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如何防范农民“被城镇化”?

[ 作者:方柚儿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05 录入:16 ]

(2016-09-01法制日报-法制网)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层层分解、相互攀比、调整口径,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影响新型城镇化水平与质量持续提高。同时,“三权”有偿退出渠道不畅等问题,也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阻力(8月31日《经济参考报》)。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其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而是要着眼农民,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同富裕。

而日前我们可以注意到,许多地方为加快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真所谓是“想方设法”。比如用“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方式让农民进城,以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通过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的方式导致大量农民“被城镇化”,毋庸置疑,是为了完成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标,一些地方还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所谓的“数字游戏”根本就是在注水和造假。要想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标,首先得从“人”字出发,要从农民心中所想出发,要让他们看到进城落户的更多好处,加强统筹,让农民在其中获益,户籍改革才有望实现。

笔者认为,还离不开相关政策、制度的支撑,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财政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等机制。当然,与之相关监督制度与问责制度也应该落到实处,强力监督,压实问责。

拒绝“数字化”游戏,大多农民的“被城镇化”只是数字上、指标上的城镇化,本质还是农民,并没有从中获得什么实质性的利益。一定要做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标,是怎样就是怎样,不要因为完成指标从而为自己捞取政绩和声誉而弄虚作假。“撤×设×”是作假的基础,一定要严格把关“撤×设×”,争取得到农民的同意,最大限度地为他们创造权益,让农民自愿进城。城市规模的扩大、城镇数量的增长只是城镇化程度的表面体现。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合理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作者地址:四川省北川县漩坪乡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