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丹凤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段正安家有人聚会进行邪教宣传。县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新华网,2016年3月21日)
丹凤县武关镇惠家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下坪组组长段正安长期从事邪教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陕西省商洛市纪委近日通报了6起违纪典型问题,段正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排在了第一个。
身为有着近30年党龄的老党员,本应相信科学,带领群众发展致富,却长期从事与党员身份不符的邪教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违反党纪党规,踩“红线”、闯“雷区”的严惩不贷。这无疑为涉邪教党员划下了“规则”底线,宛如带电的“高压线”,彰显了党纪反邪教的震慑力。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神经末梢”, 在执行党的方针路线、贯彻落实地方政策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基层党组织的干部更应该选择政治清醒、能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领头羊”,而不是满腹封建迷信、痴迷邪教的“小丑”。这样的村干部只会败坏党员形象,为害一方,是党员队伍里的“蛀虫”,应该坚决予以拔除。
要想防止这样的“荒唐事”再次发生,肃清村干部队伍。一方面,要严把村干部竞选关。今年年底又要面临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要选拔真正有才能、有党性修养德才兼备的人当选。向村民广泛宣传选举法,搞封建迷信活动、妄图“捞一笔”谋求私利的人坚决不要。另一方面,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在接到群众的举报后立即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黄辰皓
作者地址:四川北川县贯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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