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3时40分,新邵县大新镇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致1人死亡。(6月12日中国青年网、北京时间)
进退升迁平凡事,不必执着太在意。我们党的干部大多是通过民主选举或是组织任命产生的,选上了,有了更大的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权力更大了,但责任也更大了。只要不是想以权谋私,客观地说做了领导以后,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如若没有高超的德能和强健的体魄,一般人是难以胜任的。没选上,说明自己离组织和群众的要求、期望尚有较大差距。做一名普通百姓,照样工作和生活,有什么必要沮丧的呢。再说了,领导干部是有任期的,无论是基层干部还是中央干部,任职期满也是要离岗的。新陈代谢、生老病死,自然规律,谁也无法逃避。为了党的事业始终保持青春活力,领导干部的进退升迁、推陈出新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我们应该保持平和心态,不必执着太在意了。当然,如果是采取拉票贿选,搞歪门邪道,另当别论。但也该通过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让组织来处理。既然两村合并没选上村支书,做支委甚至普通党员,不照样为党工作吗?何必纠结在旧村部改不改造,进而阻止改造闹出人命呢?
普通平民尚且守法,何况党的领导干部?在升迁进退问题上有矛盾,在旧村部改不改造问题上有分歧,按理说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可以通过促膝谈心交换意见、心平气和民主协商、村民意愿投票解决、向上汇报协调解决,等等,办法有的是,何至于纠集他人围殴老支书!别说老支书工作多年,也有不少贡献,理应尊重他的意见。就是平民百姓也不应该出手打人呐。骂人侵犯人权,打人犯法,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简单道理,何况新上任的村支书?不仅打人,还纠结一帮人围殴老支书,非要置人死地,试问戾气何来?打人底气何来?置人死地,法律意识法纪观念何在?虽是一时冲动,违法犯罪,理应受到法律严惩。
全面普法、深入人心,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六五普法”已过,全民普法已经30多年,民众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尤其是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面可谓达到“得理不饶人”、“针锋相对寸利必争”的地步,殊不知,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在享受权力的同时,你必须尽义务。再者说了,你有你的合法权益,别人也有别人的合法权益,你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不能危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果一味强调个人权益、利益,往往就会忽视他人权益、社会公德和民族利益。我们的公民到底学了多少法律,是否真正入脑入心,是否人人都能自觉学法、严格守法、维护法律和人格尊严,严格依法办事,看来还得打个问号,要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谓任重道远。新支书打死老支书与其说是一场闹剧,不如说是一场悲剧,一场普法未能入脑入心的悲剧。如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这就给我们的人大立法机关,公检法等执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改进过去那种普法方式,在全民学法、全面普法的基础上,实行谁执法谁普法,你在执法前,首先要解决服务对象的普法问题。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诸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社会治安法》等,要采取宣讲、灌输、知识竞赛、讲座、文艺演出、影视片、专题片、网络公益宣传等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地进行宣传。全民族都得强化一个意识,当今中国,人人都必须学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任何人都不得无法无天。
作者: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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