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到2020年将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50个,培育年综合产值100亿以上的区域品牌10个。为提升农产品品牌品质,增强“湘”字号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大幅增加品牌农业经济总量,着力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湖南农产品品牌体系。到2020年,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50个,其中区域公用品牌15个,企业品牌35个。培育年综合产值100亿以上的区域品牌10个,50亿以上的30个;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企业品牌5个,50亿以上的10个。实现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意见》表示,加强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支持各地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引导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四大农业板块,立足特色各异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传统农耕文化,培育竞争力强的区域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品牌强强联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互利”的要求,结合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现状,鼓励行业优势品牌利用资金、技术、设备和市场营销等优势,采取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行业整合。挖掘培育地理标志性农产品。把地理标志品牌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天然品牌化、区域性优势,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地理标志品牌与产业协同发展。
《意见》要求,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品牌权益保护规章制度,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质量、信誉和形象。严格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从严查处假冒伪劣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加大对经营主体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今日头条(头条号/湖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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