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调査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7条规定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湘常办发〔2017〕16号《关于建立健全地方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度的指导意见》,县人大城环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就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及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政府及其县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林业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全县环境状况保持整体安全并稳步向好,完成了环保目标任务。
(一)全县环境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3%,比2016年上升0.5个百分点。空气中PM10浓度和PM2.5浓度同比下降25.9ug/m3 和10.9ug/m3,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省环保厅发布的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前列。
2.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县地表水水质优于Ⅲ类,3个断面水质达标,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根据对我县重要粮食生产区、蔬菜种植区域、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开展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情况,各类区域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
4.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城区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比2016年上升1.8分贝,评价等级为差。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与2016年持平,评价等级为较好。部分社会生活噪声有超标现象。
5.环境风险状况。2017年度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1.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以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结构减排为抓手,狠抓项目治理,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不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已分别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通过省级验收,渠水国家级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441万元,增幅居全省前列。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聘请河道保洁员100名,设置生态管护岗位1250个,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共同保护。投资1.1亿元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7.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大力实施“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各级道路绿化100KM,高速公路绿化提质补植0.04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城区绿地面积达2.34万平方米。完成造林2.9万亩,森林履盖率达73.86%。实施“秀美村庄”绿化工程22个,完成63个村3771户风貌改造。整合资金1.05亿元,创建“美丽乡村”105个。采取“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对全县农村垃圾进行处理,建成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210个,共发放农村垃圾收集桶5100个,行政村履盖率达90%,共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约3万吨,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控增量、减存量”目标,获得省市高度认可和群众点赞。
3.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6年正式启动,去年6月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技术组编制了《会同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划定会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54.2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4.53%(全省比例20.33%)。根据省里建议和省划定的初步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商讨会进行论证调整,经认真核对、审查,最终确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总面积962.6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42.61%。
4.环境治理不断加强。完成突出问题整改13个,整顿加工企业27家,关闭污染企业2家,交办件办结率100%。县公安局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20起,处罚21人。实施了渠水“退砂还河”、“退渔还河”工程,渠水河段实现全面禁采,开展水生态环境联合执法7次,依法查封、驱赶非法采砂活动近100起,关闭非法砂石加工场8处,拆除非法采砂船180余只、吊台29处、涉河非法建筑物10余处、网箱1000余口。污染治理不断加强,治理污染企业2家,淘汰黄标车281辆,关停畜禽养殖场11家,其中关停拆除河道两岸500米范围内对水环境构成威胁的生猪养殖场5家,完成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整治2家,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查。
5.强化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巫水金子岩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已开工建设,渠水连山地表水自动站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二是发挥监测职能。县环保局监测站分别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和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降水降尘、硫酸盐化速率、噪声监测,为我县环境管理和保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小康社会建设、文明县城创建、排污收费、环境应急事故处理、污染纠纷调处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环保宣传有待深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全民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一些企业主和经营店主环保认识还不到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重视环保审批程序,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部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环保意识比较淡薄,随地乱扔垃圾、乱倒生活污水,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城区污染源日趋严重,餐饮业油烟、汽车尾气排放、烟花炮竹燃放、扬尘污染等已成为城区主要污染源,特别是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对周边居民生活居住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群众意见大。
(三)污染防治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城市生活污水截污不彻底,污水收集率不高。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更是严重不足,生活污水直排溪河;二是农村环境污染严重。畜禽养殖污染缺乏有效治理措施,畜禽污染问题依然是农村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破坏了农村、农业的生态环境平衡。
(四)环境执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涉及环保、农业、水利、建设、畜收、国土、林业、住建等多个职能部门,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导致管理上存在真空和漏洞,大环保格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环保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环保局核定编制为30人,直属事业单位3个,实际在编24人(含4名局领导),总人数全市排名倒数第一,与当前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特别是与生态环保相关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力度。要按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以环保部门牵头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制,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保联动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气十条”,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整治城区餐饮业油烟、汽车尾气排放、烟花炮竹燃放、扬尘污染等污染源,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落实“水十条”、“土十条”,加强对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要加大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有民房和有居民从事小规模畜禽养殖、没有封闭式管理、有30余亩农田种植农作物,二级保护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陆域范围有鸿益墙体材料厂(砖厂)、蓑衣塘电站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护区非法取砂、加工死灰复燃、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设置未到位、取水口上移并需增加管网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治理,强化畜禽养殖管理,进一步明确禁养区和限养区。在禁养区坚决关停或搬迁养殖户。同时学习借鉴好的做法,积极引导养殖户加强污染治理。
(三)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要加强环保法律和环保知识宣传,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环境监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监管,用铁的手腕树牢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四)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有序,农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五)进一步推进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逐步解决人员缺乏、监测队伍薄弱等问题。
(作者系会同县人大城环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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