发起公共讨论需要两项基本条件,存在与参与者切身利益高度相关的议题,并且参与者的表达能够得到有效回应。在家乡的微信群里二者均不符合。就议题而言,群内充斥的多为上级统一部署的通用信息,政策通知、反诈案例,偶有一部分村民转发无关链接,与村民利益固然有一些关联,但紧迫性或重要性并不强烈到足以激发主动讨论的热情。反而真正关涉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务,如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流转安排、村庄建设项目等,据笔者了解从未在群中出现,所以村微信群是一个“无政可议”的群,也自然难以吸引村民的参与兴趣。与此同时,村庄的弱公共社会状态进一步削弱了议题产生。空心化本就使村民之间缺乏日常化的公共交往,线上的活跃讨论也失去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加上空心化背景下,留守村民多为老人与儿童,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关注度与参与能力本身有限,即便提供了在线通道,参与率的提升也缺乏素养支撑。不过村民并非全无表达意愿,但当零星的意见反映得不到实质性回应,就会直接挫伤村民积极性,“说了也白说”的认知渐趋固化,沉默遂成为理性选择。

三、村务微信群的推进机制

数字治理技术嵌入乡村场域之后,村务微信群发生功能异化,从理论预设的线上协商民主载体,收缩为单向度的政策宣传大喇叭。从治理机制层面审视,它是压力型体制下考核传导机制、风险权责分配机制、民意闭环处置机制等多重逻辑相互叠加、彼此强化所生成的结构性结果。尽管数字平台完成了物理层面的搭建,但基层治理整套制度流程、权责配置和社会基础却并未完成同步适配。因此推进的核心思路,是从制度层面优化整套运行机制,在科层治理逻辑与村民自治逻辑之间寻找平衡点,让数字工具回归服务于乡村治理。

第一,优化考核导向,从数字留痕转向注重实效。村务微信群功能异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干部使用数字平台的行为仍然嵌套在既有的考核体系之中。使得微信群带有浓厚的工具色彩。对于村干部而言,转发一条通知可以迅速完成任务并形成数字痕迹,但发起一次公共议题讨论,却意味着需要持续关注讨论进程、回应不同意见,甚至可能承担由此产生的舆论或治理责任。二者在时间成本、风险成本与考核收益上并不对等,因此理性的基层行动者更倾向于选择前者。所以问题在于现有制度激励并未要求其真正把微信群作为治理工具来使用。应当推动基层数字治理考核平台产生了什么治理效果,减少对于简单转发数量、信息发布频率等形式性指标的依赖,将村民参与度、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对于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考察是否通过微信群进行意见征集、是否形成讨论记录、村民意见是否进入实际决策过程,而不是考察一个月里群内发布了多少条信息。更重要的是,应当给予基层干部一定的容错空间。线上公共讨论开放性和不可完全预期性强,村民提出质疑、表达不满乃至出现观点冲突,可能会引发舆论情况,但本身并不意味着村干部的错误失败。如果基层干部因为担心舆情风险而主动关闭讨论空间,那微信群只能停留在信息发布层面。应当建立与数字议事相匹配的风险识别和容错机制,将正常的意见表达与恶意造谣、攻击谩骂等行为进行区分,当出现上述情况时,不一味追责干部的管理不到位,才能避免基层干部因害怕出问题而采取一禁了之的治理策略。

第二,厘清权责边界,有序开放。微信群由谁管理、什么能够讨论、意见如何处理,反映的是基层治理中的权力边界问题。如果村务微信群完全按照科层制的行政逻辑运行,那么微信群实际上形成的是一种单向度的信息控制结构。村民虽然进入了微信群,却并未真正进入公共事务决策领域。但如果微信群缺乏基本的议事规则,任何信息均可随意发布,又可能造成信息泛滥、情绪对立甚至谣言传播。因此微信群治理的关键是要在二者之间建立明确、稳定的制度边界。可以通过制定村务微信群议事规则,将意见表达、争议处置等行为程序化。比如应当明确村务微信群的基本功能,将意见征集、问题反馈与公共议事等纳入功能范围,而不是将其默认为单纯的通知群。其次,对村民的正常询问、意见表达和合理质疑,应当明确基本的回应规则,不能以不要乱发消息等模糊要求排斥正常公共表达。过去通过禁止发言来减少治理风险,看似是提高管理效率,却也是将公共讨论不当视为了风险来源。

第三,建立议题生成机制,从无政可议转向有事可议。在当前部分乡村人口外流、公共交往弱化的背景下,如果期待村民主动提出公共议题,微信群很容易重新陷入沉默。因此要转向公共议事平台,需建立稳定的议题生成机制,尝试将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持续转化为可以讨论的公共议题。这种议题生成首先应当来源于村民日常生活。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土地流转、停车安排、红白事治理等事项,都可以成为微信群中的公共议题,让村民能够直接感知议题与自身生活之间的关系。其次,对于村里年度重点事项,可以提前将部分事项放入微信群进行意见征集,由村干部提出明确问题,而不是笼统地询问大家有什么意见。例如,在涉及公共设施建设时,可以设置更加具体选项并邀请村民说明理由。对于集体资产使用,可以先公布基本情况,再来征集村民对于不同方案的意见。问题越具体,村民越容易形成回应,意见也会越有效。线上讨论也越有可能从泛泛而谈转向针对具体事务的利益表达。同时对于不能返乡参加会议的村民,可以通过线上意见征集、投票、留言等方式参与议题讨论,使外出人口不再因为空间上的离场而彻底退出村庄公共生活。这样,微信群才能真正解决传统村民自治中人不在场的现实难题。

第四,完善回应激励闭环。有议题并不意味着能够形成有效参与。村民是否愿意持续发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过去的表达是否产生过实际结果。如果村民提出意见之后长期没有回应,那么即使微信群提供了发言渠道,村民也会逐渐形沉默。沉默并非缺乏公共意识,而是参与成本与参与收益不匹配后的理性选择。村务微信群需要建立完整的“提出—回应—办理—反馈”闭环机制。村民提出问题之后,村干部首先应当确认收到并说明处理方式。能够直接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需要村级组织集体讨论的,应当说明进入议事程序;涉及乡镇政府权限的,则应当向上级反映并告知办理进度。即使某项诉求最终无法解决,也应当及时在微信群中解释原因,而不能以无视、沉默作为处理方式。随着这种预期不断强化,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也会随之提高,公共事务互动关系也会自然形成。

归根结底,数字技术只是提供公共性生成的技术条件,无法独立创造公共性。村务微信群能否从“政策大喇叭”转变为线上议事厅,取决于制度规则、基层组织与村民行为能否同步变化适配。唯有如此,微信群才能真正实现从信息传播工具向乡村公共空间的转型,成为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支点。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