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有网站报道“西安农民自掏24万把泥路修成水泥路 国土局:系违建”。查丁修建道路违法,但考虑到该路客观上方便了部分村民出行,责令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完善程序,予以整改(12月25日 西安新闻网)
俗话说“制度是死的,人却是活动”。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一定道理的。该条水泥路的修建,虽然查丁自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但却给当地村民的出行带来了方便,而且是自掏腰包,国土局责令其完善程序,并没有让他受到严厉处罚,让人感觉到其实权力有时候也是挺温暖的。
虽然查丁的方式有些不对,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但是其做的利民的事,而且很有奉献精神,得到了权力的“谅解”,这反应了我们行政过程中人性化的一面。
查丁作为一名质朴的农民,其实他并不知道修路的合法程序,不知道需要经过一系列权力的审批,把原本一条泥巴土路改造成为水泥路。
“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每一个公民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不然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行,秩序就会混乱,老百姓就不可能过好日子。所有人其实都是普法的对象。事实上,最需要普法的其实是政府官员。政府官员手中掌握着行政权,而行政权相对于立法权、司法权来说,它作用的范围最大、影响最大。权力与法治的交锋仍在进行,尽管有时并不表现在台面上。明明在建的是违章建筑,却要等建好后再处理,既增加了不和谐的因素,也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如果行政官员都依法办事了,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倡导法治、尊重法治的氛围,老百姓的法治意识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在一个几千年历史传统的国家,普法更应从领导抓起。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作者单位:平武县南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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