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在豫东地区,典型的平原乡村。村里的“生物钟”一直没有特别大的变化,早上五六点就能听到街上有人走动,晚上八九点便被催促着进入梦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状态在父老乡亲的身上刻了一辈子的痕迹,“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也伴随着他们辛勤劳作的一生。
一、选择:农村的日结小工
舅妈今年65岁,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早年外出务工,抚养了一双儿女,如今在家带孙子,农忙的时候在自家的土地上耕作,农闲的时候则在附近的村庄打零工。村里和她一样的人有很多,而她算是“工作队”里比较年轻的一个。随着土地流转的兴起,许多农业大户承包土地,种植经济作物,原本即是劳务输出重地的家乡很容易便走上了这条道路:年轻的子女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流转出去,按年收取土地流转金,而留守在家的老人则成了这些流转土地上的“务工者”。
在机械化农业尚未完全普及的环节,许多农业劳动仍然需要人工的精耕细作。以药菊采摘为例,为了保证花朵的完整度,需要人工逐个采摘,在药菊收获的季节,种植大户一般以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形式聘请附近村庄的居民帮助完成采摘。因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往往在短时间内需要大量的人工参与,且碍于熟人社会的“面子”,一般对工人的年龄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参与采摘的人员年龄多在60-80岁之间,其他工作如蒜薹采摘、药田除草、菜地封土等,按照劳动强度不同,每小时工资在5-10元之间,多采取现金日结的方式,称为“日结小工”。
日结小工作为农村非正规就业的代表,多数从事低技能、低收入的临时工作,不仅收入不稳定,而且收入普遍较低,在无力应对生活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同时,也往往缺乏足够的养老保险覆盖,这一群体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脆弱性与经济状况值得特别关注。
二、无奈:农民的养老困境
日结小工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表现,揭示了中国农民存在的普遍养老困境。正如农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研究显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会增加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但农业劳动者的普遍收入水平与养老保险购买能力之间的矛盾成了关键问题。
公共保障体系缺失。目前中国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差异显著,胡培松院士在一份提案中提到,农民基础养老金仅为城镇职工养老金的5.26%。因此,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相比城市而言较为薄弱,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存在较大短板,公共保障体系明显地缺失。尽管政府尝试通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方式来弥补这一缺口,但每月一百多元的补贴难以平衡家庭生活的开支,尤其是农村老人身体状况不佳。调研地的农民感叹:“一百多块钱,都不够看病拿药的”。说明现行的养老保障措施及其覆盖范围对于满足广大农村老人的基本需求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养老困境,使农村老年人口缺乏安全与尊严的有效保障。
根据实地调研,农民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主要集中于收入较高的农户或镇村企业职工,且缴费标准与支付能力不相匹配,以及待遇水平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多方面,首要的就是保障标准设计未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养老需求,导致保障与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在分布不均问题上,养老资源主要集中在城镇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而较为落后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障设施和基金严重不足。农民养老保障的地区差异,成为制约农民养老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而公共养老金支撑能力的不足也是农村养老面临的普遍问题。由于财政收入不足,以及养老金筹集机制的不合理,导致农村养老基金持续赤字,难以保障基本养老支付。
尽管社会网络和社区援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日结小工的养老困境,但这样的补充性难以有效替代公共养老保障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农村老人出于自身养老的考虑,不得不寻找工作的机会,增加储蓄,以应对极可能存在风险。与其说农村老人的“零工经济”是出于经济的理性,不如说是出于生存的考量。
家庭收入难以支撑。虽然家庭养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核心地位,但由于农民的收入水平总体偏低,收入来源的不确定性却在增加,与医疗科技进步、健康意识提高有关的农民养老成本急剧上升。这不仅影响了对养老保险产品的需求,更加剧了农民在老年时期可能面临的经济困境。同时,农村家庭结构的日益简化以及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迁,使老人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空巢”状况,对于习惯于家庭式养老的农村老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以我家乡所在的Z市为例,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5万元,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总支出约为1.2万元,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可用于防范风险的储蓄资金较少。对舅妈一家而言,如果没有额外的收入来源,更年迈的父母、尚在读书的孙子以及一家人的生活支出重担,都压在作为第二代农民工的儿子、儿媳头上。一方面,第二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务工收入难以同时负担后代的发展和长辈的养老,且农业的收入随着社会的发展呈现递减趋势,农民的收入趋势亦是相对递减状态,在生存理性的抉择和激烈的阶层竞争中,为了保障家庭再生产的完成,农村老人被迫成为“剥削式代际关系”的牺牲品,将有限的家庭资源投入到后代的抚养当中,这也和刘燕舞教授《农民自杀研究》的子代与亲代间“剥削模式”的结论一致。
以Z市为例,整体来看,全市的城镇化率为45.3%,其中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16.5%,老年抚养系数为27.7%。这意味着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大致要负担27.7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也意味着在这个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地区,大部分生活在农村的老人面临着同样的养老困境。从全国来看,当下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4.9%,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1.8%,而从对比来看,根据刘守英教授的研究,2020年农村地区老年抚养比是41.8%,城市地区老年人的抚养比是22.59%,约1.2亿60岁及以上人口生活在农村,平均四个农村人口中约有一个60岁及以上老人,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严重。并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具有人口规模大、发展速度快、发展不平衡、未富先老等特点,70%的城镇老年人生活靠养老金,但在农村这个比例只有10%,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重点。
社会化养老发展不足。与城市社区的状况不同,农村的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步履更艰,使农民在养老问题上得不到足够的社会支持。更重要的是,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均有待提高,缺乏专业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存在养老服务设施的稀缺、专业护理人员的匮乏、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使农村养老服务很难满足农民多样化和差异化的需求。
数据显示,在部分农村地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养老服务床位不足5张,远低于国际标准。同时,养老服务行业人才短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缺乏具备专业技能的护理人员,导致老年人无法获得有效和专业的照顾。
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农村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长期以来未能得到充分的政策支持与财政投入,导致服务供给结构性短缺。而农民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的认知度普遍偏低,部分老人仍习惯于依靠家庭成员进行养老照顾,缺乏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接受与信任。也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迁、农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即使存在一定的社会化养老需求,老年人也往往因经济负担能力有限而难以接受服务。其中经济较为落后的乡村,老年人面临的养老服务质量与可获得性问题将更为严重。
三、突破:农村养老何以健全?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数据经验显示,经济增长与人口老龄化程度呈倒U型关系,当老年抚养比升高至17.5%以上时,人口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将由正面转为负面。因此,需要根据农村人口的社会经济状况,确保政策的及时调整和实施对策与农村社区的实际需求相匹配。农村的特殊性在于劳动力人口的流失和老龄化速度都相对较快,这要求养老服务体系必须具备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随着农村社会老龄化迅猛推进,特别像Z市这类主要农耕区的“重度老龄化”问题,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愈加迫切,若不能健全农村养老体系以减弱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将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推进城乡养老一体化,给农民公平的国民待遇。受城乡二元结构和身份制下社会管理模式的影响,城乡养老呈现分离、分治局面,特别是养老事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尚未实现。为回应农民的养老需求,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的出台需要进一步倾斜农村,通过实现城乡养老保障的一体化,推动城市优质养老资源向农村延伸,鼓励城市养老机构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点,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升级,实现城乡养老资源的联动、互促、共享与发展,使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水平的国民待遇。首先是制度层面的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统一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融合,以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金标准,缩小城乡养老金待遇差距,以消除保障范围和福利水平的不平衡。
政策层面应基于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支出结构,结合地区差异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养老保险方案,保障农民能够负担得起并愿意接受养老服务。具体而言,改革养老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根据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养老需求,合理设定梯级缴费标准;调整养老金发放标准,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质量;优化养老金的筹集和分配机制,保证养老资金的可持续性。同时,加大对农村特殊群体如失地农民、独居老人的保障力度,构建多样化和分层次的养老模式,满足不同农民群体在养老方面的差异化需求。
探索养老示范点,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起农村养老体系。借鉴国外经验,不少发达国家在农村推行了有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如日本实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养老服务作为公共服务普遍提供给国民,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自我照护能力。瑞典推行的“以家为中心”养老服务理念,鼓励居家养老,同时提供各类便利的辅助服务。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必须以人的现代化化为取向,建立起针对农村特征的养老体系,不仅能够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养老服务,还能为推进城乡融合突破现实难点。
应率先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养老示范点,以此作为推进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起点。在试点地区探索“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家庭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的综合应用,根据农村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养老模式。现实操作中,要重视对传统农村文化和现代养老理念的融合,构筑有效的资源整合平台,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三方资源的互补和有效对接,进而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务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从而将农村地区的特色资源作为农村养老的突出亮点,配置较好的设备和医疗资源,建立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的核心架构,并逐步推广至全国范围,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
增加老人就业机会,发展农村“银发经济”。银发经济不仅关乎经济效益,更关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情感需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持续外迁和家庭规模的缩减,老年人在社会参与和就业机会上面临极大挑战。因此,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构建多元化的就业模式。如那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手工艺、农家乐以及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直销等领域,均能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就业选择,并通过利用其传承传统文化和生活经验的优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鼓励社区、合作社和企业等组织吸纳有能力的、身体状况允许的老年人参与就业,提供灵活的就业机会,发挥老年人的经验和智慧,为农村社区服务。支持和引导发展以老年人为服务兼享用对象的“银发经济”,如老年人用品制造、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文化娱乐等,既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就业机会,增强老人的社会归属感和幸福感,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制定向农村倾斜的养老政策,推进社会养老服务。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的核心是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会化为补充,机构服务为保障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医疗保健服务的无缝对接,共同构成了这一体系的基本框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乡政府和村委会联合监管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广泛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等,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通过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一批集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养老中心,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通过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比如长期护理保险,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制定专门向农村倾斜的养老政策,通过提供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鼓励社区、企业、民间机构等社会资本和非营利组织投入农村养老服务业,加强对农村基层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实现农村老年人安享晚年的目标。
(本文首发《中国乡村发现》2024年第3期,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