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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魏泽西之死买单?

[ 作者:李小飞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04 录入:7 ]

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发表谈话指出,近日“魏则西事件”受到网民广泛关注。根据网民举报,国家网信 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此事件及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百度对此回应称,欢迎调查组进驻 并将全力配合。(新京报 5月3日)

魏泽西,生前就读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这个21岁的年轻人出于对百度和部队三甲医院的信任,在罹患滑膜肉瘤这种罕见的癌症后,在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尝试了一种号称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合作的肿瘤生物免疫疗法,在花光东凑西借的20多万元后,仍不幸去世。尽管有人指出,搜索引擎的主要责任在于鉴别参加竞价推广者的医疗资质,难以对每位患者的疗效负完全责任,但作为医疗机构或医疗技术的网络推广平台,搜索引擎承担了公共媒体的社会功能,能否因此就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个中疑问,引发人们对搜索引擎“良知”的强烈关注。

互联网信息繁杂,很多人依赖搜索引擎来寻找需要的内容。很大程度上,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决定了搜索者的认知和理解。正因此,在信息真假的鉴别、排序的先后上,搜索引擎不能不谨慎处理、严肃对待。对于那些“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的信息,则需要更加警惕地进行筛选和剔除,才能“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

虽然魏则西患上的滑膜肉瘤是非常危险的病症,在现有医疗条件的限制下,生存的可能性与期望生存时间都很低,但武警二院相关科室的种种行为,延迟了魏则西寻求其它更有效治疗方案的时间,客观上降低了生存概率与期望生存时间,浪费了患者的资金,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病患家属起诉医院,也是医院承担举证责任。

到底谁该为魏泽西之死买单?我想这所拷问的,不仅仅是医院的良知和百度的企业责任,更多的是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以此来看,魏则西之死只是中国监管机构和侵权责任追究缺位的缩影。而最核心的问题是,涉案机构当初是如何获得资质的?监管机构又是如何进行行业监管的?这些不得不引发医院、互联网企业、以及监管部门等多方的思忖。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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