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西灌阳县某村村民申请危房改造,政府按政策给予了3万元补贴。但没过多久,村委会主任带他去银行取走了1.5万元,要平分给村里一些没有得到指标的人。灌阳县相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平分危房改造补贴是违规行为。
农村危房改造是政府惠民工程,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按照年份下放补贴指标。因此,有的村民获得了补贴指标,有的则未获得,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村民拿到的补贴款必须专款专用,拿来进行危房改造,有关部门还应进行验收,岂能因为其他申请户没有获得补贴就拿走平分?
这种做法表面上看是达到了公平,实际上在无形中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侵害了受补贴农户的合法权益,更隐藏着权力寻租的空间,显然违背了危房改造补贴的初衷。期待有关方面加强监督,确保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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