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笔者认为,变革传统乡村治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点,关键是有效制止歧视妇女的违法行为发生。
农村土地权益是指土地权益以及衍生出的其他权益,具体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益所带来的利益获取权,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就业培训和安置等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是指部分农村妇女不能同男性村民平等享受上述土地权益而带来的问题。土地权益受损的主要对象是出嫁女(指出嫁不出村且户口也在娘家村的妇女)、离婚妇女、丧偶妇女。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承包权问题。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2010年没有土地的农村妇女占21%,比2000年增加了11.8个百分点,高于男性9.1个百分点,其中因婚姻变动而失去土地的占27.7%,而男性仅为3.7%。近些年来国家不仅免除了农业税同时也加大了对农民种地的补贴,种地收益增加不少。然而没有承包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重要的收入来源。二是征地补偿分配权问题。上世纪90年代起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数量逐年增加。国家不断调高征地补偿标准,也使得村集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大幅增加。然而在土地权益分配时一些地方采取了歧视妇女的做法。在就业培训、住房安置、宅基地使用中同样存在着对妇女的歧视行为。三是集体收益分配权问题。在沿海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地区,农村对接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在此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可观的收益。然而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又普遍采取了对部分妇女的歧视,不给她们或者少给她们集体经济的收益。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的原因十分复杂。一是由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虽然有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但是这些法律条款过于原则性,还不足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二是村民委员会违法剥夺部分妇女的合法土地权益。这一点,在土地资源稀缺、人地矛盾凸显、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农村土地迅速增值的地方,表现尤为突出。在涉及村庄集体利益分配的时候,一些地方通过农户代表投票表决的方式,剥夺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征地补偿款、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权。三是基层政府维护妇女权益力度不够。一般而言,在村庄集体资源分配中利益受到侵害的妇女,会采取各种方式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她们往往采取上访和司法途径。各级党政机关和司法机构也积极帮助她们解决这些问题。然而现实中却遇到上级党政机关和司法机构的决定在乡村无法执行的遭遇。媒体曾报道过出嫁女状告村委会讨要征地拆迁补偿款,法院判出嫁女胜诉但是村委会拒绝执行,给出的理由是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的,且征地补偿款早已分配完毕。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方面,部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被剥夺,直接影响了她们的生存和发展。一些利益受侵害妇女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司法手段、上访、行政复议等等。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激化矛盾导致解决的难度加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这样的社会事实如果长期得不到纠正就会固化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会导致妇女更加依赖男性,影响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助长农村生男孩偏好,加剧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同时,长此以往,还会导致妇女在遭遇配偶家庭暴力或配偶出轨时往往因为害怕失去生活保障而不敢离婚。更重要的是长期下去会导致加剧日益严重的性别分层,这将对男女平等进程的推进产生严重障碍。
农村出嫁女失去土地权益问题已经是个普遍现象,解决好这个问题有赖于高层的重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但是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变革传统乡村治理是重点,关键是有效制止歧视妇女的违法行为发生。第一,基层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好职责。在与乡镇领导干部的访谈中了解到,很多地区基层政府每年花数额不小的费用来维稳,却不愿花时间做群众工作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所以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地方政府要从维稳的工作思路转到主动替农村妇女维权的思路上来。当前各地应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土地流转经营为契机着力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建议在土地确权时将所有家庭成员都登记在册,从法律上确保妇女土地权益。引导出嫁妇女采取土地流转获取土地收益。第二,基层领导干部要主动推动乡村治理的变革。乡村治理必须是以依法治理为前提。既要充分民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共同处理好村庄的集体事务,又要按国家各项法律规定来行使民主权利。基层领导干部要充分把这些道理跟群众讲清楚,而且还要善于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等内容跟群众讲清楚。在充分做好群众思想的基础上,推动传统乡村性别文化的变革,制定保护妇女土地权益在内的村规民约等规则。近几年来,全国妇联和民政部积极推动各地农村依法修订村规民约,重点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包含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条款并严格执行。从修订村规民约的实践效果来看,妇女土地权益既得到了有效维护又充分推动了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学习时报2016年2月25日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