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年1至8月,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37件,处分427人,移送司法机关54人。(人民网 10月16日)
党的十八大报告勾画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为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专项资金,其中扶贫资金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防止资金挪用、它用,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的管理。
广东省三级督办直查共立案888人,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但却久拖不决的问题,惩治了一批向扶贫资金伸手的腐败分子。向扶贫资金伸手,不及违纪更是违规,必须严惩。相信此类情况各地都有,各级机关干部需以此为戒,加强脱贫攻坚战的工作实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
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避免违纪违规现象出现。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都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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