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4个月后,四川绵阳市三台县村民冯勇军的郁结终于有了些许缓释。2016年8月,他与8位村民因水库污染问题向政府送“不作为”锦旗而被刑拘,如今他拿到了撤案决定书,不过,尽管免于刑拘处罚,但依然面临行政拘留的可能。来源:人民网:2016年12月23日
冯勇军是村民的代表,是为村民说话的,怎么送个“锦旗”就被刑拘了呢?说起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当地镇政府在2005年把水库承包给个人养鱼,但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下游深井的水不能饮用,灌溉的农田不敢下脚,引起村民公愤。……于是冯勇军等9位村民,打算给镇政府和县环保局送去“不作为”锦旗。可还没走多远,没喊口号没敲锣的冯勇军就被警方以“涉嫌非法游行示威”抓走了。网友认为要厘清以下缘由:
一是水库承包人的运作能力通天了吗? 该县环保局多次发函、约谈、处罚,但只有“拉锯战”未有实质治理效果。无实质性的效果原因不明? 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查查承包人的到底是“何方神圣”,有啥子理由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环保局的处罚置之不理;其中的真问题究竟是什么?是承包人背后有大人物、大权撑腰吗?
二是冯勇军等9位村民,如果游行前给警方提出游行的请示,能得到警方的批准?网友认为不确定。因为村民是奔着水库承包人污染水质、污染农田的问题去游行的,如果承包人知道村民要游行的事情,肯定要运用“ 何方神圣”的通天本领、打通一切机关大做文章,村民的游行就会流产。
三是村民冯勇军等9位村民维权方法欠妥:当地水库水质污染,是水库承包人的过错,在县环保局处罚无结果时,应该逐级向市环保局、省环保局和国家市环保部反映问题的真相;不应该做出“游行”、送“不作为”锦旗等行为。因为村民也是国家的人民,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不管你是大权在握的政府高官还是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
作者单位: 四川自贡卫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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