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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小琴:拨亮乡村教师这盏文明之灯重振乡村教育

[ 作者:吕小琴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21 录入:实习编辑 ]

  我国乡村曾经历将学生向县乡中心学校集中的调整过程,虽有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积极意义,却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农村空心化势头。有鉴于此,教育部申明,以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为重要前提,这使众多像罗恒忠一样的乡村教师们有了用武之地,也留住了一盏盏烛照乡村、传承文明的教育之灯。(7月19日 人民日报)

  西汉思想家董仲舒给汉武帝献策,“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意指乡村教育的根本,是“教化乡邑”。陶行知的话,在今天仍然值得深思:“学校是乡村的中心,教师是学校和乡村的灵魂,小而言之,全村的兴衰;大而言之,全民族的命运都掌握在小学教员的手里”。

  两年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指出,发展乡村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把乡村师资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这给举步维艰的乡村教育下了一场及时雨。

  尽管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往城市转移,尽管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但对农业大国的中国而言,对向来秉承“礼失求诸野”、以美丽乡村作为精神家园的中国而言,乡村绝不能失守,乡村教育的灯火绝不能黯然,乡村教师的尊严绝不能委顿。对我们来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不仅是个教育问题,更是事关广大农村中小学生的命运、关乎整个民族的未来。

  首先农村教师职业目前还缺少吸引力。吸引优秀人才去农村当老师,至少需要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探索有利于优秀人才“进得来”的激励机制。适当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并依据农村学校的边远艰苦程度实行阶梯式生活补助政策。建议对全国农村地区按边远和艰苦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实行阶梯式生活补助政策,即越是在边远艰苦等级高的地区工作的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越高。

  其次完善建立农村教师子女中考或高考加分机制,给予城乡教师公平的职称评定机会。首先,探索建立农村教师子女中考或高考加分机制。探索建立一种把在农村连续从教年限与子女中考或高考加分联系起来的机制,激发优秀教师长期在农村从教。其次,给予城乡教师公平的职称评定机会。目前在乡村教师队伍中,不仅有高级职称的人数比例明显低于城镇教师,而且获得高级职称所用的年限也比城镇教师长。

  再次实施让农村教师“干得好”的环境改善机制。全面建构教师的生存环境与学校组织文化。教师周转房建设、基本办公条件的标准化、和谐进取的学校组织文化建设等对提升农村教育的吸引力具有重要作用。只要上下一心真做事、做实事,相信农村教师会坚守农村教育、教好农村儿童。 

  有人说:一个村庄没有了学校,村庄的公共空间就没有了,一个村庄的文化也就没了。而掌握着“全民族的命运”的乡村教师,是一盏盏灯火,驱散乡土大地的蒙昧,烛照乡土文明的传承。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南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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