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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推进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 作者:陈文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1-27 录入:王惠敏 ]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迎来了自己的历史拐点。在市场与社会转型的双重视角下,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展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市场导向的农业生产模式需要农业从业者不断进取、创新,提升自身竞争力,而市场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也急需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升、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以及根植于乡村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共同塑造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路径。

一、在适应消费结构变迁方面应以大食物观为指引

随着食物消费结构的变迁,消费者的食品需求逐渐从单一的饱腹转向营养健康,对多样化、营养化和健康化的农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大食物观为指引,就是要打破传统的以粮为主的农产品供给模式,在保证粮食产量的同时注重质量和营养搭配,重视食物的多样化和均衡性。

第一,突破传统食物概念框架,扩大食物多元供给范围。在当前我国居民膳食模式的营养结构中,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关键营养素的摄入量普遍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的提升。因此,必须跳出传统食物概念框架,挖掘非传统食物资源,从广泛的自然资源中发现新的营养素提供者。为此,必须最大程度拓展食物资源的种类与渠道,充分利用发酵工程、酶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手段,提高这些资源的营养价值和人体的吸收效率,更好地满足人类生命健康需求。

第二,突破耕地资源限制,拓展食物多元供给途径。在现代社会,耕地资源的有限性已成为制约食物供给多样化的一大障碍。应从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着手,开展轮作休耕保持土地肥力,推广水肥一体化和精准施肥等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产出效率。要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推广耐旱和抗逆性强的作物品种,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不断减少资源和环境的制约。要积极开发非耕地食物资源,如发挥深海水域养殖和高原草场畜牧,特别是海藻、微藻等海洋生物的作用,为食物多元化供给提供新途径。

第三,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高食物多元供给质量。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食物需求已不再局限于基本的营养供给,而是越来越重视食物的品质、口感以及健康度。因此,必须致力于健康与营养的平衡,全面提升食品的营养价值。要通过选育新品种、优化加工工艺、提升储存技术,把富含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的新型杂粮、水果和菜类纳入食品开发的目标。要运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受消费者欢迎的养生食品和有机食品。要主动适应现代饮食变化趋势和食品消费模式,开发适应现代人口味的食品配方、烹饪方法以及符合现代审美趣味的食品式样。要以健康理念为基点,把新技术新工艺和传统饮食文化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食品综合价值,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第四,倡导绿色生产方式,保证食物多元供给的可持续性。在大食物观中,绿色生产模式不仅是技术性的革新,更是现行农业生产方式的全面升级,以减轻环境的负担,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生产方式包含了从土壤改良、良种选择、植保技术到收获后管理的整个过程。其中在土壤改良方面,通过生物修复技术和有机物回填,提升土壤肥力,为作物生长创造良好基础。在良种选择上,研发适应不同生态区的优质抗逆品种,减少对化肥和农药的依赖。在植保方面,采用生物控制技术和无人机智能喷洒,减少农药的使用量。对收割后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通过生物转化技术转化为能源或有机肥料,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二、在农业科技装备上以建立区域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抓手

改造传统农业就要引入现代要素以提高农业的现代化装备水平,其中农业技术创新最为关键。“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农业小规模家庭经营的长期性,而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程度的差异决定了农业科技装备覆盖率呈现出区域非均衡性特征。因此,应以建立区域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抓手,推进小农户与前沿科技要素、现代装备的有机衔接,以扩大社会化服务规模提高农业技术装备规模和信息化水平,从而弥补耕地规模的先天性局限,这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第一,重视农业科技创新的区域性要求。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原有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新需求。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面,需要针对农村不同的自然环境与耕作条件,实施区域化的科技研发,确保科技创新成果可以快速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如大力发展山地农业机械,以弥补丘陵地区、偏远山区的自然条件缺陷,加快小块土地上的农业生产普遍实现机械化。再如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在农业生产中的革命性促进作用,逐步实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小城镇、中心村、特色产业村的全覆盖,做到对不同区域的种植、养殖、天气、市场等各种数据进行差异化收集、整合和分析,为农民提供精准的区域性种植建议、区域性病虫害防治方案和区域性市场趋势预测。

第二,建立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体系。随着农业科技装备水平的快速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日益成熟,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缺乏区域性,农业机械覆盖率不高,导致劳动生产率低下和农产品成本偏高。其次是区域性技术指导服务薄弱,许多农户因缺乏种植技术和市场运营能力,无法有效提升经济效益。再次是区域性农产品深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不足,限制了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和市场拓展的潜力。因此,需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区域性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而将农业生产与农机、技术服务,农业生产与加工、市场连接起来。具体来说,要根据我国的独特国情,以县域为中心,设立农业科技装备共享平台,打造区域性农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龙头,在“耕、种、防、收”等环节实现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尤其是要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服务性托管、收益性托管、半托管等区域性社会化服务。

第三,补齐农村商品流通科技服务的短板。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影响着农产品销售和农民经济收入,而我国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的科技短板,是造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过程中价值流失和损耗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推进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进程中,应通过农产品追溯系统构建从生产源头到消费者的透明化流程管理系统,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进移动互联应用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与价值共创,为农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成本。构建批发市场、物流基地、电商平台等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并对接城乡物流需求,促进农村商品流通与社会需求的高效对接。

三、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上以农民最紧迫的需求为导向

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不再仅仅满足于基本生活保障,更期望获得教育、医疗、文化等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而目前“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造成了供需失配的结构性矛盾,因此要着力解决农民最需要的没有干,而干了的有些不是农民最需要的这个现实问题。

第一,建立以农民为中心的供给决策机制。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满意度不高的根源在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某种程度的脱节。因此,必须把尊重农民的权利作为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核心,以满足农民最紧迫的需求为导向,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从“纸面”下沉到“地面”。而农民公共服务需求的精准识别与响应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的核心,需要建立以农民参与为基础的需求信息收集和反馈平台,全方位把握农民公共服务需求的实时动态。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使之成为连接农民与基层政府的重要纽带。要根据农民最紧迫的需求意愿,因村施策,差异化确定公共服务供给,确保公共服务交由农民决定、服从农民需要。

第二,畅通农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表达渠道。畅通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渠道,能够对接农民的真实需求并进行科学决策,确保公共服务内容与供给方式的差异化和个性化,从根本上提升农民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满意度。在实践层面,需要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信息平台,使农民通过智能手机即可参与公共服务的设计、实施、监督全过程。通过线上调查问卷、互动反馈系统以及在线公开会议等形式,提高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便利性和时效性,保障农民的利益诉求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收集和反映。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辅助分析农民需求,帮助决策者掌握更加细微的需求变化,从而作出更加精准的政策调整。

第三,简政放权释放乡村组织活力。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正是尊重基层探索积极性和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模式,推动着乡村治理制度一次又一次创新。随着现代化的深入推进,过于集中的行政管理权限、乡村治理体制机制缺乏弹性以及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较低等问题逐渐凸显。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简政放权不仅是一种行政手段或治理模式,更是释放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活力的新动能。其中,减轻行政事业性负担,推进治理重心下沉是释放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活力的前提。通过逐步削减和整合农村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减轻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负担,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实现公共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和市场转移。要改革村级事务管理模式,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发挥更大作用,把农民能办的事交给农民自己办,构建多元参与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四、在推进乡村文化现代变革上以留住乡愁为前提

一方水土塑造一方人心。尽管城市环境深刻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然而乡愁记忆仍然留存在历史文化传统与自然人文景观之中,留存在一代一代人的深层意识中。在中华文化的宏大叙事中,乡愁作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沟通的桥梁,是一种深深渗透在人心中的情感体验,也是文化传承的纽带。留住乡愁不仅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乡村文化,而且是在吸收现代文明元素基础上赋予农耕文明以新的生命力,使之在现代社会生态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有效形式。以乡愁为纽带,构筑连接历史与现代、城乡与自然、个体与民族的文化桥梁,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需求,也是对当代精神价值的有效传递与升华。

第一,传统农耕文化记忆和自然生态之美是留住乡愁的基础。留住乡愁在于找回和品鉴那份随着时间流逝逐渐被稀释的传统农耕文化记忆和自然生态之美,不仅注重乡村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更注重农耕文化的内涵与精神的传承。在新时代,乡愁已经转化为传承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的情感力量和社会资源,即打造乡愁产业品牌以赋能产业振兴,利用乡愁特色吸引人才,传承乡愁文化强化历史连续性,倡导乡愁生态理念以建设美丽乡村,发挥乡愁心理功能助力乡村治理。因此,要从传统与现代、物质与精神、个体与社会多重维度大力挖掘、整理、保护与创新传承乡愁心理文化资源,提升乡村整体生活质量和文化内涵,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人文层面,通过乡愁建立情感纽带和社会支持系统,满足离乡背井者的情感需求,不仅能够使人们深切感受到乡愁的呼唤,而且能够真正找回那种归属感和安定感,从而保持心灵与故土的深层联结。

第二,传统节日与习俗是留住乡愁的重要载体。我国农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乡风民俗,体现在丰富多彩的节日庆典和生活习惯中,成为农民日用而不觉的文化习俗,进而积淀为深层文化基因。丰富多彩的节日庆典和生活习惯成为乡愁的重要载体,对构建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发挥着隐性作用,形成人们对故乡的美好记忆与对未来发展期许相结合的情感纽带,不仅激发乡村居民的自豪感,也吸引了城市居民回归乡村的兴趣与动力。乡愁作为一种文化资本,不只是历史文化信息的延续,还是连接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的桥梁,赋予新时代文旅以深厚鲜明的历史文化内涵。传承和弘扬乡村传统节日与习俗文化,需紧密结合现代生活的特征和需要,深入挖掘乡村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多元化的精神需求,使人们能够深切感受到乡土文化的地方特色和独特魅力,以市场化、产业化的手段来实现传统节日和民间习俗文化的创新转化和经济价值的提升,为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提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将现代创意与科技元素融入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非简单的复制或保留过往,关键的是要适应快速变迁的现代化进程,既要保留核心精神,挖掘和传承乡土文化的传统价值,又要促进乡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有机融合,深入挖掘和发扬其时代价值。实践证明,科技元素的运用和现代创意的注入,能够推进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建筑技术相结合,能够较好地修复和保护古村落、老宅、古桥等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保存和传递蕴含的历史信息,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此外,还应借助数字技术、GIS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现代技术,加快对乡村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梳理,建立包括物质文化遗产的地理位置、历史信息及其文化内涵在内的数字化档案,并在数字平台上进行展示,为公众了解、认知和体验优秀乡村文化提供便捷渠道。

第四,加快乡村文化与现代教育的整合。将乡村文化内容纳入地方中小学教育体系,设立乡村文化课程,实现乡村文化传承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促进文化传统与现代教育相结合。通过开设乡村文化遗产相关课程和举办工坊,给青少年营造、提供接触、了解和关注乡村文化的情景和机会,激发他们对乡愁文化的认同与自豪感。要培养具有乡村文化背景的专业人才,包括非遗传承人、乡村文化研究者等,发挥他们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五、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上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突破方向

增加农民收入既是共同富裕的核心目标,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要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农民的收入结构中,财产性收入占比一直很低,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差距最大的是财产性收入,农民财产性收入比例太低是制约其收入总水平水平提高和增长速度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带动了土地需求及土地价值的快速上涨,为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特别是在农民增收面临严峻的形势下,深化改革以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空间,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突破方向。

第一,提高农民承包地的流转收益。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服务体系的建立须基于土地市场供需特点,实现农民承包地流转效率和收益最大化。尽管现阶段承包地流转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流转服务不足、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影响了农民承包地流转收益的提高。从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来看,需要构建专业化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指导和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以完善的法规政策为流转双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与政策扶持,从而优化土地流转结构及其模式,维护所有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在流转服务体系构建方面,不仅要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交易流程,还应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同时,通过建立网上土地流转平台减少流转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第二,让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土地资产已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长期以来,农民并未能充分享受经营性土地开发带来的增值收益。因此,要继续完善与土地权属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利,为其合法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提供法律保证。在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开发过程中,要保证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土地市场改革进程,应允许农民直接参与土地租赁、转让等市场活动,通过协商或规范化的分红方式直接获得土地市场化收益。特别是农民作为土地的主人,有权参与土地开发的前期决策,他们对土地的经营性使用应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这也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自治能力。

第三,扩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试点。受益于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试点,部分地区已在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流转,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贷款抵押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改革试点中,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贷款抵押,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从事经营活动缺少资金的问题,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应继续扩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细化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准确性,进一步降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成本和门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第四,构建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利益实现机制。构建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利益实现机制,关键在于将宅基地增值收益的一部分真正回报给农民,体现出宅基地使用权的经济价值,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为充分发挥宅基地使用权的经济价值,就需要在制度上对宅基地使用权给予明晰的产权界定,建立与市场机制相衔接的用益物权市场与转让机制。同时,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操作流程与收益分配原则,确保农民利用宅基地用益物权获得合理收益,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积极性,也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高效使用。在此基础上,尝试实行宅基地租赁、合作社经营等多元化管理模式,提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能获得合理份额。

第五,建立进城农民土地财产权有偿退出机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农民进城成为市民。为此,应建立农民土地财产权有偿退出机制,一方面保障已进城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另一方面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高效利用。农民土地财产权有偿退出制度应规定农民有权将其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有偿转让国家或集体组织,并以市场化方式获得经济补偿,从而保障其合法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失。从制度设计来看,农民土地财产权有偿退出需要建立在明晰农村土地产权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并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包括退出条件、程序、评估和补偿方式等在内的退出机制及其操作流程。在经济补偿的具体操作上,补偿金额不仅要充分考虑土地的现有价值,还要兼顾未来的增值潜力,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不被侵蚀,实现财产权的最大化。

六、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上以“强县城”为基本战略

党中央明确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县城既代表乡村对接城市,又代表城市辐射与带动乡村,处于县域的核心位置,是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中心城市—县城—乡村”在生产、生活、生态上的功能衔接互补,实现城市群与乡村群的有机衔接,是国家战略层面的重大命题。

第一,提升县城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地位。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迫切需要重塑县城与中心城市的关系,提升县城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地位,使之成为区域发展的新引擎。综合功能提升是县城战略重构的基石,国家应通过财政、税收等利益导向机制,鼓励省会城市、地级市与周边县城一体化发展,形成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大中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以县城为城乡枢纽的经济发展布局应突出流通环节这个重点,促进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衔接。开展省、市审批或管理事项授权委托机制试点,引导公共资源向县城布局。推动教育、医疗等公共政策优先向县城倾斜,组织省会和地级市的优质医疗和教育资源向周边县城有序转移。加大对县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支持力度,制定并优化生育、购房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提高县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

第二,推动县城融入周边城市群,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城乡融合发展与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县城亟需突破发展瓶颈,凸显在区域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价值,主动融入更为宏大的周边城市群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协同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随着城市群战略地位的上升,县城通过融入周边城市群,能有效分享周边城市群在产业分工和经济合作中的红利,发展具有县域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促进县域产业逐步高端化、特色化,加快县域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发展步伐,增强县域经济活力与社会发展动能。

第三,以发展县城特色主导产业为战略支撑。县城特色主导产业是提升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因此,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发挥区位优势,着力产业链优化、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塑造区域特色鲜明、经济效益显著的县域产业发展新格局。在国家层面,应通过政策激励和市场机制,引导、鼓励人才、资本和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县城,依托县域特色资源优势进行产业集群布局,发展壮大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在此基础上形成县域产业集群化发展新模式。要以县域优势产业链为基点,围绕该产业链组织上下游相关产业的扩张与深化,加快产业升级转型,构建高附加值产业体系,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产业经济的循环增长。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通农业向二三产业转型的渠道,引导农业产业向深加工、品牌化方向发展。

第四,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完善升级。完善升级县城基础设施是突破县城集聚效应发挥的瓶颈、提升县域整体竞争力、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关键。需要紧跟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步伐,强化县域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以信息化推进县域空间融合,打通县城与周边城市的交通和通信瓶颈,增强县城辐射能力,发挥县城在城乡融合中的中枢作用。不断优化县城产业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园区内的研发中心、孵化平台、物流中心等配套设施,支撑产业链上下游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激发县城特色产业的集群效应。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把县城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城市。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摘自作者《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沿趋势与路径选择》[J].山东社会科学,2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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