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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潇: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 作者:戚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05 录入:王惠敏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相对于城市,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法制意识比较贫乏,青少年被侵权、违权又没得到有效治理现象突出,已严重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成为全面依法治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有研究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对于农村青少年,更是薄弱环节。民政部等部门今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显示,留守儿童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犯罪“易感”群体。北京警方近日打掉一个利用互联网传播儿童淫秽视频的群体,遭受侵害的女童有30多人,多数居住在乡村偏远地区。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村青少年及其父母法治意识淡薄,在青少年遭受侵害时选择忍气吞声。这些强烈地警示我们,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在道义和社会公平正义上也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当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一是把其纳入农村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治贫先治愚,在解决农民经济脱贫的同时,从长远看,需要更好地解决农民的精神贫乏问题,特别是农民法治意识匮乏的问题。在农村精准扶贫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上,要有法制教育的项目,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扶贫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发挥城市法制教育资源丰厚的优势,鼓励城市学校与农村对接。通过扶贫工作的带动,为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

二是提升法治精神培养在农村青少年素质教育中的比重。应把法制素质提升到与德、智、体素质并重的位置。根据农村地区特点,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文件,编写适应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专门教材。加大法治教育课时,完善师资配备,优化课程设计,开展法治课堂进农村活动,引导城市法律老师支援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丰富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法庭审判、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实践教学、情景教学,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感性认识,运用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等多媒体技术和平台,丰富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载体,满足农村青少年及时学习、方便学习的需求。

三是培育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社会关爱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动员多种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使农村青少年时时受到关爱,处处受到关怀,尤其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社会关爱氛围。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民日报  2016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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