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4月18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指出,要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会议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会议提出,要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从严规范、率先规范、以上率下。要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要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新闻来源:搜狐新闻,4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务员要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是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商业兴兴向荣,下海经商的人是越来越多。而领导干部因为在日常工作积累了大量的人脉和社会关系,很多领导干部开始不安分,认为放着资源不用实在是浪费。所以他们钻起了法律和纪律的空子,自己不得经商,就以配偶、子女甚至是父母的名义开办商业。利用领导干部的社会资源,打破市场公平竞争,大肆敛财。有的怀着不良目的的人,以照顾领导干部家属生意之名,干给领导干部行贿之实。这就是 “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真是写照。
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危害很多。一是打破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领导干部的社会资源肯定要优于普通经商者,造成不想影响,破坏干群关系;二是给贪腐行为提供了途径,行贿者经常暗度陈仓,以消费之名行行贿之实;三是分散了领导干部工作的精力。干部家属经商,领导干部自身自然也会关注生意,分出精力惦记生意,而没有全心全意做工作,造成了行政效能低下;四是给领导干部提供了后路,有可能导致领导干部思想懈怠,认为即使不当公务员了,也能有出路。
领导干部家属经商行为危害多多,但是由于法律法规没有对干部家属经商加以明确规范,导致我们的法网、纪网都有漏洞存在。我们期待着此项规定的出台,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从而杜绝由此所带来的官商勾结、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败坏政府形象的腐败问题,堵住“纪网”的这一大漏洞。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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