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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去库存”或倒逼农地改革提速

[ 作者:刘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16 录入:12 ]

上周末,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调整后的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的立法项目。在房地产业面临“去库存”和稳房价两难的关键时刻,曾经传言暂停的房地产税立法被证实仍在推进,这释放了全面深化改革不动摇的强烈信号。

“去库存”是2016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任务之一。出乎预料的是,年初一连串的货币、财政政策放松过后,“去库存”剧情陡然反转,占据媒体头条的变成了一二线城市的抢房潮。在全国两会上,多部委及相关城市的官员纷纷就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表态。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指出,如果听任当前一些地方的房市高杠杆,将酿成一场金融灾难。

类似的反复我们并不陌生,市场发生周期性波动本来正常,但周期越来越短、波动越来越剧烈,就不正常了。这说明我们关于房地产市场的一些基本认识出了问题。

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走过发展初期的“黄金阶段”。《人民日报》2013年4月12日报道专家研究成果称,到2015年,中国家庭户均拥有住宅可能达到1.08套。就全世界经验而言,户均拥有1.1套住宅以后,住宅市场的峰值就会到来。笔者看不到更权威的数据,但大多数城市“去库存”的艰难反映出,市场整体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质变。

关于这点,一线城市并不例外。有人可能会奇怪:一线城市不是严重地供不应求吗?笔者指的是市场整体,不单单指增量。虽然统计部门对住宅空置率讳莫如深,但在热点城市“高端人群”普遍一户多宅的印象大抵不错。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火爆的背后,旺盛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导致库存积压以二手房的形式存在。热点城市对房地产投资升值的激励导向和示范效应,凝聚了区域乃至国内外的需求和资源,产生了畸形的供求关系和虚高的价格。

但主流观点认为,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天然地供不应求,而且天然合理。类似的模糊认识还有,房地产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如何限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甚至是否限制。在这样关乎产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上,倘若思路不清、预期不明、政策摇摆且急功近利,市场就不可能平稳发展。

在市场发展的“黄金期”,购房者习惯于买涨不买跌,市场交易量价关系同向变化,“去库存”与稳房价往往此消彼长,不可兼得。而整体上,市场库存量和价格均持续上升。

向成熟市场转变,意味着开发商、消费者、监管手段和供求关系都要成熟起来,就可以在“去库存”的同时稳得住房价。

毫无疑问,既往的调控政策和经验已不足以当此重任。我们必须求助改革,也就是常说的治本之策。

改革的艰难,除了源于既得利益者的阻力,还源于广大民众的不理解。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是,改革要找准时机,以免引发大的动荡。对于一场准备充分的改革来说,这其实是个伪命题。改不改是战略问题,而通过规范改革的力度、范围、节奏以赢得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只是个技术问题。

相对于多年来不停加加减减的信贷、货币、交易税费以及限购等政策工具,真正称得上房地产调控治本之策的只有两条,一是征收房地产税,二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房地产税可以考虑从火爆的一二线城市征起,只要税基、税率合理,囤积居奇的投机者、假改善性需求之名的投资者就会逐一现身,而刚需的概念将重新定义,在住宅并非绝对紧缺的城市,将产生健康的供求关系和正常的商品房价格。

而对于住宅绝对紧缺的城市,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释放土地空间。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日前透露,“人地挂钩”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传来的一个好消息。

稳房价是一个方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去库存”的作用则更为明显。当下各地出台的“去库存”方案,主要寄望于农民工市民化。而在他们的家乡,很多地方正在大规模地推行集中居住,城乡“去库存”都指望农民工,他们荷包里的钱怎么可能够呢?户籍制度改革已经明确,农民进城不以收回土地权利为条件。这只是第一步,还要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性和自主性,让农民带着土地财产进城。此外,还要大幅提高农民工的消费能力。

如果从地方产生成熟经验算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开展20年了。主流声音一直强调稳妥,不能单兵突进。当此全面深化改革之际,户籍制度、农村产权体系、土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等相关领域的改革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曾经一路领先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当是到了加速推进的时节。

(作者系本报记者)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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