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过去,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乡村经济空壳化、劳动力流失、老弱幼小留守等疑难杂症日渐突出,乡村振兴可谓恰逢其时。乡村振兴既要防止农村的没落,促进农村与城市的融合,又要保持乡村自身原有风貌,留住“乡愁”,这就要求乡村振兴的新面貌不能丧失“老味道”。
乡村建设要保持“乡土味”。城市与乡村发展存在明显不同,城市是人流、物流集散地,具备浓厚的商业化气息;而农村地广人稀,无法聚集如此多人力、物力资源,但却拥有广袤的土地和田园风光。因此,农村发展不能走城市规划的路子,必须结合乡村实际,走出农村自身发展道路,在保留田园味道的情况下,通过培育优势产业以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能以丧失田园风光、乡村气息为代价,实现乡村经济振兴。
法治乡村要注重“自治味”。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社会的短板所在,农村能否形成法治秩序,直接关系着全面依法治国能否实现。同时,法治农村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失去规范的法律秩序,农村发展将缺乏发展的制度屏障。此外,乡村自治制度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矛盾化解、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的大事小事都需要发挥“村人治村”的精神,只有不断优化乡村自治制度,坚持法治、自治双管齐下,才能更好规范、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经济发展要培育“地方味”。乡村振兴要因地制宜,切忌盲目跟风,各地产业发展要从实际出发,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部分手工业、旅游资源发达地区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打造自身手工业制造品牌、旅游名片,要注重整合资源,发挥联动效应,形成产业集群,做精做强,使地方品牌成为能反映地方发展优势“代名词”。
留住以上三种味道,才能让振兴后的乡村还是原来的乡村。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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