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近代社会科学研究中国的学术传统中,传统乡村基层社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近年来,这一研究的取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的兴趣,特别是在中青年史学工作者中,已有一些颇具深度和创意的成果面世。这一研究倾向的出现,反映研究者们进一步理解和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真正把人民群众当成历史主人的学术努力;也可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历史学研究“眼光向下”的学术趋势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传统中国社会研究的学术史看来,重视基层社会的研究趋向,首先是由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推动的。20年代Daniel H.Kulp在广东东部地区一个村子进行的著名研究(Kulp.Daniel M.,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the Sociology of Familism,Vol.1,Phoenix Village,Kwangtung,China.New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25),是人类学家研究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早期努力的范例。30年代在燕京大学吴文藻教授推动和领导下,中国年轻的人类学家开创了用人类学方法研究中国社会的方向,这些受功能学派影响的学者,把研究的注意力放在乡村内部的组织和结构特征。
吴文藻教授的学生,如费孝通、杨庆堃、林耀华等的研究,后来对国际的中国社会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参见Fei,Hsiao-tung,Peasent Life in China. A Field Study in the Yangtse Village.London,1939;Yang.C.K.,A North China Local Market Economy:A Summary of a Study of Periodic Markets in Chow-ping Hsien,Shantung.NewYork,1944;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社会学界》第9期(1936年);Lin Yueh-Hwa,The Gold Wing,A Sociological Study of Chinese Familism.London,1948)。
历史学家对基层社会的研究兴趣,也是从一开始就明显地受到人类学研究成果的启发和影响。如较早关注传统乡村社会的傅衣凌教授,在晚年不只一次提到英国人类学家J.G.Frzaer的名著The Gold Bough对自己研究的影响(傅衣凌《谈史学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与学术素养》,《文史哲》1987年第2期)。
对历史学家来说,人类学家长期关注基层社会的学术传统,及其在研究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以田野调查和参与观察为核心的一系列有特色的研究方法,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但是,西方人类学的学术传统起源于对非洲和南美洲无文字记载和文字性的历史解释的“原始”民族的研究,面对着有几千年历史记载,使用文字的传统,并且有着一个庞大的官僚队伍支持的国家权力和国家意识全面渗入乡村的中国社会,人类学家也自然而然地发现,人类学由研究部落社会发展出来的方法,在中国社会研究中有着相当大的局限。
历史传统和国家的影响,是了解中国乡村基层社会不可忽略或割裂开来的。而这种了解,可以从中国历史固有的学术传统中学到有用的东西,并需要在与历史学家的合作中推动研究的深入。例如,1947年至1948年间在安徽滁县进行过田野工作的美国人类学家Morton Field就指出,人类学家在研究原始或部落社会时,往往只强调研究亲属关系,但这种取向用以研究一个国民社会,却不大行得通。他认为,合乎理想的社区研究应同时重视“民俗学的”、“历史学的”和“作出比较的”等三个层面。他承认自己研究的历史深度极为不足,并尽力弥补这个不足:“尽管我的方法是非常非历史的,但是,我没有避免使用找得到的和相关的研究资料,而且,我提出的一些假设最终必将需要历史学的验证”(Field.Morton,Fabric of Chinese Society : a Study of the Socail Life of a Chinese County Seat.New York,1953.p.3)。
费孝通、林耀华等中国人类学家,正是由于其早年教育而熟悉中国历史典籍,其在中国社会的体验又使之具有西方学者所不及的历史感,其作品才对几代西方的人类学者有那么深远的影响。费孝通与吴晗合编的《皇权与绅权》一书,可以看成中国历史学家与人类学家学术合作的早期成果之一。书中,费孝通熟练运用儒家经典和《史记》、《汉书》等历史文献,阐述士大夫在传统政治结构中的地位及其“道统”意识,表现了很好的历史研究的功力和技巧。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做此项工作的目的是:“让自己多读一点中国历史,而且希望能和实地研究的材料联串配合起来,纠正那些认为功能学派轻视历史的说法”(吴晗、费孝通等《皇权与绅权》,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年重版,页1—39.148)。
现代社会科学发展中,不同学科的互相渗透,使得学科的划分,已经不完全是根据研究的对象,甚至不是研究所用的理论和方法来区分,而是基于各个学科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研究风格和不同的研究规范的传统。在国内和国际学术界关于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中,发展出两种不同的学术传统和学术风格。一般说来,历史学家比较重视文献资料的搜集和分析,重视乡村社会的历史演变,注重国家及其文化对待基层社会的态度;而具有人类学背景的学者则比较注重田野调查、个案研究和口述资料的收集利用。
重视“共时性”的结构分析,重视对民间社会本身的组织规则和大众心态的理解。如何把这两种学术传统和学术风格融合起来,达至对整体社会历史的全面理解,是一个富于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的有待解决的问题。而作为历史学者,在为人类学家的许多富有洞察力的研究成果所吸引,将目光从宫廷和英雄移向乡村社会和普通人的时候,如何在充分吸收人类学家的成果的同时,保持历史学本位的立场,尤为值得重视。而这种历史学本位的态度,不但是历史学者保持与人类学家对话资格所必须的,更是历史学能够对人类学以至整个社会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基本立足点。
事实上,在近十几年国内和国际学术界关于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中,历史学家保持本学科的学术本位,在与人类学家和其他学科的中国学研究者的合作与对话中,在多个重要领域推进了研究的深入。例如,关于宗族组织的研究,以Maurice Freedman为代表的人类学传统强调宗族作为一个既存的社会组织在乡村(特别是华南乡村)存在的“合理性”,力图从华南地区的自然生态与稻作农业的生产需要去解释宗族组织存在的“根源”(Freedman.Maurice,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ern China,London,1958;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London,1966),强调族人利用宗族组织作为经济发展的一种资源(Watson.JamesL.,Emigration and the Chinese Lineage:The Mans in Hong Kong and London.Berkeley,1975)。
而近年多位历史学者的研究,则揭示了宗族组织几百年来在华南地区建构和扩展的过程,表明这个过程反映的是“国家”的“话语”如何通过士大夫的中介在乡村社会传播,以及乡村社会是如何利用这种“话语”表达自己的文化正统性的身份,并利用宗族组织集合各种文化资源为自己在地域社会内部争取更多的权利(Faure,David,The Lineage as a Cultural Invention: the Case of the Pearl Delta,Modern China 15(1):4-36,1989;Liu Zhiwei,Lineage on the Sands:The Case of Shawan,in David Faure&Helen Siued.,Down to Earth:The Territorial Bond in South China.Standford.1995.pp21-43 );有的研究还揭示了明初开始中央政府推行的以里甲制为中心的一整套基层社会制度,与明中叶以后宗族的组织形态和运行方式的精妙的关系(刘志伟《清代珠江三角洲图甲制中的“总户”与“子户”》,《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论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图甲制中“户”的衍变》,《中山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又如,关于民间信仰的研究,人类学家的研究往往从田野调查所得入手,着重于神明来源传说和各种仪式行为的象征意义的分析,重视揭示庙宇和神祗的“祭祀圈”或奉祀的村落的内部结构。而历史学家则通过历史文献的分析,注意分析神明起源传说和信仰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揭示其中所蕴涵的乡民关于文化和政治“正统性”的理念,探讨民间信仰所反映的国家政权和“正统”宗教文化的影响,以及官府与乡村社会的复杂互动关系(参见陈春声《地方神明正统性的创造与认知—三山国王来历故事分析》,《潮州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5—160页;《三山国王信仰与台湾移民社会》,[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80期,1996年,第61—114页)。这些以历史学为本位的工作,已经在各个学科的同行中受到相当程度的关注。
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旨在了解由于漫长的历史文化过程而形成的乡村社会生活的地域性特点,了解不同地区的百姓关于“中国”的正统性观念,如何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士大夫阶层的关键性中介,在“国家”与“民间”的长期互动中得以形成和发生变化。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具有极大差异的“地方社会”长期拥有共同的“文化”,加上城乡之间并不像中世纪的欧洲那样,存在着功能与文化上的隔离和对立,而是表现为所谓“城乡连续体”(urban-rural continuum)。对于许多在都市中展现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抱负的士大夫来说,乡村社会仍然是其感情上和文化上的“根”之所在,他们时时不忘以自己的道德伦理和人生态度去影响、“重塑”乡村社会生活的面貌,致仕以后或官场失意之时,在“寄情山水”之余参与乡村行政管理,也往往成为他们自己的政治实践的继续。乡村社会中大量存在的正在读书或已取得低级功名的仕子们,就成为士大夫们实现其政治理想的社会基础。
这样,中国乡村社会的各种活动和组织方式,差不多都可以在儒学的文献中找到其文化上的“根源”,或者在朝廷的典章制度中发现其“合理性”的解释。结果,如果只是强调从乡民的感情和立场出发去体验乡村的生活,忘记了与来自大的文化传统的影响的互动,是无从洞察中国乡村的实质的。只有对历代王朝的典章制度有着细致、深入、系统的理解,才可能在有深厚历史感的基础上理解具体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所谓“基层社会研究”才不至于流于浅薄、低水平重复和欠缺理论深度,也才谈得上对“历史总体”的把握。而在这一点上,历史学家无疑是有其优势和特色的。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保存着数千年历史文献,关于历代王朝的典章制度记载相当完备,国家的权力和使用文字的传统深入乡村的国度来说,忽视制度史的研究而奢谈基层社会研究,是难免“隔靴搔痒”或“削足适履”的偏颇的。不了解历代王朝有关“仪礼”、“祀典”的一系列规定,以及各地官员实际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就不可能明了民间宗教行为的象征意义;没有弄清明代里甲制度的内容和后来的演变,就难以理解乡村中的土地关系和基层社会结构的种种想象;不清楚历代王朝关于科举制度和学校教育制度的规定,要讨论士大夫阶层在乡村社会中的影响和作用,就无从谈起。
传统乡村社会研究,要求研究者在心智上和感情上真正置身于乡村社会实际的历史场景中,具体地体验过去时代乡村的生活,力图处在同一场景中理解过去。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历史文献的考辨、解读和对王朝典章制度的真切了解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历史学家最能大显身手的领域之一(作者另有专文讨论这一问题,参见陈春声、刘志伟《理解传统中国“经济”应重视典章制度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
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中,除了流传着丰富的口述传说外,也保留了大量的族谱、契约、碑刻、书信、民间唱本、宗教科仪书等民间文献,保存着关于本地历史的各种解释。这些特别被从事乡村基层社会研究的学者所钟情的所谓“民间”的文献,普遍有着所谓“文人”传统和国家制度的渊源,而又深深地影响着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人类学者即使不是忽视这些文献,就是面对这些文献而显得束手无策。考辨和解读这些文献,分析并理解当地的历史解释。
历史学也有其他学科所不及的作用。近年来,我们广东、福建、江西的几位同行,在与海外有关的研究机构和学者合作,进行华南乡村社会史研究的过程中,也深刻地感受到这一点。我们与人类学家一起,在同一个社区合作研究宗族、民间宗教、风俗习惯、基层社会组织和乡村生活方式等相同的课题,很快就发现,在田野调查中,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对不同的历史场景、历史资料和历史过程有不同的学术敏感,因而研究的成果也各具特色。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得以体会多学科的合作与交流的学术意义。具有历史学背景的学者,总是擅长于利用历史文献来进行分析,善于追寻某一制度、现象或习惯的历史根源。田野工作对历史学家的价值,主要在于置身乡村独特的历史文化氛围所形成的只可意会的文化体验,常常在文献分析中带来新的学术思想的灵感。
我们强调历史学者在乡村基层社会研究中,应该坚持历史学本位,发挥本学科的长处,并不意味着历史学者可以妄自尊大,墨守成规。历史学的现代发展,一直都是从社会科学各个学科中获得启发,在社会科学的发展中获得动力的。能够对社会科学各学科都有着广泛的包容性的兼收并蓄的能力,也正是历史学科的长处。历史学家只有充分地理解和吸收了社会科学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同时又坚持历史学本位,从历史学的角度在乡村基层社会的研究中作出贡献,才可以始终保持自己与其他学科的同行们对话资格。自我封闭,划地为牢,只会扼杀历史学的乡村社会研究的活力。
我们以为,在传统中国乡村基层社会研究领域,历史学者的研究目前特别应该首先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历史文献和口述史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对家庭和宗族组织、民间信仰、地方戏曲、士绅与乡村社会、聚落与村际关系、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历史演变过程及其相互关系的描述与分析;
3、利用历史学研究传统长期以来对国家制度和国家观念的研究优势,揭示乡村社会传统中的国家表现,以及乡村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中的国家存在,从而说明中国乡村社会特质。
4、在大量占有资料和较全面了解历史过程的基础上,探索区域内部的社会整合机制、官府与基层社会的关系、民间的地缘和血缘认同意识、基层社会的分层、民间文化精神及其功能等问题;
5、通过不同区域间的比较,加深对传统乡村社会区域特征的认识,并力求对传统时期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整体有比以前更为深入的理解。
在现阶段,这种试图从新的角度解释乡村社会历史的努力,不应该过分追求表面的系统化,而是尽量通过社区的、个案的、具体事件的研究表达出对历史整体的理解。要努力把田野调查和文献分析、历时性研究与结构性分析、上层精英研究与基层社会研究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个案的、社会的研究置于对整体历史的关怀之中,强调从中国历史的实际和中国人自己的意识出发理解传统基层社会的各种现象,在理论分析中注意建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自己的方法体系和学术范畴。
作者:刘志伟,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陈春声,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历史学年鉴(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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