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社保扶贫为精准扶贫再发力

[ 作者:月月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14 录入:吴玲香 ]

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推出一系列实招细招帮助贫困人员精准脱贫。(8月11日人民日报)

《意见》表示,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纳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员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倾斜性政策,实行精准支付。对贫困人员中已核准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通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提高其医保受益水平。

保险生来具有扶危济困的天然属性,而社会保障制度是确保所有社会成员不陷入贫困境地的最后防线。随着保险功能不断扩大,保险对保障人类生产生活、防止人们致贫返贫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际扶贫开发体系的重要力量以及各国政府扶贫开发的重要工具。保险的功能、特点和属性决定了保险业可以而且理应在精准扶贫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国贫困人口的主体是农民,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就在农村。保险业作为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在稳定农业生产、服务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方面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社保扶贫作为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范和化解脱贫攻坚过程中的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三部门出台的《意见》将精准对准贫困人员需求,使得贫困群众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保险服务。同时,将社保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倾斜,构建向贫困户提供“面对面”便捷社保服务网络,对于贫困片区扶贫开发计划继续在减少农村贫困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星海学校)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