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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章等:宜都市养老业现状及发展对策的建议

[ 作者:石明章 冯发德 王本忠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09 录入:实习编辑 ]

养老问题是当前最重要的社会热点之一,康养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面广、产业链长,一头连接民生福祉,一头连接经济社会发展,将成为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发展健康与养老产业对扩内需、促就业、惠民生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健康老龄化巨大刚性需求的长久之计。

一、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近几年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形成了多元化发展的工作格局,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

(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养老服务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上下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政策措施。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宜都市社会养老服务经费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全市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市人民政府连续多年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实事工程,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机构建设速度加快。一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得到提升。近几年,对公办养老机构共计投入3600余万元,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了规模,优化硬件设施,消除隐患,完善了服务功能,面貌环境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二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得到发展。我市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了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共计发放建设补助16.85万元,运营补贴21.06万元。三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较快。市人民政府先后投入建设补助223万元,运营补贴58.1万元,建立了“两个中心”120家,城镇覆盖率为76.7%,农村覆盖率为78.9%,基本解决了身边无人照料的问题。

截止目前,全市有公办养老机构12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9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家,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97家。共拥有养老床位2818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已达到31.7张,并高于全国水平。

(三)关爱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数88811人占总人口22.3%,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已提前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为了使老年人得到关心、关爱。一是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待遇。全市13051名老年人享受到高龄补贴,到目前为止共发放补贴资金2850.13万元,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低保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16000余人代缴医疗统筹。对单独居住老年人安装天然气初装费优惠30%,对70岁以上老年人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等优惠政策。二是开展各项敬老爱老活动。在城镇、社区搭建了24小时全天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服务平台,近几年共为老人提供订餐送饭、家庭保洁、物品代购、费用代缴、住院陪护等无偿和低偿服务3900余人次。在农村,动员党员干部、志愿者与留守老人结成“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关爱对子,为其提供生活帮助、生产帮扶、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服务63000余人次。三是大力发展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全市培育有“居家养老阳光服务队”、“党员义工服务队”、“孝老嫂”等430人的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与老年人结对帮扶,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力度还有差距。在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上,省民政厅规定,对新建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500元、改造和租赁房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补助,接受住失能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给予补贴,而我市补贴标准低于上级要求,这既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不利于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公办养老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市社会福利院,服务人员与在院服务对象比例为1:10,超出民政厅规定的最高1:6的比例。农村福利院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10.4,超出省民政厅规定的最高1:7的比例。

(三)人员经费不足。市社会福利院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只预算拨付在编人员基本工资,不足部分靠代养社会老人收取服务费弥补,但代养收入有限,经费缺口较大。农村福利院除枝城、姚家店镇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他乡镇均未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来源靠供养对象每月70的财政补贴和经营创收维持。

(四)养老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养老护理人才匮乏。由于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工作强度大等原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年龄偏大,平均年龄超过50岁,文化程度偏低,大专文化仅一名,二是养老服务管理还需加强,监督检查培训力度不够。

三、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几点建议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市的基本市情。老有所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群众的现实期待。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是全市小康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编制宜都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要与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既要重视商品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也要发展农村休闲养老业,并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二)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引导和支持建立以企业、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入社会组织、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三)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

(四)加快养老服务产业的提升。结合我市康养产业总体规划,将养老服务业列为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以老年人现实有效需求为方向,分批分阶段制定适合我市的养老产品、养老服务优先发展目录。按照市场化、品牌化、项目化、集聚化方式,积极引入实力雄厚的知名养老机构进驻我市,推进老年用品研发制造基地、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养老产品集散中心、老年用品专业商贸市场和专业街区等项目的规划、招商、建设,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业规模壮大、水平提升。

(五)注重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同时,养老机构应当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六)加大要素扶持力度。在投融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税费优惠政策、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引导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用地保障方面,把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用地计划指标要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并向养老服务相对滞后地区倾斜。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政府资金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整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办法,让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加大金融对养老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项目信贷投入,并提供优惠利率。在税费政策优惠方面,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作者单位:宜都市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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