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抓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条例》为依托,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是固好乡村振兴的根。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就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即: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质量兴农之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走乡村善治之路、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而这一切的实现,需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条例》出台,正好契合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但群雁要靠头雁领,这得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条例》从总则到组织设置,从职责任务到经济建设,从精神文明建设到乡村治理,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再到领导和保障,共计十大章,四十八条。准确把握其时代脉搏,及时回应乡村振兴过程中思想困惑,量化权利与责任,让基层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关怀和支持。
说一千道一万,落实是关键。《条例》的准确实施,需要所有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不断创新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使其更加符合服务党员和群众的需要;得依据《条例》,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管用有效的党组织设置方式;得强化责任保障,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得强化监督指导,使《条例》的贯彻凸显鲜明特色、服务成为重要主题、创新成为不竭动力,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国128万个农村基层党组织、3500万名农村党员,广泛分布在乡村大地、构成了严密的组织体系,具有团结带领亿万农民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强大组织力。再看《条例》印发,强基固本,让干群关系更为和谐。一张乡村振兴的蓝图正在会就,希望就在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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