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特征:“业活”、“村活”、“人活”
乡村振兴战略与过去乡村发展战略是否有区别,取决于是否能实现农村的“业活”、“村活”与“人活”。
“业活”指农村的产业实现活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由过去的产量农业转化为高回报农业。例如棉花种植每亩利润可以达到几百元,大规模生产可以带来高收入,但是这样的产量农业是低回报的,如果将同样的土地用于经营多功能农业如分层次的“鱼-鸭-稻”混作,每亩利润将会提高到近2万,因此农业的概念要从原来每亩产值转化为每亩利润。二是从原来的“吃饭农业”转为实现三大产业融合。一方面,如果只有农业,没有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农业是无法成功的,另一方面,没有强大的农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也难发展好。目前,我国农业在一些方面如休闲农业已经非常成功了,但是三大产业之间的关联度仍然不足。
“村活”指部分的农村实现活态。我国农村未来发展存在分化趋势,最多只有10-20%的农村活起来,乡村振兴不是让全国几十万村子都实现活态,而是如何让这近20%的农村真正活起来。
“人活”的核心是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主要从事高回报的多功能农业,但是目前我国仍有大量的经营主体在跑马圈地,没有认真思考如何发展农村产业,提高农业的回报,而有些地方政府却还对这些主体给予大力的政策倾斜。
农业新变化带来金融服务的滞后
新业态、非明星村庄和新型经营主体都需要金融支持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的三个新变化,凸显了金融供给的严重滞后。目前我国很多农业新业态的起步都带有一些情怀的因素,认为农业投入不需要太多资金,冲动进入了农业领域,导致发展到现阶段资金不足。针对农业新业态的支持,目前主要是以地方补贴为主的政策支持,而没有金融支持。但是实际上获得政策支持的仅为一些明星项目,大多数农村新业态,既得不到政策支持,也没有金融支持。同样,在村庄发展中仅有明星村庄可以得到政策支持,大部分活态村庄没有金融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目前也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基本得不到金融支持,因此,已有很多经营主体出现了资金困境。乡村振兴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无法实现,需要金融支持。
金融机构如何在乡村振兴背景下
提供金融服务
我国的乡村经济活动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面对新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应如何抓住机会?首先,金融机构应该对农业回报高的产业予以金融支持,并且识别出真正发展农村产业且所在产业链发展良好的农村创业者,为多功能农业的资金需求提供金融支持。第二,对10-20%可以实现活态的农村予以金融支持,剩下80%可通过财政政策解决公共服务及环境整治等。第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需求。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原创)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