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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晋财:农民进城换规模经营能实现乡村振兴吗?

[ 作者:庄晋财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6 录入:王惠敏 ]

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大家围绕如何实现乡村振兴的讨论十分热烈,在这些讨论中,两个问题成为焦点:一是农民去哪里?一是土地怎么种?这两个问题是相互联系的,归结起来,讨论的分歧在于乡村振兴的载体究竟是农村还是城市!我曾在公众号里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做《为何乡村振兴的着力点是农村不是城市?》,主要想说加大向农村的投入对中国乡村振兴有多重要。我始终认为乡村振兴的着力点是在农村,通过城市要素及公共财政向农村投入,让农民在农村享受到现代文明,才是乡村振兴的真正内涵。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坚持认为“振兴乡村的根本在城市化”,也就是说,认为乡村振兴的载体是城市,而不是农村。因此,我想再就此说说这个问题。

说起来,城市化论者的主张也是颇符合教科书的。他们认为,由于中国城市化滞后,很多农业劳动力留在农村,使每个人拥有的土地都很少,导致农村土地碎片化严重,土地碎片化必然导致粮食生产没有规模经济,生产成本很高。为了保证农民收入,国家需要大量补贴农业,从而一方面造成我国粮食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另一方面国家大量财政收入浪费在农业补贴上。在他们看来,如果推行城市化,让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加大基础设施等资源要素向城市的投入,不仅可以避免这些要素投入到农村的低效率,还可以推进农民进入城市之后的土地流转,进而实现土地规模经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这样,留在农村的农民收入就会增加。因此他们的结论是,城市化水平越高,农民转入城市越多,规模化经营越能够实现,农民收入也就越高,乡村振兴才有可能实现。一切听起来都是如此的美妙,正因为美妙才能成为教科书的经典!当然,城市化论者的这种自信,是因为他们确信的世界先例,这个先例自然就是大家十分羡慕的美国。他们宣称,“大农场的美国模式”比“小农经济的日本模式”更有竞争力,所以许多发达国家比如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都是按照美国模式而不是日本模式做的,从农业发展来讲,这些国家都比日本成功。听罢这样的分析,我个人的感觉是,如果我们有条件实现美国模式当然再好不过,如果农村人能够去城市,农村的田能够规模化经营,小农还有必要存在吗?然而,以我每年带着学生在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尤其是山区农村调研的经历,总是很难把那里的景象跟美国挂上勾,由此心生许多疑虑:

第一个问题是,需要多高的城市化程度,才能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实现所谓的美国农业的“规模经营”呢?教科书上说的道理我们都懂,农村里的农民如果一部分进城了,农村土地的碎片化程度就会降低,农业生产的规模就会扩大。但规模能够扩大到什么程度呢?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有研究指出,美国2014年的农场平均规模是177.3公顷(孔祥智,2018),也就是约2660亩,而在我国农村人口相对较多的中西部省份,如广西,四川,湖南,江西,重庆等,人均耕地多的不过一亩三分地,少的只有几分田,要凑拢一个美国农场的平均规模,得要2500人以上,在中西部地区拥有2500人的村庄或许也没有多少,因此要实现美国的农业经营规模,或许会要求所有的村民都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也不一定能够达成,大家想想这可能吗?

第二个问题是,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山区农村,能够找到像美国农场所经营的质量一样且适合规模化经营的土地吗?按城市论者的说法,农村人走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了,农民收入就增长了,不需要向农村投入基础设施,关键是要把农村人弄到城里去。可是我们如果去过中西部农村就知道,我们跟美国农场还有一个无法相比的条件是农村土地的质量。马克思说过,土地耕种是有优先序的,人们总是先种优等地,在优等地被占有完毕,才会有中等地,甚至劣等地加入耕种。美国人少地多,农场土地基本上是优等地,至少是中等地,而中国人多地少,尤其在山区,不仅要耕种中等地、劣等地,甚至要耕种根本算不上土地的土地!我在广西河池都安县做调查时,那里喀斯特地貌山区的农民告诉我,他们种植玉米,根本找不到一块像样的平整土地,只能将玉米种一颗一颗放进有一点泥土的石头缝里,放完2.5斤就算一亩。当然这是极端的情况,但在山区要找到适合机械化操作的成规模的土地,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即便这些山区的农民能够全部进城,也不是那么容易能够凑齐具有一定质量及规模要求的土地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如何能够指望一部分农民进城后剩下的农民就能够通过“规模经营”改善收入状况呢?

第三个问题,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山区农民,是否完全具备离开农村进入城市过上“体面”生活的能力?城市论者把今天的农民明天进城就自然变成城里人当做一个前提,认为只要农民愿意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就能够像城里人一样过上体面的生活,剩下的农民留在农村将剩下来的土地“规模化经营”,就一定会提高收入水平。如果是这样那自然是好!但是,如果真的到中西部农村去走一走你会发现,劳动力这一要素跟其它要素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人的劳作需要“情境”,经济学上讲的以数量为单位的人,跟实际“情境”下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人在农村老家自己的“情境”下总是能够找到办法生存的,所以在许多的边远山区都有人在那里生活,但离开这样的“情境”,就有很多人难以适应在城市谋生。在中西部山区农村,由于语言、习惯、风俗、文化等缘故,农民对于故土是有一种“粘性”的,到城市后失去这种粘性,语言不同,习惯不同,就会失去生存的条件。所以我们看到,尽管城乡劳动力流动的限制放开了很长时间,总还是有大量的农民滞留在农村,尤其是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民,离开自己的家乡远足,会有极大的不适应性。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山区的农民,尽管政府在城市为他们提供比在农村好得多的生活条件,他们仍然住不了几天便要回到自己习惯的山村,这种对故土的“粘性”不是个别现象。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农村人口比较多的省份,恰恰是中西部地区这些山区比较多的省份。正如总书记所说,我国城市化率即便达到70%的高水平,都还会有4-5亿农民在农村,如果考虑这种“粘性”,恐怕会更高,这四、五亿的农民如何能够通过城市化而使生活得到改善?

从上述三个问题来看,主张推进城市化便可以实现农村的“土地规模经营”,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并在政策主张上反对“在农村地区大规模兴建基础设施”的城市化论,是将中国农村高度抽象成均质性的观点,完全忽略了幅员辽阔的中国农村现状的千差万别!且不要说大力推进城市化是否能够让进城的农民可以像市民一样安居乐业,只说这些农民进入城市后留在身后的土地真的有人去完成所谓的“规模化经营”吗?如果不能,中国是否有条件让这些土地“退出耕种”呢?

在我看来,仅仅从农业“规模经营”来看乡村振兴过于简单。乡村振兴不是简单的农业振兴,而是农村产业振兴,及由此带来的农民安居乐业。或许从农业现代化的角度来说,中西部地区农村很难实现像美国那样的辉煌,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地区的农民、农业、农村发展就没有必要。如果跳出农业看乡村发展,这些山区反倒是有着无比的优势:山区多元化的产业资源要素,为以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衍生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而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所形成的新业态新产业,不仅可以使当地的农民省去搬迁入城的经济成本与心理成本,还可以造就中国经济的多元化成长。显然,要实现这样的目标,现在所欠缺的就是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关于土地碎片化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产业组织创新加以解决,比如土地入股的合作社。因此我们目前要做的,不是减少对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投入,让这种投入继续在城市扩大,恰恰相反,扭转产业要素及公共财政的城市偏向,才是当务之急!

作者系江苏大学教授 博导,广西特聘专家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三农庄园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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