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纪委第四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重点督办中,20个省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的46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查实115个具体问题,388名责任人受到处理。(人民网 8月28日)
全国范围内的反腐风暴依然持续着,“老虎”“苍蝇”相继落马,整个政治生态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逐渐上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发现一些地区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依旧存在,给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比如随着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经济组织看到有机可乘,想方设法冒充扶贫企业骗取扶贫资金;一些地方探索互助扶贫的新模式,即在贫困村设立扶贫互助社等互助性组织,但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互助资金容易被挪用甚至侵占;一些扶贫资金拨付到村后,村干部任性挥霍,造成损失浪费等等,这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令人愤怒!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日益“白热化”,这些在扶贫一线实践中出现的“雁过拔毛”式的腐败现象,让脱贫的良药变味、让致富的良方失效,成为扶贫领域不得不提防的对象。
我们从中央纪委第四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重点督办中发现这些出现问题的人员,既包括省直部门、市直部门的干部,也包括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直部门的干部,还包括乡镇、站所以及村一级的干部。其中,一把手比重较大,占比过半。可见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还需继续加大执纪力度,还需继续肃清“蛀虫”。
扶贫领域的腐败之所以频发,是由于寻租空间和制度漏洞双重作用的结果。毋庸讳言,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资金使用、项目开支和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政务村务更新不及时、公示事项不全面等问题,势必会导致村干部、乡干部的权力集中,政商关系不清等风险。放眼脱贫攻坚的整个战场,贫困群众鲜少能够熟知顶层设计的复杂缜密、也很少能了解各地区迥异的扶贫政策和发展思路,再加上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留下的贫困户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薄弱,种种客观现实条件,为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提供了温床。
另外,缺乏有效的监督治理体系,是扶贫领域问题多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不可否认,贫困地区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审批、下拨、流转、使用缺乏细化性规则,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彼此推诿的现象,导致无法形成真正行之有效的监管。村级组织管理涣散,村民监督难以落实,甚至无法确认资金使用是否确有其事,分配对象是否确有其人,资金、物资是否如数到人到户……如此混沌,出现掩耳盗铃、欺上瞒下、无中生有等现象,也就不足为怪。
俗话说:“国之兴也,视民如赤子;其亡也,以民为草芥。”扶贫领域的腐败必然延迟脱贫攻坚的腐败,也会损伤政党的肌体,故而绝不能让扶贫领域“苍蝇”乱叮,必须彻底清除。也只有真正消除腐败,才能保障国家的每一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才能保障脱贫攻坚顺利实现,才能在与贫困的战争中战之能胜、攻无不克。
(作者址地:四川省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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