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随后,党中央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将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制约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的症结所在,加大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中央确定的使一亿左右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
实现一亿人在城镇落户意义重大。从供给侧来看,我国面临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减少的压力,招工难、用工荒在相当部分城镇成为现实难题,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于稳定劳动力供给和工资成本、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从需求侧来看,城市人口的消费能力是农村人口的近三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于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具有重要意义。总之,增加一亿城镇户籍人口,既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更是落实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城镇化的健康程度。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又滞后于城镇化。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预测,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必须每年提高1.3个百分点,转户1600多万人,才能实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左右的规划目标。实际上,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已接近55%,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5亿。但其中2.5亿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没有实现户籍城镇化,由此带来了很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外来人口在城镇还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存在明显的共享差异和心理落差;在部分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形成外来人口聚居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城镇户籍造成的人口频繁流动,制约产业工人技艺提升和队伍稳定,进而影响到经济发展质量;大量人口频繁长距离往返于城乡之间,形成巨大交通压力,造成巨大资源浪费,等等。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推进城镇化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顺利完成这个艰巨的首要任务,需要在四个方面下更大的功夫。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现一亿人在城镇落户,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的庄严宣示。除承载特殊功能的个别特大城市之外,如果城市管理者继续实行限制外来人口落户的旧政策,乃至出台新的限制措施,就是思想落后于形势。作为城市的管理者,需要深入领会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决策,敞开胸怀接纳新市民。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这些年来,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一直滞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当一部分从农村升学、参军、经商、务工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有稳定工作、持续缴纳社保和税费、购买了住房、一家人都在工作地所在城市生活,却被一个小小的户口本挡在了公共服务之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就需要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让更多的人口更快速、更便捷地顺利落户。三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安居是乐业的基石。高房价是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最大的拦路虎。要想实现一亿人在城镇落户的目标,必须实施积极的住房政策,在生产力聚集区同步安排住房用地,在产业聚集区建设保障性住房,给予每位进城人口一次用建筑成本价购买基本生活住房的机会,给予买不起建筑成本价住房的外来人口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或租住廉租房的选择。四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城镇工作,买了商品房并实际生活在城镇,但并不愿意“农转非”。究其原因就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都还没有确权到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没有保障。对此,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确权颁证步伐,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学习时报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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