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在中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案例中,有些人就是小礼大错,是因为送小礼、收小礼而被通报批评的。这里更想提醒党员干部,想想别人为什么给你送礼?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各位领导干部不妨想想自己在当官之前,在走上主要领导位置之前,有没有人送礼?中国是礼仪之邦,送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和礼仪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当需要办事的人认为“送礼”后换取的利益的有价值,那么向掌握权力的人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送礼,就是办事人所要追求的第一步目标。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人们向领导或有权势的人送礼一般是利用节假日送物品,也有求人办事而送礼的。最初发生的类行贿似的送礼,主要以土特产品为主,以高档商品为主。
后来出了一些聪明人,发现只要给手中有权力的人一点好处,事就办得顺,官就升得快。再后来,更多人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于是你送我送他也送,而且互相竞争,层层加码。你送金钱,他就送美女;你送5万元,他就送10万元。结果,把收礼者的胃口吊得越来越高,背后的坑也越挖越深。说白了一点,还不是因为别人看中你手中的权力,想跟你手中的权力沾一点光。那些掏钱送礼的,尤其礼金较多的,基本上都是有求而来。有的是希望从你这里找到“登云梯”,能够获得提拔重用;有的是从你这里找到“黄金矿”,能够获得利益回报。
所以,党员干部不要迷失在“礼多人不怪”中,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会在另一方面发生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就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当“送礼”演变成行贿的时候,行贿人为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欲行贿又苦于没有资金财物的时候,就可能不惜采用非法手段去获取钱财,因而产生盗窃、诈骗、贪污等犯罪行为。所以说,“送礼”之风确实成为培养犯罪的土壤。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