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顺应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主题,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基层组织服务功能,着力激发基层组织发展活力,着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基层治理新格局。
完善基层组织架构,健全党领导下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
农村各级党组织主动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形势,冲破地域、行业、产业和所有制束缚,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为农村社会治理打牢组织基础。
首先是创建区域性联合型党组织。本着“按需对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综合考虑联建双方产业上的相近性、优势上的互补性、资源上的共享性,建立区域性联合党组织。如,怀柔区渤海镇党委合理规划村庄发展和产业布局,将北沟等4个行政村党支部、1个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以及叶青集团项目党支部联合组建为长城国际文化村党委,引领该区域民俗旅游向高端化、精品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其次是创建产业带动型党组织。紧跟农村产业化发展步伐,把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延伸到农业产业链上。如,顺义区北务镇党委根据当地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特种养殖、特种种植、特色餐饮、特色垂钓”等特色党小组,这些党小组以特色为纽带把党员组织起来,为群众提供技术推广、销售指导、信息交流等活动平台。
再次是创建村居联动型党组织。适应农村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村庄存在形态变化,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推广村庄社区化管理服务体系,探索符合实际的农村社区、村转居社区治理模式。如,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在回迁社区成立社区党支部,按楼栋成立党小组,对党员实行村、社区双重管理,实现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村,发挥作用在社区。
最后是创建双向共管型党组织。针对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人口流动频繁的特点,探索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或行业建立党组织,形成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双管理模式。如,北京市与河南省固始县、安徽省桐城市、福建省莆田市和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地签订了“双向共管”协议,把流动党员纳入组织体系开展就近服务,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
强化重视基层导向,打造素质过硬的农村社会治理队伍
多年来,各级党委始终重视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为农村社会治理打造中坚力量。
首先是抓好培养选拔。坚持多渠道选人,通过从机关干部中“派”、从本地能人中“聘”、从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中“引”、从大学生“村官”中“选”、从异地优秀村干部中“调”等多种方式,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选派407名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设立了“第一书记”联络办公室,组建了北京市支援农村建设志愿服务总队以及总队临时党委,帮助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按照每村1-3人的数量,加强村党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全市3913个村党组织共配备后备干部7545名,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2006-2015年全市共选聘2435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其次是加强教育培训。健全“市级示范培训、区级重点培训、基层普遍培训”工作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新任职培训、集中轮训、村党组织书记示范班等方式培训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学好用好政策、引领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再次是完善激励保障。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探索实行村干部基本报酬财政托底机制和社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力度,建立了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机制,形成了集工作报酬、政治激励、社会保障、离任补贴、关爱救助等“五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目前,全市村党组织书记人均收入达到4.52万元/年,有43名村党组织书记在乡镇换届中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约4000万元,为7310名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解决了后顾之忧。开展了从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了村党组织书记发展空间。
最后是强化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任期和年度目标承诺制,广泛开展村干部“双述双评”活动,强化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不合格村干部调整制度,推动了农村基层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整治“小官巨腐”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创新基层服务方式,强化普惠均衡的农村社会治理功能
农村各级党组织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建立健全务实管用、常态长效的服务机制,切实做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服务改革抓创新。坚持把改革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新三起来”,为“三农”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平谷区马昌营镇西海子村将农户承包土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海淀区在区、镇两级成立了农资委,在推进集体资产经营上取得新成效;密云区北庄镇干峪沟村成立了民俗旅游专业合作社,使原本闲置的农房成为了农民致富的“摇钱树”。
服务发展重引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六个一百”工程,探索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的有效途径,带领群众共创美好幸福生活。密云区穆家峪镇与华润集团合作建设希望小镇,开创了“党组织引领、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农民主体”四位一体的新农村发展模式;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从打造古典家具文化村入手,使失去土地的农民们走向了富裕兴旺的好日子;大兴区青云店镇东辛屯村用“老娘”手擀面擀出了村民热气腾腾的新生活;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水峪嘴村发展古道文化产业,使世代采石为生的村民们吃上了“文化饭”。
服务民生办实事。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丰台区开展了“四民”活动,昌平区延寿镇开通了流动服务工作车,延庆区康庄镇小丰营村落实“民生十二条”,让党员群众不仅得到便利的服务,更感受到了贴心的温暖。
服务群众成常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实行“五必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近距离、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意愿在第一时间掌握,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困难在第一时间解决。大兴区黄村镇实施了群众事项党员代理制,平谷区大华山镇开通了“亲民电话”,门头沟区永定镇小园村扎实开展“党员联系户”活动,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协调配套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
着眼于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以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促进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使广大党员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在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方面,全面推行了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完善党内意见收集和反馈、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实施推广“评党委、评支部、评党员、评村民”四评工作机制和农村基层党建全程记实系统,畅通了党员意愿表达渠道,进一步落实了党员主体地位;完善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党代表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充分发挥了党代表队伍的桥梁纽带、民主监督、示范引领等作用。
在扩大基层人民民主方面,强化自治功能,坚持依法治村,健全完善了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创新民主选举方式。实行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村委会“海推直选”、妇女成员“专职专选”,增强了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公信力。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制定了《北京市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和“民主日”制度,总结推广了“八步工作法”、“四议一审”、民主决策流程图、“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等做法,形成了以“四议一审两公开”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了村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民主监督举措。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现了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随时公开。全市实行一季度一公开的村2513个,占63.8%;半年一公开的村465个,占11.8%;一月一公开的村962个,占24.4%。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面实施“村账托管”、“村章托管”等基层民主管理手段,截至目前全市实行“村账托管”的村3809个,占96.7%;“村章托管”的村1815个,占46.1%;合同由乡镇审核管理的村3731个,占94.7%。
深化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促进了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目前,全市农村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普及率达到100%,并且绝大多数村都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遵章协议,建立了村民自治管理档案,增强了村民自治管理的约束作用。加快发展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工作格局。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提高了各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群众中形成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局面。
整合各方资源,夯实长期稳定的农村社会治理保障
各级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健全人向基层走、钱向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工作机制,为农村社会治理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向农村基层使用的倾斜力度,健全完善了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基层组织自我补充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村级公益事业补助资金标准,不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按照每村平均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设立了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提高了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严格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200元标准核定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并建立了合理的经费增长机制,保证了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加强阵地建设。农村各级党组织坚持科学规划,充分整合资源,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功能。同时适应信息化发展形势,加强党建网站、党建微信微博、党员手机信息平台等网络党建阵地建设,建成了全市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开发应用了农村基层组织信息系统,使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统筹城乡发展。市委和农村各级党组织深化“三进两促”、高校“红色1+1结对共建”等活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两新”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促进了城乡基层党组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构建了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市委发动75个市直机关单位与89个经济发展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引导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向后进村倾斜,协助后进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增强了后进村的“造血机能”和自我发展能力。顺义区连续20年开展“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550多家单位累计出资出物4.3多亿元,在推进镇村经济发展、加强新农村建设、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密云区开展城乡党组织“双结对”活动,全区100多个区直机关党组织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1674名机关党员与农村党员结对,已帮扶困难群众7100多人。
(中共北京市委农工委、市农委专项调研组 执笔:孙文锴,系中共北京市委农工委书记、市农委主任)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国家治理》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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