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16名涉案人员作出判决。24日,临汾市官方回应表示,临汾市委、市政府对此深感自责,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表歉意。(中国新闻网 6月24日)
一直以来,监测设备形同虚设,数据失真情况严重,已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但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相关环保局原局长、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以及13名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应该说还是头一遭。纵观早前的一些环境检测数据造假,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么被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造成严重后果的,最多是被撤职或者开除,其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而已。没有下“重手”,根本无法唬住恶意违法排污、数据造假等污染行径。更是让“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大行其道。
其实,企业造假手段层出不穷,不外乎是利益驱动,撇不开一个“利”字。分析缘由,一是排污企业造假,为了达到少交甚至免交环境污染税费的目的。而地方环保部门造假,与为了显示治污政绩不无关系。再者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实现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甚至出现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用来维护地方形象。加上违法成本过低,必然导致监测数据造假层出不穷。说到底,无论是企业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还是监管部门为了扭曲的政绩观,参与造假或者推波助澜,都折射出的是执法中的监管不力,信息不公开、透明所致。
环境数据监测不是小事,关乎执法效率。对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无疑是对法律与现代科技的双重亵渎与戏弄,更是对公信力的跌碎。的确,自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法律的“老虎牙齿”到位,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利害关系,不再敢明目张胆排污。地方管理者深感污染严重,为自己的“将来”带来一定影响,因而小心从事。但转而却在数据造假上做起文章。究其原因,企业通过环保数据造假来掩饰自己排污,从而给自己赢得生存机会和黑色利润;执政一方的地方官员,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利益驱动下GDP注水。为此,干打雷不下雨,已经远远不够,难以毕其功于一役。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惩处数据造假打,提高违法的成本,值得一赞。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原因多种,来自方方面面,并非突然发生,更非偶然。它与本地区长期以来过度依赖gdp,对环境保护的习惯性忽略和畸形的产业结构不无关系。有鉴于此,还得从领导干部的相关考评机制入手,否则,就算防范和惩治机制再严厉,也难保没有心存侥幸、想方设法去暗度陈仓者。
蓝天碧水是人民群众最为渴望和备受关注的。空气质量的好坏没有人能置身事外。比污染更可怕的是监测数据造假。愿文中的数据造假带来的惩处效应,能给更多的心存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警醒;更愿环境保护能成为领导干部政绩中的硬货,走好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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