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在医院醒来后得知事故致一人死亡。为了逃离医院规避责任,他竟然劫持护士做人质!近日,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被告人梁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及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信息时报1月28日)
落网后,民警对梁某进行讯问,在问及劫持医院护士逃跑的原因时,梁某的回答令人吃惊。其称,在医院其得知他酒驾撞死人了以后,心里非常害怕,想到撞死人就等于杀了人,杀人就要偿命,如果被抓可能会被枪毙,于是就一心想要逃跑,才会劫持医院的护士做人质。
据了解,梁某今年24岁,有部队服役经历,事发前和朋友共同经营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梁某正直青壮年,属于社会活跃人群,有较强的学习新事物的能力,其工作经历更是表明其具备一定社会素养甚至政治素养。他不是偏远山区,依靠务农生活的老人,甚至在他身上,我们找不到一点法盲的特征,但遗憾的是,他对法律的了解就是如此浅薄。
大概十年前,笔者曾到四川省凉山州某监狱调研。在与一个故意杀人后被判无期的罪犯聊天时,该罪犯的一席话让我毛骨悚然,在问及其现在是否后悔时,他回答到,“当然后悔,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杀人要坐一辈子牢甚至可能被枪毙,我以为赔一点钱就行了,现在,我当然也后悔不该那么冲动,但更后悔的是,早知道这样,我当时就该跑啊。”
这十年里,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各地方政府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相应地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等。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注重普法与法治实践想结合,评选“法治示范市”、“法治示范街道”,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重点集中开展各种法制纪念日活动等方法措施层出不穷。
就普遍情况而言,自1986年全国开始普法工作这30年来,尤其是“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这十年里,在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基础得到充实的保障下,普法成果也确实突出,效果也确实明显,但就这两个个案,时间跨度为普法程度高速发展的10年,空间跨度为相对贫穷闭塞的西部山区到相对富裕开放的东部沿海,比较而知,普法现状依然严峻,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
2016年正值“七五”普法开局之年,该酒驾肇事绑架案既是惠州乃至全国普法工作的耻辱,同时又是我国普法工作的警钟,警醒政府,切莫因为捷报连连,就麻痹松懈,时刻牢记法制教育警钟长鸣,时刻做到普法工作常抓不懈,务实深入,扫除一切盲点,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蓝图。
作者单位: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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