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一段四川乐山交通协警制止民警违停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该交通协警因催促该民警将警车驾离违停路段而受到该民警的奚落和嘲笑。该民警称:“我当兵时你还穿叉叉裤,你还没出世”、“我的警号查得到,你的查不到”、“我拿七八千,你拿两三千”。 (2016年11月10日 成都商报)
事情已过两日,但该民警将警帽从车中拿出歪戴在头上的样子令笔者久久难以释怀,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在他身上荡然无存,更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他肩上熠熠生辉的“两杠三星”,在该民警的言语间我们不禁读出了爆棚的优越感,这或许就是他强大优越感的来源吧。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通过查询警衔,笔者发现该民警肩上挂着的“两杠三星”是属于警衔序列的第六级一级警督,授予范围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看来该民警与协警在身份上确有云泥之别,作为警队领导干部却被警队临时工呵斥,当然会表达自身的不满,爆发出愤怒的情绪,特别在对方仅为一名协警,资历、收入、身份均远逊于自己的情况下,秀一把优越感在该民警看来似乎是理所应当,但他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与自己对话的又是何人?而自己又应该以何种身份来面对?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该民警当时将警车停在了违停位置,已经违反了法律,而协警作为法律的执行者督促其离开,是代表法律纠正其违法行为,但是这位领导干部却自恃身份特殊对协警百般奚落,无视法律,甚至叫嚣让协警找领导过来,企图凌驾于法律之上。“两杠三星”给他带来的不是自我约束、不是带头守法、不是以身作则,而成为其优越感的来源,他的眼中只有一位地位卑微的协警,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位肩挑“两杠三星”的领导干部应将国家给予的荣誉外化为率先尊法守法的行动力,应该感到肩上挑着的还有作为模范的沉甸甸的责任,为眼前的协警和周围的群众树立起应有的榜样,而绝不是将领导干部的身份作为凌驾法律和嘲笑他人的资本。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广大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法律的准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同时由紧入松,以宽广的眼界和从容的心态面对法律带来的约束感,率先垂范,带动党员群众一起努力,再不要将特殊身份作为优越感的来源。
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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