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治理视角看“中国农民丰收节”
6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针对农民设立节日,这是头一次。这个节日的设立不仅仅是针对农民的,还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笔者认为,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它具有强化农民职业的自豪感与荣誉感、形成全社会兴农助农富农的社会氛围等重要意义。
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内涵
在人们的认识中,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民不是一种职业,更多的是一种社会身份。因为农业的弱势性质以及农村发展滞后性,农民一度被标签化为不文明、落后和保守的群体。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成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力,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可以让这些愿意从事农业的农民和经营者增强职业认同感,获得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节日的设立向农业从业者直观地传达了国家对农民的重视,向全社会传达了尊重农民的价值导向。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乡村振兴要求实现乡风文明,而文明的乡风离不开乡村文化的引导与塑造。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从中央到地方必将开展各式各样的节日庆祝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我们不仅可以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进行宣传和展示,同时也能够通过节庆活动将社会正能量与优秀的价值导向进行传递。文化是实现良好社会治理的基础,通过节庆活动,我们可以让农民不断提升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获得感,进而倡导一种文明积极的乡风村风家风,最终为乡村振兴的实现提供价值保障。
让乡村社会生态不断优化
“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国家层面为农民设立的节日。它体现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节日的设立进一步强化了“三农”工作在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农民的丰收不仅有赖于党和政府的支持,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这个节日不光属于农民,也属于全社会。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多元价值不断凸显的背景下,农民的丰收需要城市和市民的参与,需要乡村多元价值和功能的实现。正如,我们在扶贫领域倡导社会大扶贫格局一样,在推向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中国农民丰收节”也有助于我们形成乡村大振兴的格局。
日韩和我国台湾地区乡村建设的经验表明,通过社区营造能够较好地实现社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目标。在经历多年市场化改革后,我国农民行动的市场理性日益显著,原有的基于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形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与互助体系基本解体,农民家庭间的信任水平不断下降。“中国农民丰收节”在增强农民职业认同感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多样化的社区集体行动,整合社区内外的资源,将增进乡村社区全部居民的福利,也强化其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集体行动与公共文化活动的不断深入,乡村居民间的信任水平将会不断提升,其人际关系也将更好和谐。以农民丰收节庆事件引导的社区营造,不仅会为乡村社区发展硬件环境的提升贡献力量,同时也将从软件环境方面为乡村发展提供内在动力和基础。这正符合了以节庆事件为中心的社区营造理念。
助推乡村“三治融合”
乡村振兴需以有效的乡村治理为基础,而有效是乡村治理机制则要实现法治、德治和自治的有机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不但传达了依法推动乡村工作的国家意志,通过法定的形式,让农民的职业具有了更多的价值感和尊严感,而且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的主体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也是对乡村治理自治理念的尊重与强化。同时,依托节庆活动,道德、美德、公德等都会成为庆祝活动的主旋律,这也就强化了乡村治理的德治原则。对于“三治融合”而言,其最大的难度并非是法治,因为法治是底线,在日常的乡村治理中,自治与德治是更加常见的治理机制,因此,该节日需要思考如何通过节庆事件、宣传事件和文化事件实现自治和德治理念深入人心,进而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者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民主与法治时报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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