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一小区内发生一起命案,身为公务员的丈夫金柱将妻子红梅活活打死,法医解剖尸体时发现,死者颅底出血,胸骨断裂,一侧7根肋骨骨折,子宫膨胀,肝脏破裂。目前,金柱已被刑事拘留。(凤凰资讯,4月17日)
近年来,媒体的焦点越来越多的放在了公职人员的各个方面,其中有些大肆的渲染或是不良的报道,间接或直接的误导了人们的认知。但也不乏有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十分缺失。就以公务员家暴杀妻来说。
俗语云:“清官难断家务事”。也许我们无法看清事件背后的各种缘由,但对于自己的结发之妻都能残忍的痛下毒手,可想而知其人是何等的凶残。暂且抛却舆论和道德绑架,以人与人生命的平等,人生的平等来看。我们真的很难想象这身为人民的公仆,顶着奉公执法,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竟能做出让在这个国家享受安乐的人们所唾弃的事情来。这不仅仅伤害了自己的家庭,也使得那个可怜的孩子对这个他即将进入的社会充满着怨气,让他幼小的心灵很早的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无论他以后如何发展,这终将是他一生的噩梦。也可能又是一个家庭的噩梦。
从此件事情,可能会有很多人议论,是否应该把公职人员的道德素养作为考核的标准,有的同意,当然也有的反驳。有人会认为不能把一个人犯得过错,归结到同类人身上。但作为一个公民我认为:把公务员的道德素养作为选拔标准是必要的。它代表的并不仅是一个人得素质,而是人性。虽然道德素养没有一个固定的定位。但可以在其对待亲人朋友等各方面做一个界定,再对其综合评判。由此也真切希望每个人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生命。
作者单位:中共四川北川县禹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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