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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五类农业保险险种可享财政补贴

[ 作者:淦丹丹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07 录入:吴玲香 ]

江西出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五类农业保险险种可享财政补贴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制定《江西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对种植业、养殖业、森林、农村住房保险、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等五类险种给予财政补贴。

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可获保险费补贴

据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财政部门提供保险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农产品。其中:种植业保险标的包括水稻、油菜、花生、棉花、柑橘,养殖业保险标的包括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保险标的为已基本完成林权制度改革、产权明晰、生产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和商品林。农村住房保险标的江西省户籍的农户,在本省农村拥有的成套住房。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标的除上述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给予保险保费补贴之外的,市、县(区)自主开展的农业保险品种。

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

江西省要求,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省财政给予以奖代补对实施地予以支持。其他市、县也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省财政鼓励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对不同险种、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的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政策,加大对重要农产品、规模经营主体、产粮大县、贫困地区及贫困户的支持力度。

据悉,江西省鼓励各市、县(区)和经办机构根据本地农户的支付能力,适当调整保险金额。

骗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处理

江西省财政厅强调,禁止以各种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对于市、县(区)财政部门、经办机构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的,省财政厅将责令其改正并追回相应保险费补贴资金,视情况暂停其农业保险保险费财政补贴资格等。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工作中,存在报送虚假材料、违反规定或者超出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新法制报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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