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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虹雨:农村“人情风”何以刮走了“人情味”?

[ 作者:何虹雨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3-10 录入:王惠敏 ]

“一家有喜百家愁,红包强压百姓头,来往人情风日盛,可叹钱财送酒楼。”寒假回家正是年尾,家里人说今年吃完年夜饭还有很多顿酒席要吃,从喜宴到生寿宴,百日或是周岁宴,名目繁多。其中喜宴是最多的,礼金在所有酒席里也是最高的。算了一笔账后,基本上每一次酒席礼金起底都是500,少也需要200元。所以光是新年的前后一周左右,礼金支出就至少要准备两千块钱。这种情况在农村并不少见,家里人说五百块钱吃的是人情,不是一顿饭。在家乡很多人即使出去务工生活了,家乡这边有红白喜事人赶不回来也会以线上转账或是托人随份子钱的方式表达心意。但对于家乡这样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农民多以务农为生的地方而言,如此高昂的人情消费究竟是心意还是负担?

一、人情社会与人情消费

中国农村历来是一个“有序”且“非正式制度化”的乡土社会,尽管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农村出现了“陌生人社会”的特征,但“熟人社会”根基尤深,农村人情犹在。人情关系内生于村落血缘、地缘、亲情所构筑的熟人差序格局中,并成为村社感情维系、人际交往与利益交换所遵循的有序社会规范。人情关系正是内生于熟人社会、镶嵌于乡土中国血脉中的一套行为规则和交易秩序。但这种人情关系并非主动生成,而是内部封闭与外部机会不足双重因素作用下产生。具体来说就是,中国传统农村长期的封闭性,既表现为地理空间上与外部社会的相对隔绝,也体现为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与流动性匮乏。世代聚居的村落形成“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生活共同体,生产资料的交换、生活物资的流通多局限于村落内部或邻近村落,形成了自给自足为主、外部交换为辅的经济模式。更重要的是,传统农村普遍面临外部机会不足与生存环境不稳定的双重困境。精耕细作的小农意味着在土地产出有限和生产工具简陋的条件下要同时面对突发的自然灾害和稀缺的粮食产出,因此单个农户难以独立抵御风险、维持生计。社会、经济与生存层面的三重约束,便倒逼出以人情关系为核心的村庄规则与行动秩序,农户们某种程度上是被迫依存共生并维持遵守这一人情关系。

而时至今日,农村的人情关系并非仅限于情感表达,更是一种隐性的社会资本再生产机制:它仍然维系着村落内部的信任网络与互助传统,也在资源分配、纠纷调解、政策执行等治理环节中发挥着正式制度难以替代的润滑作用。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差序格局”下的人情往来如涟漪般由己及人,礼金数额并非随意,而是严格对应亲疏远近与社会身份——堂兄弟与表兄弟的份子钱常有五十元之别,这背后是关系权重的无声计量。然而,当礼金数额日益脱离个体经济能力,而被卷入攀比性竞争与仪式化展演时,人情味便悄然变样成了“人情风”,让“情”变成了“债”。田野中常见这样的场景:一位种粮大户在酒席账本上反复涂改——给村支书家孩子满月随300元,给远房表叔婚宴随200元,却在自家老人寿宴前犹豫是否该“回礼减半”。这种精打细算的窘迫,折射出人情规则正经历一场静默的异化:它不再依循差序格局的自然伸缩,反而以刚性标准倒逼关系确认,使人情往来沦为一种不得不履行的经济契约。礼金数字日益标准化、仪式流程日趋繁复化,连带催生出“人情贷”“份子钱互助群”等非正式金融形态。可以说人情消费的异化,正逐渐将熟人社会的信任资本,兑换成了难以偿还的生存债务。

二、人情消费异化的表现与原因

人情消费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礼仪行为,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增强社会互信,是客观事实。但现在的人情消费却出现了摒弃人情消费的资源交换、社会资本和社会地位获取的动机,以金钱为形式、以获取回报为目的的工具化和功利化趋势。

(一)人情消费异化的表现

首先是人情消费名目繁杂。从前的人情消费基本上就是逢年过节和红白喜事,名目简单。自90年代以来,经济的复苏随之带来的生活领域扩大,衍生出了升学、参军、盖房、开业、迁居等仪式性的人情消费。四川古蔺镇甚至连打麻将连赢了几局也要办一场宴席。更有甚者主动巧立名目,利用人情圈子以“要面子”为由“索人情”,从而获取经济利益。办酒席已然成为了一种新崛起的产业,成为了“敛财”的工具。

第二是人情消费的数额增加。2024《中国家庭消费报告》显示,35-50岁群体的人情支出占收入的比例高达28%,中低收入家庭的人情支出占比则在5.8% - 11.4%之间。从前参加酒席礼金3-5元不等,后来演变为一两百元,尚且处于正常范围内。现如今,家乡小镇的礼金水平早已水涨船高至“至少500,否则不太好”的高消费。特别是碍于面子,你送我300元,我得还你500元,人情消费如滚雪球一般,演变为了人情往来的潜规则。人情消费的多少也成为衡量感情厚薄、关系深浅的砝码。[]尤其对弱者来说,人情已经成为了道德与现实的双重绑架。对于生存能力不足与家庭面临较大风险的村庄弱者而言,对于人情所构建的避险屏障更为依赖。[]日益攀升的人情消费对他们而言已经构成了隐形负担。

第三人情消费周期缩短。一方面是名目增多带来的短周期,另一方面是在功利化逻辑的驱动下,送人情者日益寻求更为现实的及时回报甚至即时回报,出现“今朝送礼、明朝索惠”的不良现象。人情消费从长期投资异化为短期交易,周期异常缩短、频次异常增加。

(二)人情消费异化的原因

农村人情消费的异化是社会结构转型、经济模式变革、制度约束缺失与文化价值变迁等多重力量交织作用的产物。

在社会结构的层面,依赖于封闭、稳定的村落共同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日益被打破。农村人口的社交范围突破村落边界,延伸至权力部门、市场主体等领域。新关系网络的构建,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功利性。如农户为了达到政策门槛或市场资源,以酒席宴请为依托,邀请相关人员反送人情,是主动将人情关系从 情感共同体拓展为利益交换网,人情消费成为连接不同圈层的纽带,其功利属性日渐强化。

攀比心理与赶本逐利思想作祟。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户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具备了高频次人情消费的经济基础。同时,面子文化与消费攀比心理逐渐蔓延,部分农民将人情消费的金额、频次视为社会地位的象征,通过办宴席、送厚礼来彰显实力,这种非理性攀比进一步推动人情消费走向过度异化,甚至出现“打肿脸充胖子”的被动消费。“三年不过事,成个困难户。年年都过事,就是富裕户”,为了回收送出去的人情,也想尽花招、变花样接客收礼。

最后是正式规则缺位与监督约束失效。传统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往来原本是一种嵌入于熟人网络之中的互助性非正式制度,通过礼尚往来维系社会关系、实现风险分担与情感联结。然而,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基层公共权威未能及时对红白事操办规模、礼金标准和宴席频次形成明确规范,村规民约缺乏刚性执行力、基层组织在治理实践中对人情事务采取回避态度,共同导致人情消费逐渐脱离正常轨道,转而由关系逻辑和面子竞争主导。与此同时,舆论监督和道德约束机制发生扭曲,高额礼金与铺张规模不再受到抑制,反而成为身份展示与社会评价的重要标志,互惠逻辑演变为债务循环式的“人情投资”。传统礼治秩序的伦理约束力减弱,而现代制度规则尚未完全嵌入乡村社会运行结构,形成阶段性的制度真空,最终推动人情消费从互助性社会资本机制异化为竞争性、货币化乃至负担化的社会行为。

三、推动农村人情消费理性回归

农村人情风本质上属于农村道德文化建设的范畴,因此推动农村人情消费的理性回归到底要从乡风文明建设上入手。一方面依靠行政管理的杠杆,以外部强力作用于传统乡村道德文化,另一方面则是挖掘乡村道德文化和传统习俗中的积极因素,实现其内在素质的自我扬弃更新。

第一,加强政府对农村人情消费的引导约束。农村人情消费异化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正式制度供给不足和公共权威边界模糊,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化方式弥补规范空缺,将红白事操办等事务纳入基层治理框架之中,并引导农民形成“大操大办可耻、新事新办光荣”的舆论氛围。乡镇政府应发挥政策统筹与规则制定功能,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习俗,出台具有指导意义的操办标准,对宴席规模、操办天数、礼金区间等作出原则性规定,既防止“一刀切”,又避免无序攀比。在制度执行层面,应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将移风易俗纳入基层党建考核与干部年度评价体系,推动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简办红白事,形成“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示范效应。

其中尤其是要整顿党员干部作风,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以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将移风易俗要求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明确操办规模、礼金收受标准和参与范围,防止借机敛财或变相铺张。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和群众监督,对违规操办、借机收礼等行为严肃问责,坚决查处顶风上、带头破坏乡风民风的不良行为,严肃处理违反党纪政规的领导干部。通过将党员干部行为纳入刚性监督框架,确保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率先垂范。只有当党员干部在实际行动中做到简办婚丧、拒收超标准礼金、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才能真正带动群众形成理性、节俭的人情往来风气,使人情往来从私人领域的完全自发行为,逐步转化为有边界、有规范的社会行为。

第二,深化村民自治机制,构建嵌入式内生约束结构。人情消费问题深植于熟人社会关系网络,仅依赖行政约束难以实现长效治理,因此还必须强化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功能,使规范获得社会认同与集体支持。一方面,应以村规民约为制度载体,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协商,明确操办规模、礼金标准与宴席形式等具体内容,使新规则根植于集体讨论与公共决策,而非单向行政命令,破除后期执行障碍。另一方面,由民政部门牵头,县乡党委、政府配合,引导各村组建红白理事会。依托红白理事会这一自治组织,建立登记备案、公开公示与群众监督机制,使每一次操办都能公开透明,压缩暗中抬高标准的空间。通过邻里互评与议事协商等方式强化舆论监督,使违反规范的行为在社会评价中受到舆论压力,倒逼行为合规。此外可以考虑将低保救济、惠农政策或精准扶贫补助等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统筹管理,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员取消其享受相关政策和补贴的资格。

第三,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重塑价值评价与社会激励结构。人情消费的攀比与货币化,是社会评价体系发生偏移的结果。在制度约束之外,还应从价值层面入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依托,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农户等评选体系,通过广播、标语、横幅、公告、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使农民群众认识人情消费过度的危害。同时深入挖掘传统乡土文化中强调互助、节制与伦理责任的思想资源,如重情轻礼、厚养薄葬等理念,推动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理念的融合。还可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成功案例,传播“简办体面、节俭光荣”的价值观,逐步改变以金额衡量社会地位与人情深厚的评价标准。总体而言,农村人情消费的规范化治理,不仅需要外部正式制度供给以强化规则边界,也需要自治机制增强内生约束力。最重要的是通过乡风文明建设本身重塑价值认同。

最后,人情消费的规范不仅依赖外部制度与组织约束,也有赖于个体层面的自我调适与价值更新。对于村民个人而言应加快形成规范、适度、合法的人情交往观念。一是在交往实践中正确理解和珍视礼尚往来的伦理意义。人情往来是维系亲情、友情与乡情的重要纽带,核心在于情感表达与关系维护,而非金额多少、场面大小。人情往来应强调情感真诚而非物质攀比,才能推动礼尚往来回归互助支持功能。二是应树立适度消费理念,保持人情支出的理性边界。过频的人情和过重的礼金负担往来,不仅造成时间与精力的过度消耗,甚至会引发家庭债务,影响正常生活。村民自身应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经济条件来合理安排礼金标准和参与频次。在熟人社会中,当更多个体主动降低人情消费标准时,整体社会标准必然会随之回落,从而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三是应注重合理的人情边界与必要的避让机制。人情并非义务,过度讲究人情可能导致心理负担加重。乡土社会强调血缘、亲缘、乡缘与友缘等特殊关系网络,但在现代社会转型背景下,也需要强化理性精神与法治观念,尊重公平、公正与规则意识。村民个体应增强法治意识与规则意识,在涉及公共利益、资源分配和权力行使时,通过在私人情谊与公共规则之间建立清晰界限,推动人情交往从关系本位向规则本位转型,有助于防止人情逻辑侵蚀制度秩序,逐步实现人情来往的理性化与规范化。综上四个维度彼此配合,才能有效推动人情往来回归其社会整合与情感互助功能,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奠定更加稳定的社会基础。

人情礼俗消费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面对当前农村“陌生人社会”的发展趋势,这一形式对于维系人情关系具有深刻意义。但随着传统礼治秩序的道德约束逐渐弱化,而现代制度尚未完全嵌入基层社会运行结构时,人情往来便容易偏离其互助本意,逐渐演变为攀比性与负担化并存的社会现象。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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