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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副局长不能太任性

[ 作者:墨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08 录入:16 ]

陕西省神木县农业局一名杨姓副局长及其家人因涉及一起民事借贷案件,被判令偿还150万元,因拒绝履行已生效民事案件判决,被当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其信息公示。(法治晚报 7月6日)

这位副局长有偿还能力但是欠钱不还,比较任性,以致于上了当地法院的“老赖榜”。“老赖”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而且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破坏了社会经济正常秩序。领导干部成为老赖更是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就公布了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榜”。近年来,各地法院也频频出招,运用法律“组合拳”,联动其他有关部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措施,让老赖们寸步难行,甚至被一些公众服务网、广场led屏幕等多种媒介曝光,让他们丢人现眼。这都对这些老赖们起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但缘何还会出现老赖副局长这样的领导干部?

当前,说话不算数、欠债不还、不讲道理,一些失信现象还存在于不少公务员的身上,如果用法律法规来上纲上线也拿这些现象没办法,制度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明确将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道德标准,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党中央强调,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将给广大党员干部带上“紧箍咒”,不少地方也对严重失信者实行“一票否决”,这都将严厉打击公务员队伍中的老赖们。

党员干部由于自身职责所在,其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还代表着单位部门的形象,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时刻应与“公”字相对应。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加强诚信记录的同时,更应注重惩戒机制的实施,这样,失信记录才不会打折扣、出现空档。作为公务员就应该做事脚踏实地、说话算数,信口开河、不讲规矩的毛病得改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和管理干部的时候,也应考量干部的诚信要素。老赖副局长也不能太任性,在自身职位和金钱面前还是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有领导带头、干部跟进、群众自觉,才能让诚信在社会上蔚然成风。

作者单位:湖北省枣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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