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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鹰等:新乡贤文化:后乡土乡村治理的内生价值之维

[ 作者:曾鹰 曾天雄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7-05 录入:王惠敏 ]

摘要:当中国社会现代转型迈向以城市信仰为中心的意义表述体系, 发展主义深入骨髓之时, 由亲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构成的“后乡土”社会正面临着共同体的瓦解甚至是“农民的终结”的重大问题。在“后乡土”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途径之一, 是找寻、重塑与创新乡村社会的内生价值。以客观科学礼敬态度, 发掘“新乡贤”文化的传统人文精神, 构建交融传统与现代文化的新乡村共同体, 赋予乡村的新人文系统, 确立乡村研究的新乡土叙事, 促成农民的文化自觉以及乡村文化发展的价值皈依, 实现“三治合一”的乡村善治。

引言

乡村堪称是中华文明的摇篮, 但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潮流的强力荡涤下, 它们愈发呈现出三大离散:村庄结构离散、村民关系离散以及价值离散。乡村沦为孤岛, 农业蜕变成弱质产业, 农民成了弱势群体。在“后乡土”社会随乡村精英的大量流失, 大到乡村党政建设, 中到乡村环境治理, 小到老人赡养, 传统乡村正面临失序, 甚至是“农民终结”。在农民生活个体化、农业产业弱质化、农村社会“过疏化”、村落共同体空心化的背景下, 以乡政村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范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如何阻止乡村聚落日益凋敝的脚步, 保护、传承乡村文脉, 维护、保育宝贵的传统文化空间, 激发乡村自身特有的魅力价值, 实现乡村社区永续发展;怎样才能让乡土“风筝不断线”, 接续千年文脉, 重塑更高意义的乡村文化价值, 为乡村社会重构精神家园, 这已成为新时代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命题, 亟需我们做出有力回应。中共“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这是党中央对于乡村优先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本文尝试从复兴乡贤文化入手, 诠释乡村新的文化意蕴, 激活村社共同体文化意识, 以期实现农民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

1、传统乡贤文化:中华文化血脉的精神原动力

溯源“乡贤”一词, 它肇始于东汉, “凡有道有德者使教焉, 死则以为乐祖, 祭于瞽宗”[1], 这“有道有德”者经世俗化后, 就是“乡贤”, 是“生于其地, 而有德业、学行著于世者。”[2]实际上指的是指品德、才学为世人推崇敬重之人。根据《周礼》“德化主义”的乡建理念, 绝大多数乡贤, 并不身居高位, 突出的主要是其贤达、贤能。乡贤既可以是看得见、记得住的本乡本土人士, 也可以是告老还乡的官员。乡贤虽没有正式头衔, 却是“魅力权威”, 长期以来凭借自身出类拔萃的学识涵养、道德文章、人格魅力, 投身于公产、义学、社仓、水利、道桥等公益事务与义举, 担负起“道在师儒”的教化使命, 为淳化风俗、诗书传家、和睦乡邻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

乡贤是乡土文化的具象, 乡愁是乡土文化的折射。“常有一地有了一个成名的人物, 所谓开了风气, 接着会有相当的时期, 人才辈出的。循环作育, 蔚为大观。人才不脱离草根, 使中国文化能深入地方, 也使人才的来源充沛浩阔。”[3]譬如, 在乡贤文化的风习浸染之下, 明末清初之际, 湖南走出了王夫之、陶澍、魏源、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刘坤一、陈士杰等国之栋梁, 都是经由湖湘乡土文化的熏陶、滋养而成。

春秋时期, “亚圣”孟子便别出心裁地提出过构建和谐乡村的准则———“制民以产”1。南北朝时, 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也阐述了如何维护乡村伦理、构建乡村秩序, 推崇以“睦亲”巩固乡村秩序。唐代刘知几提出:郡书赤矜其乡贤, 美其邦族 (《史通杂述》) 。大儒张载、吕大临、朱熹、吕坤均格外强调乡约之用, 强调“民胞物与”, 力主乡贤对乡村的规制, 强化礼治的教化意义。此后, 王阳明以“南赣乡约”为利器, 大大拓展了乡村共同体治理2。

正如“吕氏乡约”的四大宗旨所述: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承载了厚重乡土气息的“乡贤文化”, 不仅有“乌鸦反哺, 羔羊跪乳”的素朴贤德, 也有“出入相友, 守望相助”的良善社交;不仅有“天人合一”的自然情结, 且有“趋福避祸”的民间信仰。美国汉学家杜赞奇 (Prasenjit Duara) 经长期深入研究华北乡村社会指出, 乡村精英人物“出任乡村领袖的主要动机, 乃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荣耀并向大众负责的考虑, 而并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4]。中国传统社会以礼代刑, 以教化取代法治, 这种乡贤文化展示了中国传统的自治精神, 而自治正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石。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标号, 乡贤文化以乡愁为基因, 以乡情为纽带, 致力于建设乡村、改善民生、参与乡里公共事务, 成为中华文明延绵不绝的精神原乡, 展现出恒久魅力。

费孝通先生在《中国绅士》一书中这样评述:“在中国传统社会里, 出现了一种新型的人, 学者—知识分子, 他们被排除于政局之外, 但还拥有社会威望。这样的人并不试图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来控制政治权力, 而是提出了一系列伦理原则, 来限制政权的力量。”[5]可如今由于城镇化的推波助澜, 乡村被迫充当了人才净流出地的角色。当乡贤的重要来源枯鱼涸辙, 乡村的凋敝也难逃厄运。

2、现代中国新“乡愁”:以发展主义为中心的话语霸权

一代大儒梁漱溟从1929年起“本古人乡约之意来组织乡村”, 先后在山东邹平等17县从事乡村建设运动, 他感慨道:“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 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 多半是从乡村而来, 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6]作为一种生活制度和关系网络, 乡村本身是一个由亲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联结而成的共同体。费孝通将中国伦理结构精准界定为“差序格局”, 它集中表征为:“自我主义”、特殊主义伦理、人治社会、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也是中国现代转型中最艰难的部分, “乡村和都市应当是相成的, 但是我们的历史不幸走上了使两者相克的道路, 最后竟至表现了分裂。”[3]急剧转型中的中国社会, 单一城市化发展模式向城乡背离化发展模式嬗变, 乡贤文化备受摧残, 乡村陷入再荒芜化的困境。在发展主义、城市信仰主义的强势裹挟下, 尤其随着乡贤群体的集体流失, 乡贤力量继替的制度保障产生了历史性断裂, 村庄越发凋敝荒芜, 出现了“村落终结”, 甚至“农民的终结”。

新型城镇化的本质, 不在于物理空间的塑造, 而是对人的塑造。费孝通告诫道, 一旦城乡经济与文化的传统连带发生断裂, 中国乡村难逃溃败的命运。因为“以前保留在地方上的人才被吸走了;原来应当回到地方上去发生领导作用的人, 离乡背井, 不回来了。一期又一期的损蚀冲洗, 发生了那些渣滓, 腐化了中国社会的基层乡土。”[3]如今, 地方政府虽花大气力投入建设的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全面铺开, 从沿海发达地域一直延伸到西部边缘山区, 但它们并没有填充农民的内在精神, 反而使之陷入物质深渊。由于强势的城市中心论不断把乡村裹挟到他者的意义表述体系中, 乡土文化走向断层, 乡村这一精神家园逐渐被荒弃。如今农村的空巢化已成为普遍现实, 当我们面对绵延几千年的中国乡村渐行渐远并大规模消失的乡村图景时, 给我们带来无处安放的新乡愁, 是有史以来最痛楚的。

其一, 乡村主体结构的“空心化”。当无数青壮年集体逃离乡村, 农业的生产没落了, 农村的脊梁抽掉了, 只抛下一个老弱病残的故园, 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独特”的人造“风景线”:修路修桥, 无人牵头;贫弱相邻, 无人过问;水利兴修, 无人去管;红白喜事, 无人帮趁……与此同时, 势如破竹的城镇化, 几乎一夜之间让村民“洗脚上楼”, 进一步加速了村庄荒芜。其二, 乡村意识形态的“虚无化”。随着乡村人才的空洞化, 加之资本下乡的自负与肆虐, 根本削弱了农村的价值之链, 其独特的“乡土性”日益流失。乡村等同于落后的标签, 农民则打上了卑贱的烙印, 乡村变成终生不堪承受的“精神枷锁”。其三, 乡土传统文化的“断裂化”。近年来乡村被动接受“文化高地”的侵袭, 乡村社会凸显了信仰异化、价值扭曲、伦理败坏、迷信盛行等问题, 作为乡村社会文化基因———“乡愁”早已日薄西山。“快餐文化”取代了田园牧歌, 金钱成为宰制生活意义的不二工具, 不再有地方性的伦理共识, 传统乡村道德呈现出碎片化, 农耕文明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其四, 乡村社会治理的“灰色化”。当社会由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 规则冲突难以避免。村民之间“守望相助”的伦理观根本断裂, 村庄纠纷与矛盾的自我调节日益低下, 村庄公共舆论与奖惩机制日益弱化。乡村干群关系日益疏离, 乡村灰色势力主导乡村治理, 村庄正常的社会秩序变得偏离。

3、“新乡贤”文化:新时代乡村善治的内生价值

在传统社会中, 乡贤文化在促进宗族自治、民风淳化、伦理维系以及乡土认同等方面扮演着非比寻常的角色。如今随宗族关系逐渐解体, 乡村生态相较传统发生了巨变, 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乡贤文化在今天乡村基层治理中虽仍具有一定价值, 但已不能很好适应当下社会的新发展需求, 我们迫切需要结合新时代建构“新乡贤”文化3, 全面推动乡村有效治理。

无论在现代化“国家建设”还是“民族建构”中, 乡村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不过, “将传统中国预设为乡村, 既可能使国人在处理国家事务时总是关注乡村, 又可能使我们将乡村简单地当做现代社会的前身与‘敌人’, 使我们总是青睐于‘乡村都市化’。”[7]新时代下我们必须反思:该赋予乡村一个何种的“现代”文化?为扭转乡村社会的急速衰败之势, 20世纪30年代掀起过“到民间去”、“拯救农村”等系列乡村建设运动, 终因理想高于现实未曾根本逆转。20世纪90年代以来, 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化将诸多乡村治理困境全景式呈现。中共“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不仅包括物理空间, 而且囊括文化空间建设。

缺乏乡愁载体的乡愁, 是一种东施效颦的无病呻呤。“知识分子怎样才能下乡是一个重建乡土的基本问题”[3]。以留住乡愁为契机的“新乡贤”文化, 不啻是打开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结构之门的钥匙。它以其深厚的礼俗和生动的法理, 既发扬乡贤品格又凝练了现代乡贤品格,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优秀传统文化相契合的产物4。正如费孝通一再强调的“乡土重建”一样, 乡贤也可重建。这既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了实践基地, 也为乡贤文化的传承与重塑提供了可行性。鉴于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不能归因市场、政府、社区单一机制的失灵, 必须创新乡贤文化, 使之成为“与基层治理相适应的价值文化与社会认同”。

3.1 整合“新乡贤”的多重社会资本, 弥补乡村结构“主体”的缺位

许多乡村“沦陷”, 既凸显了生存的自然与社会生态的恶化, 更意味着一种生活样态和生存价值的退隐。乡村已渐失话语权, 要逃脱“文而化之”的嫌疑, 必须避免“他者”视角。“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 必须弘扬中国精神, 必须凝聚中国力量。”[8]随着建设美丽中国、振兴乡村等一系列战略的部署, 怎样发掘且激活现有的村社共同体意识, 让村民滋生作为成员的由衷自豪感, 形成强大的村庄凝聚力和吸引力, 这是后乡土中国语境下乡村复兴的难得机遇。基于“村庄秩序的生成具有二元性:一是行政嵌入, 二是村庄内生”[9], 在当前怎样使行政嵌入与村庄内生的秩序达致平衡,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政府以行政手段推动, 将新乡贤有机“嵌入”到乡村治理结构中, 变成一个“新变量”。

从社会变迁的角度来看, 如今由新乡贤群体推动或引领的乡村建设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在中国, 桑梓情谊, 落叶归根, 无论是退休还乡的干部, 还是返乡创业青年, 无论是“在土”的还是“离土”的贤达, 既能为美好乡村建设出谋划策、聚集资源、躬行实践, 又能以见多识广及生活方式垂范乡邻、传播文明、教化乡邻。新乡贤作为民意、民情的汇聚者与代言人, 有时一个人就能带动一个乡村的复兴, 因为其怀有浓浓乡情, 释放出来的道德力量以及创业历程, 反哺桑梓、泽被乡里, 重构乡村共同体文化, 使广大村落从经济至上、野蛮生长的1.0阶段进入产业提升、设施配套的2.0阶段, 进而晋升到美丽乡村、多方共治的3.0阶段。

3.2 重构乡土“地方性知识”, 确立新共同体的信念土壤和道德规范

在众多浪漫的乡村话语谱系中, 无论是“归园田居”还是“小桥流水”都寄寓着对乡土生活的美好憧憬。然而, 一旦与农民相联, 就平添了“三四亩地一头牛, 老婆孩子热炕头”式的调侃。近年“返乡体”的一夜走红, 进一步表明乡村现代性隐喻的“美丽新世界”日渐破碎5。一向表征中国社会的乡村传统被不断地污名化、粗鄙化, “农民”几乎成了野蛮卑贱的代名词, 在农村生活就是“受罪”。甚至一些知名的电影和小说, 如《红高粱》、《白鹿原》、《平凡的世界》等, 也是把乡村异化成保守与愚昧的野蛮之地。在农村由于神性阙如, 轻农去农, 已经上升为一种深入骨髓的民族文化。为此, 我们要立足于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 重新理顺混乱的道德价值标准, 弘扬乡村传统人居文化、农耕文化和山水文化, 重新塑造乡村淳朴美好的正面形象。

我们要找寻既符合经济市场化的“现代性的伦理话语”, 又汲取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本土伦理资源。新乡贤建设抛弃了原生的风俗和行为习惯, 就成了无源之水。为此, 新乡贤文化要尊重“地方性知识”, 以乡里的“地方性知识”为基本因子。当然, 这种建设是在外部力量的强力助推下而实现的, 乡贤和其他乡人的内部眼光难免遭遇到外部眼光的审视。为此, 我们可以诉诸于人类学重建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神圣世界的关系, 恢复乡村的礼治秩序6, 重审城镇化建设, 以此实现对文明传统的再追问及当下社会的再修复。换言之, 我们关注村庄共同体文化滋生, 这也是当代新乡贤涌现的土壤和环境7。

3.3 回归乡村作为“乡土社会”的原点, 铸造对传统文化的再认同

过去的新农村建设, 不能不说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 但不可无视其局限性, 主要表现三点:一是依赖政府而缺乏乡村内生力支撑, 严重制约乡村社会发展的广度、深度;二是面向问题而非着力发展, 针对乡村社会面临的突出民生问题, 而针对乡村市场发展与农民机会获得感, 效果不足;三是注重建设而协调引导不够。一些村庄虽然建设得似乎越来越时髦, 但居住生活的人却越来越少, 表明村民的市场机会并未增进。

时间和空间才是乡村得以在人类文明史呈现的总体性图景。当各种乡村旅游、美丽乡村、村落保护等蜂拥而至时, 乡村既不能选择也无法拥有自主权, 无奈沦为各种力量角逐的利益博弈场, 乡土传统进一步土崩瓦解。为此, 中共“十八大”以来, 党和政府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功能非常重视8, 尤其是当前乡村的利益结构日益复杂, 原有治理体系表现乏力, 迫切需要新的治理要素加入进来。新乡贤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力量, 彰显其示范引领作用有利于教化乡民、涵养乡风, 使村民遵循合理合情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导向。由此, 新乡贤文化成了我国文化自信的一个新表征。首先, 强化对传统乡村文化的再认同感, 合理运用且有效发挥乡村传统文化的良性功能, 恢复作为社会文化有机体的乡村的基本尊严。其次, 培植现代公民意识及其政治文化, 努力形成现代乡村社会的公民文化认同。其三, 增进乡村多元文化之间的互动, 促进农民“主体性”的达成。此外, 高度重视农民人格自由的发展, 这是创新乡村文化以及乡村文化价值重建的重要因子之一。要实现上述目标, 必须发掘和激活“新乡贤”, 探索一条可借鉴的乡村治理之路9。

3.4 接续乡贤文化脉络, 重塑充满生机的乡村治理场域

彼时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源于“乡村救济”, 鉴于“今日中国问题在其千年相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既已崩溃, 而新者未立;乡村建设运动, 实为吾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6]新时代有效的乡土社会治理, 亟待结合现代公共治理和传统人文精神。从社会发展立场看, “文化自觉”由“不觉”而“觉”不能单靠民众的领悟, 还需外因的合力。

正像陈序经先生在疏理乡村建设运动时指出的那样, 其精神本质就是“乡治”传统, 堪称是中国基层社会组织的一次重新发现。那么, 新乡贤文化无疑是新时代参与社会变迁当中作为乡村治理主体的一次社会知觉。值得关注的是, 目前不管是资本下乡与农村土地流转带来的制度变革, 还是农村自身的再组织化 (如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 , 均未能在根本上扭转社会组织基础薄弱, 社会组织化程度低的局面10。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本质是还政于民, 我们亟待把组织还给社会, 拓展新乡贤在内的民众参与治理渠道、自主成立议事监督组织、培育发展协同治理机构, 搭建新乡贤与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的平台 (包括乡贤理事会、乡贤工作室、乡贤驻堂制度、乡村党外人士工作室, 等等) , 促进公共服务普及与公序良俗形成, 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现代乡村治理模式。

事实上, 乡贤文化的接续“并未怀有复古, 也不是乡村再造, 而是要在修复文化断裂的同时, 与时俱进地建构起有效的文化衔接与整合机制”[10], 因此, 其文化重建“不能按照文化革命的逻辑和方式去推进, 而是要充分尊重乡村居民的文化主体性以及乡土文化的整体性, 通过乡村居民的文化自觉, 激发乡村社会发展的内在动能”[10]。毕竟, “乡村振兴”不只是表征一种发展战略, 它预示着许多乡村之外的强大力量介入, 应注意与原有乡土传统中的组织系统有效兼容。即尊重乡土社会的地方差异性, 解决地方化问题。

要解决从国家投入到农民需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绝非易事。“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失落, 孝道不彰、人情竞争失控等问题的发生, 固然有城镇化、市场化大潮影响的背景, 但缺乏组织的原子化的乡村对这些冲击缺乏抵抗力。乡村建设最根本的当是基层组织建设。”[11]新乡贤既是“尚贤敬德、造福桑梓”的传统文化的传承者, 又是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新乡贤文化, 正是引领当代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此, 大力挖掘和传播传统乡贤精神, 传承乡土历史文化。广泛开展乡贤遗产保护、乡贤家规家训整理、乡贤文化调研等活动, 加大对与乡贤文化一脉相承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田野调查, 编印系列历史文化丛书11;大力开展评选“新乡贤”, 让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的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乡村能人、身边好人等走上舞台中央。

一是从德治层面, 积极开展乡贤文化“四进”活动 (进厅堂、进课堂、进讲堂、进礼堂) , 通过村史方志、好人故事、创业典型、家规家训等专题, 涵育重德家风, 培树崇文学风, 引导清明政风, 淳化质朴民风, 支撑、充实、强化乡村社会组织建设。如广泛成立县、乡、村三级的“乡贤文化研究会”、“乡贤联谊会”、“乡贤参事会”、“乡村文明促进会”, 组建乡贤信息库, 设立以乡村能人为主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村民理事会, 通过这一系列的平台运作, 促进农业转型发展、农民农村顺利融入现代化进程, 分享改革开放红利。

二是从法治层面, 大力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带头树立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在基层群众中的权威, 积极推动申请农产品商标, 增加农产品品牌价值;结合工作实践、社会阅历等优势, 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具体政策进行适时的传播、解释, 增强村民的认同感。这样, 借助于诸种力量的互动和博弈, 逐渐达到了广泛参与、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境界[12]。

三是从自治层面, 新乡贤的影响不是来自行政力, 而是来自感染力, 源于乡村民众的自我治理能力提升。为此, 新乡贤广泛参与乡村社会治理, 不仅要拓宽乡村民众个体的利益表达渠道, 使诸多乡村社会矛盾在基层得以有效化解。更重要的在于, 充分利用新知识、新眼界、新价值和新技能, 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 来充当连接城市与农村、传统与现代的媒介, 实现信息回传、资金回流、企业回迁、人才回乡, 为乡村振兴注入内驱力。

当上述“中和式”的社会活动越来越多, 这意味着乡村振兴的政治经济土壤日益丰厚, “本意上是体认中国乡土文化的自觉复兴、寻根之路”[13], 在其间, “新乡贤”是种子, 也是风。它们不仅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乡土的守护者, 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的践行者。“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 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8]以“新乡贤”为示范, 推进新时代乡村文化建设。真正在广袤的乡土大地上培育起蓬勃的新乡贤文化, 在传统文化的底色和现代文化的主色交融中, 挥洒出属于自己的时代风采。如湖南辰溪县举办“乡贤文化讲堂”、浙江绍兴地方政府借助乡贤研究会等机构, 发起“万人计划”, 重构乡村文化, 其“上虞现象”堪称范本。

4、结语

“作为新乡愁的书写方式”[14], 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乡贤”文化的涌现是新时代现实使然。为了“重新建构起一个中层结构来填补乡村的一个权力真空”[15], 它不仅关乎国家发展道路, 也关涉民族道德模式。是对乡村乃至民族生命之根的重新发现, 也是破解乡村社会始终走不出历史周期律的入口。要走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公里”, “后乡土”乡村建设与乡村善治必须着力发掘、组织、培育“新乡贤”文化, 以自身文化为基点, 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具有内生权威性的新一代乡村主人———新乡贤是乡规民约、慈孝文化等传统文化的先行者、引领者, 在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内生权威与外生权威之间架构起连接的纽带, 成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和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推手。以德行凝聚乡邻, 赋予乡村文化以新的精神内涵, 将基层民主建设、公共服务普及与乡土文化的延续、良俗公序的形成有机结合, 才能找到公共治理规则与传统礼俗的最佳平衡点, 才会有更多宜居、乐业的乡村诗意栖居于大地。

基金: 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委托项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的多重意义” (编号:17WRB23); 湖南省社科评审委员会成果课题“绿色发展视阈下罗霄山片区新乡土文化研究” (编号:XSP17YBZC16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时代南岭走廊新乡贤文化构建及应用研究” (19YJA71000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方略的理论特色与实践要义研究” (18JDSZK084);

作者单位: 湘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城市发展研究2019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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