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扶贫中的“数字作假”与“羞辱贫困”

[ 作者:刘晨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3-30 录入:吴玲香 ]

——基于X市街道的调查与反思

2014年12月11日闭幕的中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谈到:“在扶贫方面,要求实现精准脱贫,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要求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精准脱贫。”其还谈到:“精准扶贫是为了精准脱贫。要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要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要实行严格评估,按照摘帽标准验收。要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

然而,在基层的扶贫工作中,不仅出现一些背道而驰的情况,且工作方法上比较欠缺,严重影响了中央扶贫工作在基层社会的贯彻和落实。具体来说,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扶贫数据和方式的造假,另外一个是“贫困羞辱”。后者在目前的研究中比较少见,我们通个田野调查,得到了一些相关情况。

1.扶贫中的“数字作假”

如今的扶贫工作中,出现一种新做法,即“数字脱贫”——贫困户没有脱贫,但在上报的文件当中让其脱贫。为此,2017年3月,《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对“数字脱贫”要严肃问责》,其中谈到:“从过去扶贫工作暴露出的问题看,假脱贫等问题不时发生,这些从官员政绩出发的脱贫思维、工作方式,必然被广大群众所唾弃,也很难得到民众的认可。从这个意义上说,防止脱贫工作弄虚作假、华而不实、搞数字游戏,不仅与中央倡导的务实、实干的工作作风格格不入,也会对扶贫工作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危害。”

为什么数字“脱贫”搞不得?其不仅危害作为群众的贫困户利益,反而显得为官者自私自利,不按照中央的要求来办事,背道而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得“急躁症”,但一些地方干部却为了“政绩”而“越轨”。

同时,除了“数字脱贫”以外,一些地方的干部还将取消贫困户的低保数量变为脱贫政绩。比如说,原先是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但为了让其脱贫,在数字和比例上完成任务,而取消他们的低保,从而变成“不贫困”的阶层(Class)。一位基层干部对我们如此谈到:“原来每个社区有300户享受低保,现在只有50户不到,他们就是这样让贫困人口脱贫的。”他还反问说:“就是这样脱贫的?”(访谈时间:2018-3-24,地点:X市某街道)我们哑口无言。诚然,有没有脱贫,并不是数字能够完全说了算(何况还是造假的数字(其实,在本文看来,数字造假也是一种对贫困者的羞辱)),而是真正按照规定来判断。

2.扶贫中的“羞辱贫困”

其实,低保户也未必愿意拿低保,因拿了以后在人格和尊严上很受伤。一方面,会受到一些工作人员的呵斥。毕竟“拿了人家的手软”,为此,他们不愿意接受并不太多的“低保金额”,望自食其力而有尊严。另外一位基层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其实不享受低保也算是一种解脱,你不知道,享受低保的人,简直是受社区工作人员的羞辱,只要社区有事情,就叫他们来做,比如打扫社区卫生。我亲眼见到过一次,这些低保户和拿了‘人家钱’的人就像一群奴隶被人家呵来呵去。”(访谈时间:2018-3-25,地点:X市某街道)

另外一方面,拿了低保,成为贫困户的一种行政性“定格”后,被贴上这个标签后,他们的人格比其他人似乎下降一等,被邻居、乡亲、亲朋、周围的人群等变相看待,觉得他们是“低等”、“无能”的“象征”(符号)。这会造成他们自身的“身份焦虑”(Identity anxiety)。所以,对于真正的贫困人口来说,他们没有在尊严与人格上得到扶贫方法地保障,从而不再愿意被扶贫。

进而,我们是否需要反思——在扶贫工作方法上是否应该改进?是否可以更加尊重贫困户一些?徐贲在《正派社会和不羞辱》一文中谈到:“贫困和极端的物质匮乏可以使某些贫困者感觉麻木,不在乎以自尊换取施舍,但社会其他成员仍有理由捍卫这些贫困者的自尊。决定一个社会贫困共识的不是最低收入标准或者物质满足方式(如社会救济、慈善帮助、乞讨等等),而是如何设想一个起码的做人条件。马格利特就此写道,‘贫困并不是以收入分配来定义的,贫困是一个社会关于人最低生存条件的概念。最低生存条件指的是起码要满足哪些需要才能过上一种算是人的生活。一个社会把这个标准订得越低,把人也就看得越低。”(关于马格利特的这番话,请见Avishai Margalit, The Decent Society. Trans. Naomi Goldblum.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p.229)

所以,有时候一些人对贫困者的看法和观念没有因为自身是工作人员而改变,而是变本加厉地从身份和交换上进行人格低贱或不自觉的采取某种心态对对贫苦者,这本不应该,他们缺乏基本的工作素养,甚至可能是其自身人格扭曲所致。他们没有认识到贫困户也是人,而且还抱着施舍心态去对待贫苦者。如此,只会加重贫困对扶贫的“抵触”,让中央的扶贫工作和目标更难完成。

总而言之,无论扶贫中的两种“造假”行为,还是扶贫中工作人员的不当做法,都值得我们深思和反问自我。诚然,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高低之分和贫贱之分,如果没有,那么这个社会是不正常的。而如何对待弱者(包括真正的利益)及其他们的“尊严”,显示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作者系桂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教师)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