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支部要负担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由此可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应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当前,各党支部成员要首先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依托红色家园、农民夜校、广播、远程教育IPTV、农家书屋等载体,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让十九大报告的精神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还需强化民主管理。“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农机补贴、失地农民保险、农村土地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民政救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强化村(居)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一是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配齐监督委员会成员,并将成员信息、监督流程、监督职责等上墙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二是突出民主管理。健立完善村(居)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施“一事一议”,规范“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制度。三是着力农村“三资”清理,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村(居)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公示。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永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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