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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益阳市2021年乡村振兴研究报告

[ 作者:汤放华 孙倩 汤勇 任国平 郭韵齐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24 录入:王惠敏 ]

摘要:2020年益阳全面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推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为后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也存在诸如产业总体发展较粗放、乡村振兴主体地位不明显、乡村振兴基础条件薄弱、行政部门协同推动乡村振兴的机制还未有效形成等问题,为此提出推动乡村振兴加速发展“五个对接”的建议,即坚持以县为单位推进区域优势特色资源与技术、资本的对接,做强做优做特产业,稳定“产业兴旺”主弦,强化产业发展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撑作用;坚持新型乡村人才与成长平台的对接,强化育人用人环境建设、乡风文明建设,保证返乡创业、回乡创业的社会资本有产业平台,保证本区域的新农人有就业平台,保证基层领导干部有干事平台;坚持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的对接,遵循自愿原则,推动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他生产用地的综合整治,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对接,进一步理顺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均等,加大乡村振兴的转移支付力度,合理转移劳动力;坚持基层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对接,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动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关键词:益阳市 乡村振兴 城乡融合 农村改革

2020年,益阳市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推动益阳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成立书记、市长双牵头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构建起完整的“1+7+9”的乡村振兴规划体系(“1”为全市总体规划《益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7”为7个区县(市)规划,“9”为9个专项规划),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着力推动“五大振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0年,益阳市荣获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市州称号。

一、乡村振兴建设主要成效

2020年是益阳脱贫攻坚决胜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补充。益阳市围绕聚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在产业、资源、环境、人才、改革等方面狠抓落实,坚持走精准、特色、可持续的发展路子,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产业兴旺新动能不断涌现

益阳市紧紧抓住产业兴旺这个乡村振兴的关键基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发掘产业基础,实施产业特色化、品牌化战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大科技赋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1.深挖产业基础,乡村产业整体布局形成

作为“渔米之乡”的益阳,拥有较好的自然条件。在布局乡村产业时,以自然条件为依托,深挖产业基础。如南县持续培植壮大稻虾、蔬菜、龟鳖等产业,“南县稻虾米”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化县梨坪村因地制宜建起茶叶加工厂,采取“公司+农户”模式引进洞庭幺妹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化县农加友特产有限公司帮助当地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逐渐形成了梨坪村产业园。

2.强化产业特色,乡村产业区域优势凸显

持续推进现代农业“131千亿级产业”工程,发展壮大“一县一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推进茶叶、稻虾、水产、蔬菜、米面、笋竹、畜禽和休闲食品等8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594.94亿元,同比增长4.2%,增速居全省第五位。安化县位居中国茶业百强县综合排名第一位,安化黑茶产业园成为全省第二家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市稻虾生态种养面积达110万军地,每亩收益在2000元以上。南县获评“中国生态小龙虾之乡”,全省农业产业兴旺暨千亿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在南县召开。

3.打造产业品牌,乡村产业市场能力激增

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全市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22件,批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0个。重点打造了“安化黑茶”“南县小龙虾”“南洲稻虾米”“桃江竹笋”“沅江芦笋”等区域公用品牌和“克明面业”“渔家姑娘”等企业品牌,几大区域公用品牌分别跻身省重点品牌、片区品牌、“一县一特”品牌项目扶持行列。“安化黑茶”“南县小龙虾”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产品首次进入中南海,两县先后被认定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安化黑茶获得黑茶专有税则号申报出口“新护照”,成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价值评估高达639.9亿元。进一步夯实品牌创建基础,加强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先后创建安化县(黑茶)、南县(小龙虾)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桃江县(竹笋)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沅江市(芦笋)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通湖区(大闸蟹)省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等,基本形成了品牌引领特色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4.推动产业融合,乡村产业辐射效应显现

2020年,益阳市共有7个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3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20个市级示范园、37个县级示范园、3个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示范片)。有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319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70家。2020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410亿元,同比增长7.9%;实现休闲农业经营收入28亿元,增长16.7%。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3个(赫山区兰溪镇、桃江县大栗港镇、资阳区新桥河镇),茶乡花海、罗文涂鸦、农业嘉年华、“国联+清溪村+高标准基地”成为三产整合样本。全市加快打造产业发展联盟,山区茶产业、丘区竹产业、湖区水产品产业稳步向条件适宜区域复制推广,区域互动合作和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深化。益阳市把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作为重点。

5.加大科技赋能,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动力强劲

安化、南县等携手省农科院、湖南农大等科研院所,重点攻关稻虾米品种选优、黑茶提质升级等技术,建成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院士工作站1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1%。益阳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顺利搭建,5G智慧小镇建设稳步推进,生态农业智慧乡村互联网大会、新型智慧城市(益阳)峰会成功举办,南县获批国家数字农业试点县,通过搭建推进平台、开展试点示范,加速推动农业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延伸拓展,抢占智慧农业快速发展的“智高点”。全市共培育开放型龙头企业11家,获得ISO9000等国际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产品)超过20个。“南县稻虾米”获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金奖。。

(二)生态宜居新气象初步彰显

益阳大力推进乡村生态建设,以巩固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水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防治,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强化绿色生产,各类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1.以点带面、防治结合,污染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

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矮围网围清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引导清退造纸污染企业、快速清理南洞庭湖湿地欧美黑杨、全面清拆禁养区内大型养殖场,生态修复成效明显,乡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着力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2022)四年行动”,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78个,实现“全覆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完成14个城市黑臭水体、9个县级城市黑臭水体、71个乡镇黑臭水体整治,达到初见成效治理目标。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运行,我市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5座城镇垃圾卫生填埋场排查问题整改正在推进。

2.统筹推进、科学谋划,人居环境整治整体初见实效

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以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提质“六大行动”为内容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洁”行动。累计完成176511户农村户厕和139座公厕无害化改造,大通湖区“三格式化粪池+小微湿地”改厕经验、美丽庭院整治“六个一(建设一个规整菜园,一个集中圈养畜禽的栏舍,一个堆放生产生活资料的杂屋,一条排水沟一个三格式化粪池,一个沤肥凼)”模式在全国推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2318处;行政村(社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4%;省、市、县“三级同创”美丽乡村示范村260个。

3.明晰标准、强化过程,绿色生产落实落细

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制(修)订农业标准27个、技术操作规程161个,建设国、省级绿色食品基地12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农产品468个。建立了《地理标志产品 南县小龙虾》地方标准,2020年11月09日正式实施《南县稻虾米团体标准》行业标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集成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将临湖临江退养工作作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临湖区域的生猪退养及精养鱼池退养工作,各项退养工作全面达标。

4.强化监督、压实责任,禁捕退捕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全市重点水域全面实现禁捕和“四清四无”目标,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转产就业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大力推进智慧渔政建设,搭建了“1+2+N”的智慧渔政监管体系,即一个一体化智能管理云平台,市、县两级渔政指挥调度中心,N个子系统(可视化视频监控子系统、智能预警子系统、指挥调度子系统、日常巡查执法管理子系统、网络举报子系统、数据分析子系统等),实现对禁捕水域全方位、多视角、无盲区、全天候监管。全市计划投资4320多万元,建设257个监测点,目前已开发出第三代智慧渔政管理云平台软件,并与智慧农业进行了融合,在规划点位数、投资规模和软件开发方面,均走在全省前列。

(三)乡风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

益阳以培育文明乡风为重点,唱响“建移风易俗联席会完善制度、评文明户树立先进引领带动、建平台建创新载体凝聚共识、文明结对帮扶壮大队伍”的乡风文明建设“四部曲”,多途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1.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强化乡风阵地

指导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载体建设和品牌建设,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积极培育文明实践品牌,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各7个、93个、1373个,建成实践基地26个、志愿服务队1359支。赫山区积极推进“5+2”功能室建设,成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区(县)。打造了“赫赫有鸣”“板凳会”“花鼓新唱”“古镇新说”等品牌,支持初始化探索推进好人工作室组建工作,文明实践接地气有活力。益阳初始化坚持抓好乡风文明与文化体育建设,购置各类设备,成立村级志愿服务队、鼓乐队、合唱队、太极拳队等群众组织,印发文明手册,一户一册,开展“刹人情歪风,勤俭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

2.大力实施乡风文明基地建设,彰显乡风示范

着力强化文明村镇在乡风文明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文明村镇数量质量双达标。全市共有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72个,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646个,今年还将评选市级文明村22个、文明镇14个。这些文明基地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风貌、担当使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茈湖口镇在所有重要区域节点都有“抬头既望、驻足可观、美观大气”的公益宣传精品景观,引领村民自觉规范行为、树立良好乡风。沙头镇制定《2020年沙头镇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理论宣讲、平安创建、科教科普等7支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注册人数2770人,在推动乡风文明、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3.深入发掘区域文化文明资源,弘扬乡风传承

近年来,益阳积极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申报工作,安化千两茶工艺、小郁竹艺等4项成功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山剪纸、明油纸伞、麻香糕手工技艺、益阳水竹凉席制作技艺等13项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市建成各类非遗展演展示场馆14个、非遗传承传习及培训基地16个。持续组织安化黑茶、明油纸伞、梅山剪纸、小郁竹艺等“非遗”产品参加上海沪洽周、深圳文博会、台湾海峡两岸文化创意展、意大利米兰世博会、“湖南文化走进联合国”大型文化展等重要节会参展。桃江县修山镇组织对该镇118户280名贫困户进行市级非遗项目“洗耳溪印子粑粑” 制作技艺培训,成为当地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全市共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7个、实践基地26个,成立志愿服务队1359支。行政村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村民活动广场和农家书屋建设实现全覆盖。安化黑茶“万里茶道”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14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得到加强。

4.全面加大文明新风尚宣传推广,引导乡风入户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四季同行 雷锋家乡学雷锋”“我为群众办实事 万名党员进社区”等主题活动,全市出动党员干部志愿者、社会志愿者分别达5万余人次、20万余人次,解决各类微小问题4000余个,认领微心愿9600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文明新风尚理念深入人心。将移风易俗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引导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厚养薄葬,使革除陈规陋习成为群众共识。目前,全市以移风易俗为重要内容的村(居)规民约覆盖率达100%,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1425个,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加大文明新风尚宣传推广力度,2020年全市评选“新时代益阳好少年”24名,推荐“新时代湖南好少年”1名。开展“益村一约 乡约振兴——益阳市2021年‘寻找最美村规发约’”活动,从近百篇已切实发挥作用的村规民约中,择优向省里推荐17篇。通过全面加大文明新风尚宣传推广措施,引导了乡风入户。

(四)乡村治理形成新机制

益阳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格局,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具有益阳特色的乡村法治之路。

1.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推乡村振兴的十五条措施》等文件,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健全村组织领导机制。选准、培养好和管理好村级“两委”班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实现全覆盖,培养和造就了一支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2018年以来,全市359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整顿到位,存在涉黑涉恶、受过刑事处罚、“村霸”情形的村(社区)干部全部清除出队伍。全面强化干部素质建设,村“两委”成员平均年龄43.8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785人,占比42.04%。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43人,占比74.89%;35岁以下年轻干部278人,占比38.35%,其中162名乡镇党政正职中平均年龄40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44人,占比88.89%;35岁以下34人,占比20.99%。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搭建民主协商平台,完善村级治理机制

健全完善村级议事监督的内容和办法,落实“四议两公开”要求,优化“益村”平台“四化一体”版块,推动议事决策和监督线上线下结合运行,进一步发挥“四位一体”治理机制在村级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确保村级 事务阳光运行,民主决策和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建立760个小区党支部和党群服务站,全覆盖1036个居民小区,引领物业公司、业委会、小区居民共同参与小区治理,全面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乡基层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激活了党组织“神经末梢”,解决了一大批群众亟需解决或积压多年的问题。由此可见,通过搭建民主协商平台,完善了村级治理机制。

3.做实群防群治,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益阳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将“雪亮工程”纳入“智慧益阳”建设整体规划。目前,已投入资金3.2亿元,新建、整合2万多路一、二类监控点位,新建人脸识别3000路。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群众自建、联网共享”模式,新建10万个社会面探头,建成纵向贯通市县乡村、横向集成市直部门的共享平台,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可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一村一辅警”实现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成率达100%,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与同级综治中心全部实现视频监控信息互联互通。扎实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掉涉恶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72个,在全省最早实现“逃犯清零”。通过做实群防群治工作,推进了平安乡村建设。

4.筑牢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1379个,3000余名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投身其中,“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出台《益阳市安化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后,有力保护了安化黑茶品牌。倾力打造“和为贵”精品电视法治栏目、全国首档电视系列法治情景剧《万事和为贵》、微电影《回归》《春风化雨》等法治文艺名牌精品。大力普及各农业合作社的“调解工作室”,由理事轮流坐班值守,随时随地化解社员之间因生产生活产生的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农村普法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20个村获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桃江县大栗港镇朱家村、南县华阁镇天然港村等15个村(社区))陆续被评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南县矛盾纠纷调处“红黄蓝”三色预警、安化县“发动身边人,管好身边事”、桃江县积分制管理、大通湖区“和事佬”调解室、沅江市“婚调委”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等做法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五)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益阳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民就业、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有效促进农民增收。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年收入首次突破1.8万元,达到18818元,比上年增长8.8%,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233元。

1.落实十大行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益阳市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市委书记、市长经常深入一线专题调研,开展“三走访三签字”活动,全市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工作格局。全市深入实施“十大脱贫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六个一批”“六大建设”任务,在脱贫攻坚中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施策、尽锐出战、合力攻坚,成绩斐然。截至2020年底,贫困县安化县顺利提前摘帽,297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8.8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从2013年底的1662元提高到2020年底的10901元。山区茶产业、丘陵区竹产业、湖区水产品成扶贫的“强引擎”,“一县一特”优势农业产业带动近20万人精准脱贫。公司+农户、田间+车间、键盘+餐盘成产业扶贫“新武器”,实现了“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目标。

2.深化农村改革,农民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展

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成。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等任务。益阳市耕地流转面积292.36万亩,其中转包88.87万亩,转让16.3万亩,互换15.94万亩,出租126.51万亩,股份合作16.57万亩,其他流转形式28.17万亩,耕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71%。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提速增速,全市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发展到5038个、7488家和20473家,带动50.6%的小农户发展,农民收入渠道由此进一步拓展。

3.实施人才培养多项计划,培养和稳定一批乡村振兴人才

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重点围绕安化黑茶、南县稻虾等支柱产业,每年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0名左右。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成功组织“院士专家益阳行””“汇智聚力 建设益阳”恳谈会等引智活动,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积极做好“三支一扶”,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乡镇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一线。为解决基层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基层农技人员三年培训计划,从2019年起,每年集中培训100人,通过培训授课、课后跟踪、动态交流、关注成长,真正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基层农技人员想干事的动力、会干事的能力、干成事的实力,使学员们在学习中提升格局,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通过以上人才培养多项计划,培养和稳定了一批乡村振兴人才。

4.优化农村公共服务,助力农民增收增效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镇村两级医卫机构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4.7%。加大对边远地区薄弱学校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38所,建成农村幼儿园254所,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有效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全市120所敬老院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率100%,行政村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通过以上措施助力农民增收增效。

二、当前乡村振兴面临的突出问题

益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围绕产业、生态、乡风、治理及农民增收等,因地制宜,探索了大量适应当地发展的好路子,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开创了农业大市乡村振兴的新局面。但受益阳基础条件薄弱、自然和人文环境复杂等因素影响,当前益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还面临一系列问题。

(一)产业总体发展较为粗放,支撑能力有限

益阳市较长时间受制于工业发展基础薄弱影响,产业发展整体思路较落后,产业平台支撑力度不强,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产业特别是涉农产业数量质量等均处在低位运行,突出表现在:

1.特色产业发掘培育缺少市场精准认证,主观性、盲目性发展较为普遍

部分乡村特色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不高,如南县稻虾米受生产条件影响,连片大规模培育的基础条件还受到较大约束,完整的产业化链条还没有形成。大量产业的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尚未形成,就目前情况看,益阳市有影响力的品牌较少,本地具备较大成长价值的特色养殖、深加工等未进行有效产业化改造,布局较零散,部分区域盲目性发展较为严重,产业运营成本高,附加值较低。受产业规模、产业竞争力等影响,目前全市还缺少能够支撑长效增收的特色效益产业,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够稳定。

2.产业发展缺少整体谋划,政府指导能力和服务能力跟进不足

基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等发展思路,为实现乡村振兴,益阳市不同职能部门牵头编制了一系列旨在促进产业发展的规划,但缺少整体谋划。一是部分部门没有很好地分析新产业新业态与传统产业发展结合的正确路径,不能很好地把握产业趋势,对市场、技术、资金等的把控与调动能力不足。二是各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充分,主要在于诸多规划之间缺乏衔接机制、相关政策保障不到位,以及由此导致的规划“落地难”等问题。在规划落实上,部分规划并没有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同时,由于乡村振兴覆盖面广,涉及的部门多,现有的乡村振兴协调机构职能更多的偏向于事后的调度,对前瞻性的工作缺少统一规划,造成了一些重复投资或资源浪费的现象。

3.社会资本引入不足、投资热情不高,产业资源集聚度不高

农业作为最为传统的产业,投入大、生产周期长,受影响的风险因素多、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尤其是涉农中小微企业,受本身经营规模和市场定位影响,抗风险能力不强,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资产集中投入在生产资料上,难以提供高价值的抵押物,再加之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不高。目前资金来源主要以财政投入和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工商和金融资本“下乡”难,产业发展因缺乏资金支持动力不足,产业资源集聚度不高。

4.产业补链强链能力弱,产品附加值不高,服务带动农户能力有限

由于大部分乡村经济环境较差,很难吸引更多的新型产业在乡村发展,缺少龙头产业,产业整体结构就会产生问题,特色企业没有被有效突出,乡村的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就相对较低。同时,农村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存在明显短板。在农业方面,农业生产主要采取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方式,集约化程度不高,难以形成规模化效益,农产品的附加值不高,农业总产值增速较慢,农民收入增加相对迟缓。在工业方面,生产规模总量偏小,且与第一、三产业的契合度不高,本地农业产业链很难经由农产品深加工得到拓展。相对来说,农村地区产业补链强链能力弱,产品附加值不高,服务带动农户能力有限。

(二)乡村振兴主体地位未能有效显现,内生动力不足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市,益阳长期以小农经营作为主要农业经营模式,在面临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对接时,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难度较大,同时作为传统小农,自身实现身份转化也需要一段时间,致使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地位还没有充分显现,主要表现为:

1.区域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发展不均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总体规模偏小、产业链条短,市场竞争力不强,辐射带动力不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属于初级加工阶段,其主体存在产业链条短、深加工不足、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低等现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素质不高且管理不规范,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能营销的复合型人才缺少,管理体制机制不规范,比如主体规章制度不完善,组织结构不合理,产权上不够明晰,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管理上不够民主,存在着“一言堂”的现象。另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大,扩张力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扩大生产规模,对资金的需求远远大于普通农户,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收入难以为继,而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比较谨慎,致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农业融资难的问题。这导致农业经营主体质量不高,发展不均衡。

2.专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培育机构和高质量的就业平台少,乡村振兴技术和管理人才成长慢

益阳是传统的劳务输出大省,人才缺失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大制约因素。当前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乡村人口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出现严重失衡,乡村地区普遍存在“老龄化”、“空心化”现象。而农村“懂农业、爱农村”的新型职业农民少之又少,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大部分村支两委的村干部平均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年轻后备干部严重不足,专业人才引进困难,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一块“短板”。近年来,通过深入落实省委“1+5”文件,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人才队伍短缺问题有了改观,但乡村两级人才问题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与现实乡村全面振兴、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仍不相适应。

3.普通农户自身资源供给能力弱,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途径少,结合深度不够

农民可支配的资源较少,可抵押资源不足造成农民贷款难,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发展受到资金限制。在遇到突发事件或较大自然灾害时,农民抵抗风险的能力低,既有资源难以确保农民生活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目前,涉农资金投入不充分、不均衡,稳定增长机制尚不健全。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抵押贷款没有渠道,缺乏后续流动资金,大部分合作社、农户反映小额贷款额度偏低,期限偏短,有的甚至暗设门槛,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的需求。资源利用不充分,存在耕地撂荒、农房闲置、林地微利流转问题,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条件虽好,却难以实现。

4.部分农户等靠要思想一定程度存在,自身思想觉悟有待提高

在全面脱贫攻坚后,部分领导干部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关系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做到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统筹安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出现“上热下冷”,全社会参与支持乡村振兴的氛围也需进一步营造。大部分农民接受科学技术的能力弱,没有创新发展和争先致富的想法与思路。在个别地区,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产生隔阂、原有村组内部的利益平衡被打破、互助共济的传统受到冲击,乡村内部集体动员、集体行动能力有所削弱,“自我造血”能力不足。部分农户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靠要思想,仍然停留在跟着干、拉着跑的阶段,自身思想觉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乡村振兴基础条件较薄弱,公共服务投入难以跟进

益阳属于非发达市,长期以来从事农业生产、特别是传统农业效益低、成本高、风险大、周期长,同时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仍比较低,偏远地区还很不完善,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还不尽匹配。

1.农村自然禀赋受节令影响大,产业化改造前期成本高

受历史因素影响,益阳农业有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的传统,土地出现了酸化和板结现象,导致土壤肥力下降,部分区域存在一定程度污染,农产品产量提升和质量提升瓶颈较大。从各地农情看,农业生产科技投入不足,对自然灾害预报与防控、产为市场跟踪、产业链打造等缺少相应的基础设施和人员配置,“靠天吃饭”的生产理念还普遍存在,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产业化改造要求。另外,目前各地还主要还是传统的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生产布局,没有形成规模化。以种植为例,小农户地块不连片、不规则,种植产品不一致等问题,导致许多社会化服务难以对零散的普通小农户开展,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小农户无法参与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这些都加剧了农业产业化的前期改造成本。

2.农村创业基础设施不足,社会资本运作成本普遍较高

目前农村产业的运作,主要是将农村地区作为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及物流集散地,但从目前情况看,益阳市各类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主要为小农生产而配置,大部分农村地区缺少高标准的公路、高功率的变电站及排灌设施,农村地区自身供给基础设施能力较低,政府层面的资金也普遍紧张,致使许多农村地区即使具备产品的生产能力,也由于过高的运输成本而不得不停滞。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在运作过程中,出现项目不好选、用地不好拿、资金不好筹、人才不好聘等问题,社会资本运作成本普遍较高。

3.农村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普遍薄弱,人才外流严重

由于大部分农村地区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基础设施建设耗资庞大,部分政府部门尚未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农村地区教育、医疗、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普遍薄弱,农村人才严重外流。在农村常住人口中,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为主,年轻一代尤其是高学历群体流失严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偏少,青黄不接现象较重;“三支一扶”人员和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乡镇条件较为艰苦流失严重,乡村振兴失去主力军。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153.45万人。转移就业总人数达124.25万人,占总劳动力资源的80.79%(省外就业人数达80.97万人),且多为青壮男性劳动力,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

4.农村传统熟人社会人情关系复杂,市场、法治意识等有待提高

农民的法律意识不高,当遇到问题时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往往是通知自己的家族成员聚集在一起闹事,凭借人多势众来维护权益。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法制观念和合作意识不强,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农民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被忽视,农民的愿望和真实诉求较难得到正确对待和充分保证。农村熟人社会的复杂人情关系,导致农村地区市场意识和法治意识较弱。

(四)工作机制不健全,行政部门协同推动合力还未有效形成

当前正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探索性阶段。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受制于传统的行政架构和专业职能,各责任部门对于正确理解和实施相应职权协同推进乡村振兴还需要一段时间,就目前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各级乡村振兴部门间管理关系还较模糊

从目前行政管理架构看,乡村振兴涉及多个部门,但彼此之间管理关系较模糊,而专门的乡村振兴协调机构(如乡村振兴局)本身又与农业农村局关系不清晰,致使在各级部门运行中,每个层级的部门都能以乡村振兴的名义选择自己的示范村镇,也能从各自的业务出发实施相关项目,致使许多项目没有精准对接需求,而乡村振兴协调机构也多是事后调度,导致投资分散,预期成效不明显。

2.同级行政部门间的协调关系还未理清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同级行政部门中有20余个明确承担了乡村振兴任务,且各项任务环环相扣,大部分情况下需要同级部门按照任务清单、有计划、有节点地推进才能推进乡村振兴系统建设,但在实际执行时,受诸如资金、人员、建设理念、实施条件等影响,总会有一些部门无法按照预定进度或目标开展工作,因而经常造成整个规划与实际脱节,产生“四不像”项目。另外,同级行政部门不同机构间为了各自短期政绩和组织权威,忽视公众的真正需求,甚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意推诿或主观视而不见的情形时有发生。部门相互追逐重要而有限的乡村振兴资源,导致部门间互相竞争、互相排斥,形成一系列各自为政、部门主义等碎片化问题。

3.乡村振兴部门本身的权责还未明确

最近成立的各级乡村振兴局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权责,其工作思路大部分是延续了脱贫攻坚的做法,在如何有效系统性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到底是作为一个决策机构还是协调机构不清晰,在推进重点任务上是作为责任部门还是作为协调部门也不明确,乡村振兴部门还处在收集各部门建设材料、上报关键数据等低层次服务阶段。

三、做好五个“对接”,推动乡村振兴加速发展

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益阳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就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做好“五个对接”,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推进乡村振兴加速发展。

(一)坚持以县为单位推进区域优势特色资源与技术、资本的对接,做强做优做特产业,稳定“产业兴旺”主弦,强化产业发展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撑作用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以县为单位培育产业集群,是实现乡村振兴、破解三农发展困局的有力抓手,是将乡村振兴相关目标任务(如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就业、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的就地城镇化、产城融合发展、建设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等等)串起来、提起来的重要突破口。益阳市应进一步完善个“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重点加快推进“5710”平台建设。一是推进“五大平台”建设,即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全省现代农业改革试验市建设,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建设,加快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两点一片”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赫山区、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安化县、低碳绿色化发展片大通湖流域))。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安化黑茶、南县稻虾、赫山兰溪米业、桃江笋竹、资阳休闲熟食、沅江芦笋芦菇、大通湖蟹等“一县一特”质效,通过产业合理布局实现区域经济与产业全面衔接。三是继续推进特色小镇等示范镇建设,在区域内布局一批“实验田”“样板镇”,着力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体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积极培育乡村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户的企业化、机构化转变,推动农户企业化在企业化经营农户、准企业农户和农村企业三个层面上跃迁,增加本地生产企业,提升组织厚度,推动形成一批“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规划专业村。要简化这一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审批手续,提供技术指导,促进其成长。在此过程中,要促进多主体之间的合作、协调与沟通,从而增强乡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提高乡村的自治能力,形成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坚持新型乡村人才与成长平台的对接,强化育人用人环境建设、乡风文明建设,保证返乡创业、回乡创业的社会资本有产业平台,保证本区域的新农人有就业平台,保证基层领导干部有干事平台

一是积极聚拢返乡入乡人员,扎牢产业平台。益阳是劳务输出大省,目前有大量的外地务工就业创业人员有强烈的返乡意愿并积蓄了一定的返乡创业实力。对此,需要大量加强对本市籍外出人口的调查,通过各类商会、协会等向益阳籍人员宣传益阳市产业发展现状和近期规划,用事实展示益阳乡村振兴中蕴含的创业机会,同时,全市各级政府及社会组织应该保持积极鼓励、示范和引导态度,将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用活、用好,要将各项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有效的落到实处,坚定返乡创业者信心,使创业政策不仅能真正“落地”为创业者提供支持,还能激励更多的返乡创业者干事创业。二是主动依靠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水平,推动新农人高质量就业。要全力发掘本区域内农村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存量,通过情感认同、专业认同、待遇认同等方式让专业技术人员在各自领地发挥专长,让其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充分体现主人翁地位,适时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体系和人才工程建设,适当推动部分产业专业入股。三是减少约束基层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条框,适当加重担、挑大梁。要对思想品质高、业务素质强的基层领导干部充分信任,要让其能在更多的场合发挥主观能动性,要让真正勇挑重担、思维开阔、成效突出的领导干部有发挥的空间,要进一步拓展干部的晋升通道,让他们能在基层稳得住、做得实、过得好。

(三)坚持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的对接,遵循自愿原则,推动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他生产用地的综合整治,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一是加快农用地整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坚农民的培育,加快土地流转进程,在非农化就业比例较高区域可以适当推行农地“确权不确地,定量不定位”的做法,提升农地经营规模。以农用地整治为契机,鼓励联耕联种,破除耕地破碎化瓶颈,加快农业机械化与技术化进程,进一步释放农村劳动力,解放农村生产力。二是审慎推进宅基地整治,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尊重农村风俗习惯与农户生活习惯,杜绝强制性“上楼”。因地制宜选择宅基地整治模式,从居民生计、财政压力、环境承载、公共服务供给等多个维度科学评估迁村并居的可行性,鼓励推行拆旧建新、存量改造等动荡较小的整治模式。三是合理保障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的宅基地权益,有序引导宅基地有偿退出,但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留足村民新建住房用地的同时,适当保留进城失败农户的返乡安置用地。四是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及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加强乡村地区规划,逐步扩大基础设施的覆盖面。通过上述方式,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闲置资金入股等形式入股企业,实现土地变股份、资金变股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同时建立农户与企业间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增值收益。

(四)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对接,进一步理顺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均等,加大乡村振兴的转移支付力度,合理转移劳动力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规划机制,通过厘清层级政府间的权责关系,在各级政府间建立联动机制,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强城乡统一规划的研究、编制和实施,建立城乡空间融合发展机制,对城乡发展进行统筹谋划,注重增强城乡空间协调性、关联性和整体性。二是合理统一布局城乡之间的交通干线,将城市和乡村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实现城乡互联互通,加快要素流动速度,增强农村地区对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要素的吸引力,促进第一、二、三产业高效融合。三是建立完善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完善就业制度,建立公平的就业环境,打破户籍、性别等因素在就业中的限制,鼓励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市民化。四是提高中小城市的承载力和吸引力,通过完善本区域产业(包括农业产业)布局、提升财政转移支付、提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公共服务等提升中小城市就业机会,增进城乡间人员、资金、产业、技术等有序交流。四是建立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保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回乡建设,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鼓励城镇教科文卫组织的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加强基层人才到城镇学习,完善农村人才引入及留用机制。

(五)坚持基层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对接,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动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公信力建设,让农村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成为核心力量、发挥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公信力。二是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要全面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帮助村民选出合适的当家人,对那些不在村干部、乱作为干部和不作为干部,及时进行教育、引导甚至是撤换。三是注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公信力,要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密切与农民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组织服务能力建设,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关怀、关心、关切。四是推动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推进基层治理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法治农村、平安农村、和谐农村建设,要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注重道德教化,注重发挥新乡贤作用,引导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推动形成乡村善治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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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建民、丁疆辉、刘文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三农”发展成就与存在的问题》,《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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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俊、陈佩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内生主体力量培育的路径探析——基于韩国新村运动的启示》,《世界农业》2018年第4期。

7.方方、何仁伟、李立娜,《京津冀地区乡村振兴地域模式研究——基于乡村非农就业与农民增收的空间效应》,《地理研究》2019年第3期。

8.李小建,《中国中部农区发展研究》,《地理学报》2020年第2期。

9.刘彦随,《中国新时代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地理学报》2018年第4期。

(作者简介:汤放华,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城市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理事长,主要研究方向:城乡规划、区域经济;孙倩,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城市学院管理学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空间经济、房地产经济与管理;汤勇,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城市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乡村治理、农村经济;任国平,博士,副教授,湖南城市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郭韵齐,博士,湖南城市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乡村治理、城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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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乡村振兴蓝皮书: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2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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