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农保”工作为例
2006来,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政策接连不断,从取消农业税到良种直补、再到新医保、新农保,“好政策”如何“落实好”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里以“新农保”交款工作为例来探讨这个问题。
2009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月,现在已经涨到60元∕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2011年提高到35元)。这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对于改善、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然而,这么好的一项惠农政策,在操作却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县级劳保部门将其当做一项政绩工程来做,盲目追求参保率。每年给乡镇下达养老保险参保任务,要求乡镇政府必须完成一定的比例,对乡镇的参保情况进行考核排位。
这样一来,“新农保”这项惠农政策在操作层面演变成了一项令乡村干部头疼的工作。为了完成任务,一些乡镇制定相关奖罚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完不成规定比例的要罚款。有的地方则与乡村干部的待遇挂钩,使乡村干部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来完成任务,从而获得较高的参保率。这样一来,本来村民自愿交费的工作,变成了乡村干部动员收款的工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来做这项工作。
一、“新农保”参保率考核排位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
1.自愿参保变成了动员参保。按照政策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村民应该是自愿参保。但基层干部为了完成任务,采用一些手段来提高参保率。一是利用人情面子动员村民参保。比如有的村民在外打工时,已经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需再买新农保。但基层干部为了提高参保率,要他们再买一份新农保。村民一般不愿意为未出嫁的女儿买保险,但乡村干部为了提高参保率,还是动员他们参保。乡村社会,熟人熟事,谁好意思不答应呢?二是条件性参保。即要求家里有老人享受基础养老金的村民参保。新农保政策的第七条规定: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一些乡镇“活用”政策条例,将其中的“应当”活用成了“必须”。要求有老人领取养老金家庭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都必须参保缴费,否则,老人就不能领取养老金。对于老人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这个附加条件,有些子女认为是在给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说:“老人领的钱还不是我们交的。”
2.惠农政策变成了垫资政策。“新农保”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也是一项尊重农民愿意的政策,是否愿意参加新农保,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然而,不少乡镇政府制定相关奖罚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完不成规定比例的要罚款。个别乡镇驻村干部甚至要村干部个人垫资为不愿意参保的村民交养老保险金。县劳保部门安排的新农保参保率年年上调,2010年末,要求完成70%,2013年,要求完成95%,参保率越高,自然越难完成任务,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不胜其烦,甚至不堪重负。
3.影响了党和政府的良好信誉。乡村干部收款力度这么大,使个别村民误认为政府从中可以得到利益。一个家里人口多的村民说:我家里的老人一年才领取600元,交就要1300元,政府又在打主意赚我们的钱。这样一来,本来一项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破解“三农”难题的惠农政策在执行中走了样。
二、“新农保”参保率考核排位的产生原因:
1.源自基层政府不理解高层的良苦用心。实行新农保,一方面是建立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一层面也蕴含了对曾经支持工业发展贡献的农民反哺补偿。现在国家给60岁以上的村民一点养老金,事实上就是一种反哺补偿和养老保障。同时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那种在执行层面中要求年轻人参保了,家里老人才能领取保险金的做法,无疑是与中央政策背道而驰的。
2.源自劳保部门不正确的政绩观。县市劳保部门误认为参保率越高,证明自己工作做的越好,村民越拥护这项政策。把新农保工作都当成政绩工程来搞。于是采用考核排位的方式,给乡镇施加压力,提高参保率。
3.源自“新农保”不切合实际的规定。2009年颁布一直执行至今的新农保政策第三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明确规定了参保自愿。而第七条却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里又规定了年满60周岁村民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让地方各级政府在推行新农保时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另外,村民参保年龄起点也过低——年满16周岁就要求参保,不切合农村实际情况。
三、农民交不交新农保有自己的利益计算法的
其实,交不交新农保,村民是有自己的利益计算法的。农村中参保意愿最强的40岁——60岁的村民,因为要连交15年才可以领到保险,加上这个年龄段离领保险的时间最长的也就20年了,这部分人,只要把政策告诉他们,就会自觉地参保。至于16岁——30岁这个年龄段的村民,他们还有很多的选择,比如到城里打工,还可以参加其他养老保险,同时离60岁的时间还很久,所以这部分人的参保意愿不强。村民对未出嫁的女儿是不愿意参保的,因为不知女儿以后会嫁到哪里去,一旦参保就会面临着如何把这个养老保险金转出去的问题,嫁到本县市还好办,嫁到外省市,那就难以办理相关手续了。因为不同的省市养老基金并没有连在一起。
因此,这项工作可以在尊重村民自愿的基础上,简单完成。只要乡村干部加大宣传,让村民人人明白政策,也就够了。用不着考核排位,更没必要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
(作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史志办)
来源:第八届县乡干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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