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煨出温度”

[ 作者:田小典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11 录入:吴玲香 ]

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为全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一年12个月,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所需资金由市、县自主落实,省级统筹中央奖补资金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12月10日 中国教育报)

早在2015年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便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其中要求: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到现在,已经两年多时间,陕西省也进一步优化政策,为全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明确规定,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一年12个月,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此举可以让乡村教师关爱更具有温度。

乡村教师之所以需要支持,是因为在现代化的城市进程中,乡村愈加式微,在选择更加多元化的今天,乡村教师出走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而新人不愿意进入乡村,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保留住乡村教师的“存量”,增加“增量”,在不断地考验着乡村教育。只有拥有一批愿意为乡村孩子服务,愿意为乡村教育服务的优质教师,才能够遏制住乡村教育的恶性循环,让乡村教育拥有希望。

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在当前,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脱贫攻坚工作进入深水区后,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阵地。各地从教育扶贫入手,为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让这些乡村教师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能够从生活补助中体会到自己所从事工作的神圣,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重量。可以激励更多的乡村教师继续走下去,可以让更多的本土人才愿意回到家乡,愿意来到贫困地区为乡村教育做出贡献。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只是简单的每月400元而已,更应该将这种补助“煨出温度”。想方设法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同时也要依法为他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实施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从乡村教师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他们提供贴心的服务,让他们感受到温度,才能够增强乡村教师的“获得感”,从而让乡村教育更有希望。

(作者系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中学教师)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