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及改革开放皆其来有自,这里不仅存在“两个三十年”的关系问题,而且还存在“三个三十年”的关系问题(1919—1949年、1949—1979年、1979年至今)。我们应该更为自觉地建构一个长时段的历史观,以理解中国革命所开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探索历程。对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道路的新思考,旨在揭示“两个三十年”之间承前启后的关系以及如何将前后“两个三十年”所代表的发展维度并举兼容。
为此,2016年10月8日本刊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东亚研究中心在奥斯汀联合举办题为“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道路的新思考”的第十四届开放时代论坛,来自美国、中国内地和香港的近二十位不同学科的学者参与讨论,其中多数为正在由荷兰博睿(Brill)学术出版社出版的Rethinking Socialism and Reform in China英文书系(《开放时代》精选本,计划出15卷,首卷已正式发行)编委会成员。论坛期间举行了该书系的首发式。与会者从中国革命、城乡经济社会、治理、妇女、媒体、外交等角度全方位检讨了六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路径及其当代意义。
本专题为与会者根据现场发言内容整理出的一组笔谈。
土地改革与毛泽东时代的乡村社会政治生活
李怀印
我接着李放春的话题,侧重讲一讲土改。土改是20世纪彻底改造中国社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所留下的遗产,给日后几十年中国政治和社会变革造成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现在我们讨论当今中国的政治文化、政治生态,绕不开土改这一环节。最近几年,一直在跟国内高校十多位同行合作,在全国各省市完成了150多位村民和近百位退休工人的深度访谈,目的是想从草根的角度重新认识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政治和经济,其中一个重要的题目就是土改。今天谈的,主要以访谈的内容为依据,简单讲一下土改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土改给当代中国社会和地方政治带来了哪些影响。
土改的第一个后果,是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土改之前,中国乡村是一个宗法社会、人情社会。因此,中共搞土地改革最大的挑战,实际上也是共产党革命最困难的任务,是如何发动农民。中国的国情,跟马列教科书上讲的共产党革命的社会条件不一样,它不是发生在现代工业社会。1949年前的中国,依然是一个农耕为主的社会,传统的父权制宗法关系主导了大多数村落。所以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当时的一些研究者,比如梁漱溟和费孝通,都不承认中国乡村有阶级对立,都把中国的村落描述成一个伦理本位的、有差序格局的亲族社会。普通村民把自己首先看做是一个家族的成员,或者是一个共同体的成员。他们跟乡村里有钱有势的精英之间,往往是亲属、邻里关系,贫雇农跟自己的东家往往有血缘关系,彼此之间不仅仅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往往掺杂了道义的因素。地主有义务施惠,保护下人、族人,而后者也要对前者报恩,所以共产党搞土改最难的地方,是如何说服农民,放弃道义主义的想法,自愿参加土改。土改不同于打游击,不能完全依靠本乡本土的干部或者党员,因为这些人都是当地社会网络的一部分。只有依靠外来的工作队,他们跟当地社会网络没有纠葛。发动农民主要靠宣传,北方流行扭秧歌,南方农民不善扭秧歌,就在家前屋后到处写上标语。更主要的方式是开会,让贫雇农诉苦。但有些农民不了解干部的意图,也没有什么阶级意识,所以有时讲着讲着,就说自己在饥荒的时候,东家如何“仁义”,接济自己。黄世仁那样的恶霸地主当然也有,但是有些受访的村民觉得本村的地主“老实本分”,要让他们当面批斗地主,会觉得“脸面上过不去”。
所以,土地改革要成功,很多情况下,只有走向激进化这一条道路。工作队必须在地主与农民之间制造对立。方法之一是在村民当中培养积极分子或者骨干人物。这些人,用某些工作队成员的话说,都是一些“六亲不认”的人,或者“大脑不怎么灵活”。在批斗地主的大会上,公开羞辱、殴打地主的现象十分普遍,其中有些被当作“不法地主”给镇压了。有位积极分子回忆,当时不镇压就没有办法搞下去,因为只要地主还在,只要他们还有威风,农民就不敢接受分得的土地,即使分到手,也要偷偷地还给地主。
土地改革的另外一个遗产,是对农民的社会政治意识的深远影响。土改的关键内容,是划定阶级成分,给每个农户和个人都贴上一张阶级标签。这在当时分配土地的过程中是必要的。可是土地分配完成之后,这些标签依然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地主、富农在土改后,并没有因为已经丧失了自己的大部分土地和财产,就改变了自己的成分。不同的阶级成分,影响到每个人的社会意识和政治认同。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社会真正成为一个以仅仅具有政治意义的阶级标签为基础的社会。贫下中农是土改的最大受益者,在乡村人口中占多数,也被认为是对农业集体化最热心,从国家的立场而言也是最可靠的社会中坚力量。在国家关于乡村政治经济的话语中,“贫下中农”四字,意味着政治上可靠,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乡村中最坚定的支持者。具有贫下中农地位的村民,享有各种经济的和政治的机会,在集体组织中起“当家做主”的作用。他们与生俱来的政治正确性,以及政治话语中的领导地位,也使他们有资格去监督地主、富农成分的村民乃至一般干部。与此同时,贫下中农的标签也可以作为一个盾牌,使这些村民有更多的行事自由,甚至可以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而不必担心受到批斗。
不仅地主富农本人一直被归类为阶级敌人,他们的家庭成员也处在社会最底层,被剥夺了各种政治机会,不能入党入团,不能当兵,不能评为先进分子或者劳动模范,更不能在本地担任行政职务。经济上他们也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要承受集体所强加的额外负担。有些地方,地主成分的农户,要给生产队提供义务工,比如每年要给集体完成十天的义务工,不拿工分。如果集体需要向村民筹粮筹款,兴办公益事业或公共工程,地主家庭要比一般的农户出得更多。“大跃进”时期,有些地方要求地主富农家庭带头把粮食交给公共食堂,而他们的粮食配给,则比一般的农户少,但他们不敢像普通村民那样,去偷粮食。那些有贫下中农身份的村民,仗着自己出身好,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偷,甚至偷尚未成熟的庄稼,叫“吃青”,不用担心受到批斗。因此在“大饥荒”时期,地主富农家庭是最脆弱的一部分,死亡率最高。
平时的生产劳动中,地主富农成分的村民,日子也不好过。干活的时候,如果想表现积极些,干得比别人快一点,其他的村民看到干部来了,就会抢占他们的功劳,让他们退到后面。在担东西的时候,让他们比别人多挑一点。出身好的村民,可以耍滑头;而成分不好的,根本不敢偷懒,记工分的时候,也可能会受到歧视。虽然跟别人干得一样多,但是工分可能不如其他人。出身不好的子女,处境也很艰难,在学校里受同学欺负。学业差但家庭背景好的同学可以抄他们的作业,甚至撕毁他们的练习本。“文革”期间,“四类分子”的子女不能加入红卫兵、红小兵。要加入红卫兵,至少需要有中农的出身,有些地方甚至中农出身的学生也不能加入。地主富农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不仅没有普通村民所享有的机会,而且要受监督。有些地方的地主,每五天要向大队干部汇报一次。有些地主家庭的孩子,为了改变自己的处境,主动参加批斗会,斗自己的父亲,跟阶级敌人划清界线。
由于被边缘化,出身好的村民很少愿意跟他们公开来往。如果跟地主家有亲戚关系,经过他们的家门,也不敢进去串门,怕被别人看见,更不会跟他们建立婚姻关系。地主富农的女儿很难嫁出去,即使出嫁,也只能嫁给身体有残疾或者名声不好的村民。地主富农的儿子更不容易讨到媳妇。河南某村有这样一户地主家庭,家里的五个儿子都没能讨到媳妇,很多地主家庭因此绝后。不过也有些村民在访谈时说,他们只是在公开场合不跟地主家庭的成员接触,尤其是有干部在场的时候。讲良心的村民,则会偷偷摸摸地去串门。有一位访谈对象,继母是个地主婆,平时在公开场合要跟继母之间划清界限,但是每到过年的时候,都会趁天黑,在深夜一两点钟,悄悄地去看一下他的继母。而在政治压力不大的岁月,尤其是在那些宗族关系比较发达的村落,村民可以跟地主之间自由往来,甚至生产队长也会把地主出身的亲戚请到家里来吃饭。在这些地方,普通村民跟地主富农家庭也保持来往,他们看重的并不是阶级标签,而是个人品行和血缘关系。
可见关于1949年以后的乡村社会政治关系,有两个基本的事实。一个是共产党政权通过使用暴力和强制手段,在经济上和社会上成功地消灭了地主和富农阶级,把国家的行政力量一直延伸到每一个村,给每个村民贴上阶级标签,影响他们的日常行为和自我意识。另一个基本事实是,乡村共同体原有的内生的社会观念和行为准则,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多多少少也延续下来,继续影响村民的日常交往。对于普通村民来说,在日常生活中,家庭、亲属、血缘和朋友关系,要比外加的组织及其代理人更加重要,更加亲密,更富有意义。当然,并不是所有村民对于来自国家的压力,都采取了相同的回应方式。每个人的处境不一样,生存策略也不同。在多姓的村落,宗族组织软弱,国家渗透力相对强大,尤其是在政治上比较极端的年份,比如20世纪50年代初的土改时期,60年代初的“四清”运动,60年代后期的“文革”,村民们要么切断与地主富农的亲属关系,要么偷偷摸摸地往来。而在单姓的村落,宗族势力强大,足以抵御国家的渗透。在正常的年份,没有什么政治压力的情况下,村民们会把自己的政治标签忘得一干二净,相互之间自由来往。
土改中认定的阶级结构,在土改以后,已经不再具有原来的经济上的含义,只具有政治的和象征的意义。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为什么国家必须要通过政治运动和日常宣传,来维持这样一个由不同的“出身”所构成的人为的等级秩序?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的“再合法化”需求。土改对于共产党政权在乡村贫苦民众当中建立自己的合法性,曾经起到关键的作用。可是农业集体化之后,土改所带来的物质上的好处,已经不存在了。与此同时,国家通过税收和统购统销,对于农民进行强制性的、过度的抽取,导致农民普遍产生不满情绪。因此,要重建自己的合法性,国家必须保持土改中所建立的阶级秩序的活力,通过反复的意识形态灌输和政治运动,使之成为乡村民众日常意识的一部分。这样,尽管农民群众已经失去了土改所带来的物质上的好处,尽管在集体化之后,不少农民的生活条件已经不如从前,但是“贫下中农”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地主富农的低人一等,会使普通村民相信,他们已经成了新社会的主人。从国家的角度看,这种精神上的满足,至少可以部分弥补农业集体化和国家的抽取给农民所造成的物质损失,有助于在农民当中再生和增强国家的合法性。因此,简单一句话,国家控制乡村社会,靠的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手段。一个是象征性的、人为制造的、不断再生的阶级秩序,以及相应的政治话语,让农民群众相信他们已经翻身解放。经常组织农民“忆苦思甜”,让他们对国家感恩戴德。另外一个是物质的手段,是对农民在制度上“三位一体”的控制,即集体生产组织,加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加城乡隔离的户口制度,把农民限得死死的。
所以,我同意“强国家”这个说法。相对于过去帝制和国民党时代,1949年后国家政权对乡村的渗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加入集体生产组织的农民,无时无刻不感到国家的存在。但强国家并不意味着弱社会。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乡村跟过去不同的地方,不仅在于国家力量的超强,而且农民本身的身份认同和政治意识也发生了复杂的、很有意义的变化。这不仅体现在农民与原来的地主富农也就是“阶级敌人”的关系上,也体现在他们与新产生的乡村基层干部的关系上。给每位农民贴上不同的阶级标签,强调“贫下中农”的领导地位,除了上面讲的为增强国家的社会基础这一动机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意图,就是让农民产生信心,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干部,防止干部滥用权力。不同于公社领导以及更上层的干部均由上级任命、拿政府薪水,农业集体组织包括大队和生产队的基层干部,都来自本乡本土,不拿政府工资,和普通村民一样,靠挣工分生活,平时也要参加生产劳动,收入来源跟其他村民没有两样。可是,从国家的角度看,正因为他们是当地村民,是当地宗族、邻里、朋友网络关系的一部分,也带来很多问题。这些人最有可能在集体组织内部营私舞弊,利用集体会计制度上存在的各种漏洞,假公济私,贪赃枉法。更让国家领导人担心的是,很多原来的地主富农,通过贿赂干部,甚至直接占据基层组织的领导职位,重新在乡村作威作福。“大跃进”过程中之所以出现浮夸风、瞎指挥,死了那么多人,据说正是因为阶级敌人已经渗透到乡村干部组织内部,搞破坏,搞报复,才出现各种问题乃至灾难。
要有效制止乡村干部的滥权行为,国家不能光靠自上而下的一套机制,因为乡村干部人数太多,有数百万之众,上级政府的监督能力毕竟有限。因此,国家的基本策略,是动员千百万普通农民,自下而上地监督干部。20世纪60年代初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就是“四清”,据说便是出于这样的动机,至少是这么宣传的。官方再次强调乡村中阶级斗争的严重性,认为贫下中农有与生俱来的政治觉悟,应该发挥当家做主的作用,跟阶级敌人作斗争,揭发干部的错误,监督他们的日常管理。可是在动员农民的过程中,国家同样面临跟土改时期一样的困境:农民同样担心来自干部的报复,不仅因为后者依然当权,而且跟他们之间也有亲属、邻里、朋友关系。因此,上级不得不再次派出工作队,到每一个大队,自下而上地做发动农民的工作。工作队的成员都来自外地,跟当地村民之间没有私人关系,但是也不容易赢得村民们的信任。所以,工作队进村之后,必须要住在农民的家里,搞“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取得农民的信任,然后才能让农民揭发检举当地干部。乡村干部本身也要参加学习班,搞批评和自我批评,“面对面”或者“背靠背”相互揭发,在三级干部会议上检讨自己的错误,让贫下中农代表做他们的监督人。在彻底检讨自己的错误之前,不能离开会场。一天三顿,要由家人提供。对于这些干部来说,最可怕的事情,是在群众大会上交代自己的四不清,被公开批斗,批斗的形式跟以前土改中斗地主没有两样。不少干部被捆绑、殴打、羞辱,有的因为无法忍受而自杀。
“四清”有一定的成果,揭发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普遍的是干部“多吃多占”、私分粮食。但是,搞运动也很容易流于形式主义。有的干部仅仅因为吃了村民的一只梨,或者吃了人家的一顿便饭,便被举报为多吃多占。问题揭发出来之后,下一步就是要处理。多吃多占的干部,必须退赔。数量多的,要变卖自己的家具、衣物、手表、珠宝,甚至要卖掉农具,才能完成退赔任务。从1962年到1965年,每年冬天,全国各地农村都会搞一次“四清”。时间长了,不少干部在运动中变成了老油条,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有个生产队会计,精于打算盘,可以把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四位数,而那些下来查帐的工作队成员,不会打算盘,用笔算只能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数。这位会计回忆起这件事,依然感到自豪。有一个村,所有的干部到了冬天都剃光头,原因是到了开批斗会的时候,群众没法揪住头发,少受罪。到后来,“四清”越来越流于形式,最终被“文革”取代了。
总之,从土改到“四清”,到“文革”,中国乡村经过历次运动的冲刷、激荡,到改革开放之前,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既有消极的也有积极的方面。就消极的方面而言,原先乡村社会最具特色、最为牢固的宗亲、人情关系,尤其是儒家伦理影响下人性中善的一面,给冲淡了。旧有的亲情、乡情与新产生的“出身”认同,这两种自我意识一直在相互交接、冲突。总的趋势是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冷漠、政治化。多年的斗争、运动,使人与人之间相互猜疑甚至仇视,传统的“温良恭俭让”消退了、不见了。最为严重的是,土改中为了攻破村落内部盘根错节的社会网络而诉诸暴力,导致地方政治走向激进化,为“四清”中的无情打击、“文革”中的砸烂一切,埋下了伏笔。但土改以来几十年的政治激荡,也有积极的一面,主要是亿万农民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增强了。过去讲1949年前的中国乡村,尤其是农民的自我认知,总离不开“三条绳索”的束缚,即君权、父权、夫权,顺从权威、听天由命、消极无为、得过且过,是基本的人生态度。但是从土改起,农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变化,经过历次运动中的动员、参与,加上教育的普及,他们不再认命,不畏权威,敢于讲话。这种倾向,如果不加疏导,可能会流于暴民政治,一如“文革”中所见。不过,现在回过头来看,改革以后,农民每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进行抗争;村委会民主选举,成为改革以来地方政治最大的亮点。所有这些,跟过去几十年留下的政治遗产是分不开的。放眼整个非西方世界,这也是1949年以后中国民众的一份十分独特的精神财富。这种全民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参与意识的形成,如果善加利用,也会构成最为丰厚的底蕴,为今后中国政治在法治的轨道上走向更加开放、更加民主铺平道路。
作者单位: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历史系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开放时代》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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