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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村干部需要严肃清查

[ 作者:白云清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1-17 录入:16 ]

近日在浏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时发现中纪委通报7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让人震惊,甚至是毛骨悚然。党的十八大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脱贫攻坚,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已经将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并且从近日的新闻通报来看,该项工作进行3年来,也使近千万人脱离了贫困。但好的形势并不能掩盖存在的问题,一些村干部居然利用党的好政策,打起了群众的主意,现就通报的案例谈谈笔者的看法。

一是利用国家对贫困村、贫困户发放补助、补贴、救助、补偿机会,找各种理由进行非法侵占,涉案人员基本上都是村级基层干部,特别是以“一把手”居多,也有伙同“领导班子”共同作案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套取、然后私分的现象。这样,本是国家为了进一步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资金被截流,甚至许多被侵占了利益的贫困户还不知道有这样好政策,本是一件好事,却被办成了坏事。

比如: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河头村(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张小俊、副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徐春平、会计庄美芳骗取拆迁补偿等问题。3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审核拆迁补偿工作中弄虚作假,为徐春平等3户(不符合条件)获得76.38万元的实物与现金补偿。其中徐春平获得总价36.5万元的安置房和补偿金,期间张小俊收受3户钱款共9.5万元。3人还采取虚增拆迁附属物补偿款等手段,先后3次骗取、私分财政资金共17.38万元。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样的案例占到了所有通报案例的50%以上,但好的是,这样人被查出来了,非法收入肯定也被没收重新分配,并承担了相应的党纪、法纪责任。但这样的现象全国真正才几十起吗?我想应该不止,这类腐败分子,姑且叫小小“苍蝇”吧,他们利用手中不大不小的权力,利用村民信息闭塞的机会,单独或伙同他人,大肆套取国家用于贫困户发展的资金,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神不知鬼不觉。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最终还是被揪了出来。

既然上面说过,全国肯定还有类似这样的小“苍蝇”,只不过短时间还未被当地纪检部门发现。在此,笔者奉劝有这种行为的村干部最好主动向上级自首,交出非法收入,还村民公平公正利益,确保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确保党中央制定的扶贫脱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在村集体资产、危房改造、涉农资金、低保金、慈善助学金、民生工程资金等方面,也多少存在侵占、私分、套取等违法现象。

比如:甘肃省临泽县新华镇大寨村党支部书记宋汉昌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宋汉昌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7家农户虚报为危旧房改造户,套取补助资金7.7万元,用于偿还村集体债务。宋汉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众多涉案资金数量对比,我们不难看出其些这些资金总量并不大,与某些大贪动辄上千万相比,算是小小“苍蝇”了吧,但有一点请大家清楚,这些小“苍蝇”甚至叫“蚊子”,他们吸取的是贫困人员的血啊。我们的老百姓是淳朴的,他们不求名与利,只求有个温饱,他们侵占的是贫困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从主观上直接剥脱了贫困人员能够享受就那么一点点幸福的生活希望,请问这些基层干部,你们的血真的是冷的吗?你们看不到群众的疾苦吗?听不到群众的呼声吗?你们这样做,置党纪国法而不顾,欺上瞒下,胆大妄为,公然挑衅法律底线,无法无天。你们这样做,总书记看到了,让他情何以堪?

为此,笔者呼吁各级政府要严肃清查利用涉农资金侵占老百姓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党中央惠民好政策真正落到群众身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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