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遭基层干部诟病已久。乡上有2个锅炉,各级部门几个月内就检查了10多次;地方公务员一年中约200天在准备、迎接、陪同检查;一个检查组还没走,另一个又来了,分身乏术……诸如此类的荒唐案例,在媒体报道中屡见不鲜。(10月13日 央广网)
督促检查是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必要的督查不可或缺。然而,一些组织和部门或许是为了推责卸责,或许是为了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或许是为了追求片面的政绩,有事没事就搞层层督查,让基层苦不堪言。
现在很多上级部门觉得工作上应该以督查、检查为主,只要落实好督查、检查就做好痕迹管理。但是笔者个人觉得,如果每个上级部门都是以这样的心态进行督查、检查,那么基层单位基本上就不用正常开展工作了。事实上,不少职能部门也知道一些所谓的督查检查是形式主义,但为何他们依然乐此不疲?答案很简单,按部就班地督查检查,是规避责任的好方式,能将本该自己承担的责任甩给基层。
落实好中央的“督查减负令”,就要切实做到“减负提质”。这其中,最重要一点就是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督查。比如,减少次数但并不固定检查的具体时间;对于工作难度大、程序复杂的事项,可以带着标准、规则,就不同时间段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去督促检查;对于涉及多个不同部门的同类事项可合并,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
督查检查考核,要体现差异化,避免“一刀切”。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50%以上。诸如此类的规定,必须彻底执行,确保政策落地、减负落实。
检查考核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问题导向,带头改进作风,对开会、发文、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实行科学规划,“清单管理”,严控数量、规模和规格,实现总量可控、逐年下降。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每个干部要做转作风的表率,带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听民意、解实难,专注做好民生服务和发展工作。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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