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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华:领导干部当尊重权利、忠于人民

[ 作者:李海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20 录入:吴玲香 ]

原题:权当受到尊重

当前,领导干部正在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和学习,正在经受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洗礼,思想和认识将得到升华。

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受到尊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发展的推动者。没有人民,权力无从谈起。

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不严以用权,不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最终也未得到人民的尊重。有的领导干部用权当是自己的,认为自己经过努力打拼得来的权力,应当享有权力,理所当然,于是乎为所欲为,胆大妄为,无所不为。有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占起茅坑不拉屎,只求万事大吉,不愿主动做事,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也当仁不让。更有甚者,用足手中权力,肆意谋取私利和“圈子”利益,践踏人民赋予的权力。殊不知人民赋予的权力何等权威,不可侵犯,侵犯者必诛之。诸如周永康、薄熙来等之类,自认权力之至,人民可不尊重之,到头来却自取党纪国法之严惩,人民之唾弃。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源于人民,属于人民,领导干部应当尊重人民,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为民谋福祉。

(作者单位: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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