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
误把现代农业等同于规模农业,进而把土地集中经营视为规模农业的前提。这一 认识支配下的逻辑是:分散的农户无法实现规模经营,没有规模经营就不能发展现代 农业;要搞现代农业就必须搞土地集中。
因此,集中使用土地就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在基层话语中常有“农 业规模化率”的说法,指的就是土地集中的程度。事实上,土地集中、规模农业、现 代农业是不同的概念。
首先,农户经营可以实现规模农业和现代农业,如在农户经营基础上形成的“一 村一品”乃至发展为“一县一品”,就可以成为典型的现代规模农业。其次,土地集 中未必能形成规模农业,人民公社时期把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生产,都与规模农业不相干。 现代农业意义上的规模农业是农业系统要素向特定农业资源的地理区域集中,从而形 成具有明显地域特征的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它包含了分散农户形成区域规模化生产 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容。
资本、知本流向利润最高的地方
把现代农业等同于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围绕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化学化、 电气化、信息化、良种化、设施化等措施,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 生产率,把高投入、高产出作为现代农业特征。
这种理念仍是通过大量高能耗(机械、化肥、农药、燃油、电力等)来维持系统的产出, 是传统农业思维的继续。在这种理念的激励下,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或变相改变土地用 途的行为普遍存在着。现代农业离不开现代科技,但是单纯利用现代科技高投入的农业不一定就是现代农业。从世界范围看,人们开始反思高投入高产出农业对能源和环 境的巨大消耗,发达国家出现了“后现代农业”思潮,有机农业、生物农业、自然农业、 生态农业等概念逐渐被人们接受,预示了现代农业的新方向。
科技园、生态园、农业开发区的困境——行政指挥型
一些科技园、生态园、农业开发区在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局面难以扭转的情况, 主要是因为它们用行政指挥型,而未向市场、企业的运营型转化。因此,要减行政, 还市场。
把现代农业误等同于农业产业化,进而认为农业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 通过龙头企业把农户生产与市场连接起来,实现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是现代 农业的内容之一,但不是现代农业的唯一模式。
首先,农业龙头企业只是现代农业系统中的一个环节,不能涵盖现代农业全部。 农业所具有的保证社会基本供给、维护生态环境、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靠龙头企业 是难以带动的;其次,龙头企业、农业生产者、政府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所追求的 目标不同,难以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再者,农业产业化强调用企业管理方法来管理 农业,甚至把“农业生产车间化、农民工人化”作为现代农业的标志,不符合农业规 律和特点,因为并不是所有农业都可以实现工厂化生产。
对现代农业的片面认识和错误理解,在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
第一、表现在可能动摇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这样的原理: 农户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经营单位和形式,只要农业生产的特点不变,这种经营 形式的适应性就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宪法规定了我国农村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 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但是在错误现代农业观念影响下,有人错 误地认为农户承包制度影响了现代农业发展,一些学者也对基本经营制度提出质疑, 这均由对农业特点和现代农业缺乏全面了解所致。
第二、追求大面积、大机械、高标准、成方连片、整齐划一的农业,在农业生产 领域大搞招商引资。事实证明,工商资本在农业领域发挥作用的空间是有限的,一般 局限在加工和流通过程,工商资本承包土地代替农户经营面临诸多风险,并不存在所 谓“规模效应”或“提高抗风险的能力”。相反,需要政府更大的支持力度才能维持, 工商资本单纯追求利润使农业发展不可持续。规模经营是未来农业的必然趋势,但并 不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最佳选择,更不能靠人为“促进”而得之。人为促进工商资本承 包土地只能付出更高的成本,进一步增加农业的风险和衍生出更多的社会问题。
第三、个别地方对农业支持出现偏差。由于对现代农业理解存在误区,在支持农 业问题上经常存在锦上添花的现象,一些地方甚至做出不支持非规模农业的规定,如提出“50 亩以下的农户不再支持”、“50 头以下养殖规模的农户不再支持”等政策。 地方政府要为所有形式的农业提供公共服务,而不应该有选择地提供支持和服务。
没有现代农业,城镇化就成了空中楼阁
农业现代化是根本,城镇化是机会。没有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就成了空中楼阁, 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实现农业现代化不仅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 还是保证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与途径。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 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 史起点上,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对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认识、新要求,为新时期推进城镇化与农 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其中,现代农业的各种形态认识,总结如下:
● 现代农业的产业形态:规模农业、产供销一体化、农业加工业;
● 现代农业的组织形态:家庭农场(现代农业的最小生产组织细胞)+农民合作社(现 代农业最小的运营组织机构)+ 农业企业(现代农业资本化的有效补充);
● 现代农业的聚集方式:小农镇、集中村(以农业生产为半径存在设立)+小城镇(农 业流通业和加工业聚集);
● 现代农业的社会形态:农耕文化 + 生态保护。
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仍然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突出表现是农业基础仍然薄 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三农”短板现象仍然明显。农业现代化仍然是“四 化”同步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发挥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作用,大力推 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提升农业农村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城镇化, 能够有效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专业化、 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推进城镇化,可以通过拉动农产品 需求、促进农民就业、建设新农村,有效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实现 2020 年农村居民收 入比 2010 年翻一番的目标。
加快推进城镇化,彻底改变传统的农村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单向流动 的发展模式,带动城市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 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用现代企业理念去经营管理农业企业,强化社会对农业发展的全面支持等是城镇化进程中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按照家庭农场、股份制合作、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 营这个路子走下去,中国农业现代化前景可期,中国城镇化充满希望。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作者的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