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慈溪的章德建(化名)和朱祥瑞(化名)是沾亲带故的远房亲戚。由于一宗民间借贷案,老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老赖”。但原本占理的胜诉方,一怒之下竟指名道姓地发布带侮辱性词汇的涉及对方隐私的网帖泄愤,最终却被以名誉侵权告上法庭,日前,记者获悉,法院审理后支持“老赖”的诉讼请求,要求老朱公开道歉并承担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月28日中国新闻网)
关于老赖,可能很多人都会第一时间把舆论的矛头指向这类“限制性消费”行为人,纷纷斥责其赖账、失信、不厚道。然而,今天我们所要关注的却不是这位被“拉黑”的老赖,而是在这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本占理的胜诉方。侮辱、谩骂、泄露隐私……尽管受害者是一名道德有“疾”的失信老赖,但站在法律的角度,老赖的“隐私自留地”同样也不受侵犯、不容任何个人轻易地践踏与蹂躏,对公众而言,“一元象征性罚款”无疑是一个珍贵的普法样本,值得公众好好体味、好好反思,并引以为鉴。
准确地说,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当前构建的国家法律体系,不只单单保护权益受损一方,而是保护包括犯罪分子在内的所有公民,这既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开明与包容,更体现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具体到这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胜诉方与这位老赖一样,同属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也对等,况且对于侵权方的追责与惩戒,这些都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所以,作为主体之一的胜诉方,当然无权对同属法律主体的老赖进行惩戒,甚至滥用私刑。
“互联网+”时代,信息的扩散速度呈指数级增长,在便利生活的同时,也为隐私泄露等负面舆情埋下了祸根。隐私安全,小到关系着一个人最为基本的人格尊严与人身自由,合法权益与切身利益,大到关乎着一个国家的社会和谐稳定与民族凝聚力。对任何公民来说,照片、住址、手机号、身份证号、家庭成员信息等等关键性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能都是一件极其缺乏安全感的事,都会让人心有余悸如惊弓之鸟。诚然,老赖们因为失信损害了其他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与公平公正,但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的社会大格局中,其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限制高消费、限坐高铁、限乘飞机等等“失信代价”。如果胜诉者在司法的惩戒之外,仍旧肆意地发布毫无证据支撑的所谓事实,甚至言语攻击、曝光老赖隐私的话,这无异于法外施法、罚外加罚,同样会给老赖带来精神上与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如此,不但不太理智有失公允,还会消解司法威严,难脱滥用私刑之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接受隐私被泄的事实,又何曾忍心将这种痛苦强加于人、强加于老赖?所以,对于老赖的惩戒,自有国家司法来规制、来追究,即便是占理的胜诉方也别得理不饶人,擅自将经济上的惩戒延伸到道德谴责,甚至于上升到侵犯隐私的高度来法外施法。
其实,近些年来,由于信息泄露导致的恶性事件并不鲜见,比如日前爆出的艾滋患者信息泄露事件,比如孕妇信息泄露事件,再比如高频发生的手机号泄漏事件等等。但由于国人的维权意识不强,大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态而放弃了追究与维权,如此,不仅变相助长了违法分子的侵权气焰,也为个人隐私的再次泄露埋下了伏笔。
因此,尽管“一元象征性罚款”的罚款额度确实太对低廉,但在本质上也是正常的司法惩罚体系中的一员,也是一个珍贵的普法样本,背后体现的不只是对所有公民权益的一种呵护,更是对公民法律意识的一种呼唤与期盼。作为个人,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像新闻中这位老赖一样,不断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积极维权,同时,也要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理性维权,清楚地认识到:不管老赖与否,任何公民的“隐私自留地”都不受侵犯、不容践踏,而作为职能部门,还须进一步健全法制,堵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漏洞,如此双管齐下,才能筑牢公共信息安全的藩篱,还社会一份安宁。
作者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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